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怎样才能贩毒罪?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怎样才能贩毒罪?最近一段时间,贩毒行为在我国十分的猖獗。贩卖毒品会危害到我国国民的身心健康。因此,我国刑法上将贩毒行为规定为贩毒罪。那么很多人都想知道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怎样才能贩毒罪?那么您都想知道河南司法鉴定新规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一、什么是贩毒罪
贩卖毒品罪,是指明知是毒品而故意实施贩卖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这是各种毒品犯罪行为侵害的共同客体。行为人故意以非毒品冒充毒品或者明知是假毒品而贩卖营利的,应认定为诈骗罪,而非贩卖毒品罪,但行为人不明知是毒品而贩卖,事实上具有贩卖毒品的可能性的,应认定为贩卖毒品(未遂)。行为人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微量毒品的,应认定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不宜认定为贩卖毒品罪。
二、贩毒罪是怎么判刑的
《刑法》对本罪规定了以下几个处刑幅度:贩卖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贩卖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1、贩卖鸦片 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 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2、贩卖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3、武装掩护贩卖毒品的;4、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5、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贩卖鸦片 二百克以上不满 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 十克以上不满 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贩卖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 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贩卖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对多次贩卖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首先,什么是贩毒罪指的是明明知道是毒品却从事贩卖的行为。其次,贩毒罪的构成,肯定需要情节严重。情节严重的具体判断标准包括贩卖毒品的数量的。具体的您可以咨询一下律师。



·刑事案件受理期限是多久
    刑事案件受理期限是多久触犯刑法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受到刑事处罚的前提是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并且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刑事案件,对犯罪行为进行定罪量刑。那么司法机关在什么时候受理案件,刑事案件受理期......


·行政赔偿刑事赔偿司法赔偿标准是多少
    行政赔偿刑事赔偿司法赔偿标准是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的最新标准是315.94元。《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第三十四条?侵犯公......


·刑事案公安办案程序是怎样的
    刑事案公安办案程序是怎样的(一)公安办理刑事案件流程一、刑事拘留阶段----10至37天首先,公安机关会视情况对其进行刑事拘留,三日提请检察院批捕,可以延长一至四日,检察院一般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如果是流窜作......


·非法持有弹药罪缓刑的有关法律条文有什么?
    我们都知道枪支弹药是只有规定的军队才可以持有的,那么普通人是没有权利非法持有弹药的,这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但非法持有弹药罪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进行缓刑的,那么关于非法持有弹药罪缓刑在法律上究竟是怎么具体规定的呢?就......


·中国刑法打架16岁的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在生活中,与他人发生争执的情况并不少见,但有些人在发生争执后采用打架的方式来发泄对对方的不满,严重的甚至造成他人的重伤或者死亡。我国法律对打架斗殴也作了相关的规定,打架斗殴情节严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那中国刑法打......


·如果行政拘留错误如何赔偿
    如果行政拘留错误如何赔偿?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2018年5月16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刑事申诉检察部门在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284.74元,该标准较上年度增加25.85元。最高检刑事申......


·故意杀人犯罪辩护要点有哪些?
    故意杀人犯罪辩护要点有哪些?故意杀人罪的辩护要点一般在犯罪动机上。如果强调无犯罪动机案件性质就会向过失杀人方面转化,判处会轻。如果故意杀人的犯罪动机成立,那一般就会在动机形成的原因努力,一般来说,正常人谁也不会......


·限制减刑适用条件具体是什么
    一、限制减刑适用条件具体是什么《刑法》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人身危......


·刑事赔偿诉状的内容包括哪些?
    刑事赔偿诉状的内容包括哪些?一、刑事赔偿诉状的内容包括哪些?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原告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家庭住址、联系方式)被告人:(同上)案由:(罪名、赔偿)诉讼请求:1、依法追究被......


·职务侵占罪数额司法解释是怎么规定的
    《刑法》一般是不会对犯罪的具体数额做出规定的,这些往往都是由最高法或最高检做出的司法解释规定,那么您知道职务侵占罪数额司法解释是如何规定的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职务侵占罪数额司法解释是如何......


·盗窃罪数额较大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在刑事犯罪中可能最常见的就是公民利用他人家中或者对自己财物的疏忽而通过盗取的行为获得财物,既然是犯罪就需要结合犯罪所涉及的财产数额来进行适当地制裁,而对于盗窃罪中数额较大的认定主要就是判断罪犯偷取的财物是否达到......


·醉酒无证驾驶要判刑吗
    要判刑。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醉酒驾驶拘役的时间是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具体时间还是要结合案情进行分析。道......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