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近年来,妨害公务罪表现出发案率高、易发群体性事件等特点。尤其是在各地开展拆迁的过程中,妨害公务的行为更是多不胜数。在我国,对于这样的行为达到一定标准后,就要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究竟这个妨害公务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为您带来徐州市妨害公务罪量刑标准的内容,帮助你进行具体了解。
1、妨害公务犯罪情节一般,造成的社会影响较小,未造成轻微伤以上后果的,量刑起点为拘役四个月。妨害公务犯罪造成较大的社会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一年。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妨害公务造成的后果、犯罪情节严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2)每增加轻伤一人,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3)毁损财物数额每增加二千元,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4)妨害公务造成严重后果的,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确定基准刑;
(5)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3、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增加基准刑20%以下:
(1)严重扰乱公共秩序的;
(2)煽动群众阻碍依法执行公务、履行职责的;
(3)妨害公务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4)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4、公务人员执行公务行为不规范的,可减少基准刑20%以下。
阅读完上述内容后,我们知道要是在徐州市犯妨害公务罪的话,一般是如何进行处罚的吧。以上内容是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刑法》规定的量刑范围内作出的,因此适用的是整个江苏地区。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