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因为交通事故导致受害者伤残甚至是死亡,这种情况比比皆是。每次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因为交通事故导致受害者伤残甚至是死亡,这种情况比比皆是。每次都是发生交通事故以后,违章的司机才追悔莫及。不过也不一定所有的交通事故都是因为司机违章造成的,有的时候天气、道路的原因都有可能会酿成比较重大的交通事故,国家针对交通事故的伤残鉴定也有着参考标准。那么,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

2018年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

一级伤残

(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植物状态

2、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3、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

4、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便和小便失禁。

(二)头面部损伤致:

1、双侧眼球缺失

2、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5级。

(三)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严重障碍。

(四)颈部损伤致呼吸和吞咽功能严重障碍。

(五)胸部损伤致:

1、肺叶切除或双侧胸膜广泛严重粘连或胸廓严重畸形,呼吸功能严重障碍

2、心功不全,心功Ⅳ级;或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Ⅲ级伴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

(六)腹部损伤致:

1、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消化吸收功能严重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2、双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七)肢体损伤致:

1、三肢以上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

2、二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另一肢丧失功能50%以上

3、二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第三肢完全丧失功能

4、一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第二肢完全丧失功能,第三肢丧失功能50%以上

5、一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另二肢完全丧失功能

6、三肢完全丧失功能。

(八)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76%以上。

二级伤残

(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重度智力缺损(智商34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需随时有人帮助才能完成

2、完全性失语

3、双眼盲目5级

4、四肢瘫(二肢以上肌力2级以下)

5、偏瘫或截瘫(肌力2级以下)。

(二)头面部损伤致:

1、一侧眼球缺失,另一眼盲目4级;或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3级以上

2、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伴双眼盲目4级以上;或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该眼盲目4级以上,另一眼盲目5级

3、双眼盲目5级

4、双耳极度听觉障碍伴双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或双耳极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另一侧耳廓严重畸形

5、全面部瘢痕形成。

(三)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障碍。

(四)颈部损伤致呼吸和吞咽功能障碍。

(五)胸部损伤致:

1、肺叶切除或胸膜广泛严重粘连或胸廓畸形,呼吸功能障碍

2、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Ⅲ级;或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Ⅱ级伴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

(六)腹部损伤致一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另一侧肾功能重度障碍。

(七)肢体损伤致:

1、二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

2、一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另一肢完全丧失功能

3、二肢以上完全丧失功能。

(八)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68%以上。

三级伤残

(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重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2、严重外伤性癫痫,药物不能控制,大发作平均每月一次以上或局限性发作平均每月四次以上或小发作平均每周七次以上或精神运动性发作平均每月三次以上

3、双侧严重面瘫,难以恢复

4、严重不自主运动或共济失调

5、四肢瘫(二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

6、偏瘫或截瘫(肌力3级以下)

7、大便或小便失禁,难以恢复。

(二)头面部损伤致:

1、一侧眼球缺失,另一眼盲目3级;或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低视力2级

2、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伴双眼盲目3级以上;或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该眼盲目3级以上,另一眼盲目4级以上

3、双眼盲目4级以上

4、双眼视野接近完全缺损(直径小于5°)

5、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24枚以上

6、双耳极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

7、一耳极度听觉障碍,另一耳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另一侧耳廓缺失(或畸形)50%以上

8、双耳重度听觉障碍伴双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或双耳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另一侧耳廓严重畸形

9、面部瘢痕形成80%以上。

(三)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严重影响呼吸功能。

(四)颈部损伤致:

1、瘢痕形成,颈部活动度完全丧失

2、严重影响呼吸和吞咽功能。

(五)胸部损伤致:

1、肺叶切除或胸膜广泛粘连或胸廓畸形,严重影响呼吸功能

2、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Ⅱ级伴器质性心律失常;或心功能Ⅰ级伴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

(六)腹部损伤致:

1、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消化吸收功能障碍

2、一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另一侧肾功能中度障碍;或双侧肾功能重度障碍。

(七)盆部损伤致:

1、女性双侧卵巢缺失或完全萎缩

2、大便和小便失禁,难以恢复。

(八)会阴部损伤致双侧睾丸缺失或完全萎缩。

(九)肢体损伤致:

1、二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

2、一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另一肢丧失功能50%以上

3、一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另一肢完全丧失功能

4、一肢完全丧失功能,另一丧失功能50%以上。

(十)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60%以上。

四级伤残

(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中度智力缺损(智商49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2、严重运动性失语或严重感觉性失语

3、四肢瘫(二肢以上肌力4级以下)

4、偏瘫或截瘫(肌力4级以下)

5、阴茎勃起功能完全丧失。

(二)头面部损伤致:

1、一侧眼球缺失,另一眼低视力2级;或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低视力1级

2、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伴双眼低视力2级以上;或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该眼低视力2级以上,另一眼低盲目3级以上

3、双眼盲目3级以上

4、双眼视野极度缺损(直径小于10°)

5、双耳极度听觉障碍

6、一耳极度听觉障碍,另一耳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或畸形)50%以上

7、双耳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

8、双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伴双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或双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另一侧耳廓严重畸形

9、面部瘢痕形成60%以上。

(三)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影响呼吸功能。

(四)颈部损伤致:

1、瘢痕形成,颈部活动度丧失75%以上

2、影响呼吸和吞咽功能。

(五)胸部损伤致:

1、肺叶切除或胸膜粘连或胸廓畸形,影响呼吸功能

2、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

(六)腹部损伤致一侧肾功能重度障碍,另一侧肾功能中度障碍。

(七)会阴部损伤致阴茎体完全缺失或严重畸形。

(八)外阴、阴道损伤致阴道闭锁。

(九)肢体损伤致双手完全缺失或丧失功能。

(十)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52%以上。

五级伤残

(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中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能力明显受限,需要指导

2、外伤性癫痫,药物不能完全控制,大发作平均每三月一次以上或局限性发作平均每月二次以上或小发作平均每周四次以上或精神运动性发作平均每月一次以上

3、严重失用或失认症

4、单侧严重面瘫,难以恢复

5、偏瘫或截瘫(一肢以上肌力2级以下)

6、单瘫(肌力2级以下)

7、大便或小便失禁,难以恢复。

(二)头面部损伤致:

1、一侧眼球缺失伴另一眼低视力1级;一侧眼球缺失伴一侧眼严重畸形且视力接近正常

2、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伴双眼低视力1级;或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该眼低视力1级以上,另一眼低视力2级以上

3、双眼低视力2级以上

4、双眼视野重度缺损(直径小于20°)

5、 舌肌完全麻痹或舌体缺失(或严重畸形)50%以上

6、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20枚以上

7、一耳极度听觉障碍,另一耳重度听觉障碍

8、双耳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或畸形)50%以上

9、双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

10、双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

11、外鼻部完全缺损(或严重畸形)

12、面部瘢痕形成40%以上。

(三)脊柱胸段损伤致畸形愈合,影响呼吸功能。

(四)颈部损伤致:

1、瘢痕形成,颈部活动度丧失50%以上

2、影响呼吸功能。

(五)胸部损伤致:

1、肺叶切除或胸膜粘连或胸廓畸形,轻度影响呼吸功能。

2、器质性心律失常。

(六)腹部损伤致:

1、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严重影响消化吸收功能

2、一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另一侧肾功能轻度障碍。

(七)盆部损伤致:

1、双侧输尿管缺失或闭锁

2、膀胱切除

3、尿道闭锁

4、大便或小便失禁,难以恢复。

(八)会阴部损伤致阴茎体大部分缺失(或畸形)。

(九)外阴、阴道损伤致阴道严重狭窄,功能严重障碍。

(十)肢体损伤致:

1、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90%以上

2、一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

3、一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另一肢丧失功能50%以上

4、一肢完全丧失功能。

(十一)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44%以上。

六级伤残

(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中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部份日常生活需要帮助

2、严重失读伴失写症;或中度运动性失语或中度感觉性失语

3、偏瘫或截瘫(一肢肌力3级以下)

4、单瘫(肌力3级以下)

5、阴茎勃起功能严重障碍。

(二)头面部损伤致:

1、一侧眼球缺失伴另一眼视力接近正常;或一侧眼球缺失伴另一侧眼严重畸形

2、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伴双眼视力接近正常;或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该眼视力接近正常,另一眼低视力1级以上

3、双眼低视力1级

4、双眼视野中度缺损(直径小于60°)

5、颞下颌关节强直,牙关紧闭

6、一耳极度听觉障碍,另一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或双耳重度听觉障碍

7、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另一侧耳廓缺失(或畸形)50%以上

8、面部瘢痕形成面积20%以上

9、面部大量细小瘢痕(或色素明显改变)75%以上。

(三)脊柱损伤致颈椎或腰椎严重畸形愈合,颈部或腰部活动度完全丧失。

(四)颈部损伤致瘢痕形成,颈部活动度丧失25%以上。

(五)腹部损伤致一侧肾功能重度障碍,另一侧肾功能轻度障碍

(六)盆部损伤致:

1、双侧输卵管缺失或闭锁

2、子宫全切。

(七)会阴部损伤致双侧输精管缺失或闭锁。

(八)外阴、阴道损伤致阴道狭窄,功能障碍。

(九)肢体损伤致:

1、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70%以上

2、双足跗跖关节以上缺失

3、一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

(十)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36%以上。

七级伤残

(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轻度智力缺损(智商7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2、外伤性癫痫,药物不能完全控制,大发作平均每六月一次以上或局限性发作平均每二月二次以上或小发作平均每周二次以上或精神运动性发作平均每二月一次以上

3、中度失用或中度失认症

4、严重构音障碍

5、偏瘫或截瘫(一肢肌力4级)

6、单瘫(肌力4级)

7、半身或偏身型完全性感觉缺失。

(二)头面部损伤致:

1、一侧眼球缺失

2、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

3、口腔或颞下颌关节损伤,重度张口受限

4、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16枚以上

5、一耳极度听觉障碍,另一耳中度听觉障碍;或一耳重度听觉障碍,另一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

6、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另一侧耳廓缺失(或畸形)10%以上

7、外鼻部大部份缺损(或畸形)

8、面部瘢痕形成,面积24平方厘米以上

9、面部大量细小瘢痕(或色素明显改变)50%以上

10、头皮无毛发75%以上。

(三)脊柱损伤致颈椎或腰椎畸形愈合,颈部或腰部活动度丧失75%以上。

(四)颈部损伤致颈前三角区瘢痕形成75%以上。

(五)胸部损伤致:

1、女性双侧乳房缺失(或严重畸形)

2、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Ⅱ级。

(六)腹部损伤致双侧肾功能中度障碍。

(七)盆部损伤致:

1、骨盆倾斜,双下肢长度相差8cm以上

2、女性骨盆严重畸形,产道破坏

3、一侧输尿管缺失或闭锁,另一侧输尿管严重狭窄。

(八)会阴部损伤致:

1、阴茎体部份缺失(或畸形)

2、阴茎包皮损伤,瘢痕形成,功能障碍。

(九)肢体损伤致:

1、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50%以上

2、双手感觉完全缺失

3、双足足弓结构完全破坏

4、一足跗跖关节以上缺失

5、双下肢长度相差8cm以上

6、一肢丧失功能75%以上。

(十)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28%以上。

八级伤残

(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轻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中度失读伴失写症

3、半身或偏身型深感觉缺失

4、阴茎勃起功能障碍。

(二)头面部损伤致:

1、一眼盲目4级以上

2、一眼视野接近完全缺损(直径小于5°)

3、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12枚以上

4、一耳极度听觉障碍;或一耳重度听觉障碍,另一耳中度听觉障碍;或双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

5、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

6、鼻尖及一侧鼻翼缺损(或畸形)

7、面部瘢痕形成面积18平方厘米以上

8、面部大量细小瘢痕(或色素明显改变)25%以上

9、头皮无毛发50%以上

10、颌面部骨或软组织缺损32立方厘米以上。

(三)脊柱损伤致:

1、颈椎或腰椎畸形愈合,颈部或腰部活动度丧失50%以上

2、胸椎或腰椎二椎体以上压缩性骨折。

(四)颈部损伤致前三角区瘢痕形成50%以上。

(五)胸部损伤致:

1、女性一侧乳房缺失(或严重畸形),另一侧乳房部分缺失(或畸形)

2、12肋以上骨折。

(六)腹部损伤致:

1、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影响消化吸收功能

2、脾切除

3、一侧肾切除或肾功能重度障碍。

(七)盆部损伤致:

1、骨盆倾斜,双下肢长度相差6cm以上

2、双侧输尿管严重狭窄,或一侧输尿管缺失(或闭锁),另一侧输尿管狭窄

3、尿道严重狭窄。

(八)会阴部损伤致:

1、阴茎龟头缺失(或畸形)

2、阴茎包皮损伤,瘢痕形成,严重影响功能。

(九)外阴、阴道损伤致阴道狭窄,严重影响功能。

(十)肢体损伤致:

1、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30%以上

2、双手感觉缺失75%以上

3、一足弓结构完全破坏,另一足弓结构破坏1/3以上

4、双足十趾完全缺失或丧失功能

5、双下肢长度相差6cm以上

6、一肢丧失功能50%以上

(十一)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20%以上。

九级伤残

(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轻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外伤性癫痫,药物不能完全控制,大发作一年一次以上或局限性发作平均每六月三次以上或小发作平均每月四次以上或精神运动性发作平均每六月二次以上

3、严重失读或严重失写症

4、双侧轻度面瘫,难以恢复

5、半身或偏身型浅感觉缺失

6、严重影响阴茎勃起功能。

(二)头面部损伤致:

1、一眼盲目3级以上

2、双侧眼睑下垂(或畸形);或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

3、一眼视野极度缺损(直径小于10°)

4、上颌骨、下颌骨缺损中,牙齿脱落8枚以上

5、口腔损伤,牙齿脱落16枚以上

6、口腔或颞下颌关节损伤,中度张口受限

7、舌尖缺失(或畸形)

8、一耳重度听觉障碍;或一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另一耳中度听觉障碍

9、一侧耳廊缺失(或畸形)50%以上

10、一侧鼻翼缺损(或畸形)

11、面部瘢痕形成面积12平方厘米以上,或面部线条状瘢痕20cm以上

12、面部细小瘫痕(或色素明显改变)面积30平方厘米以上

13、头皮无毛发25%以上

14、颌面部骨及软组织缺损16立方厘米以上。

(三)脊柱损伤致:

1、颈椎或腰椎畸形愈合,颈部或腰部活动度丧失25%以上

2、胸椎或腰椎一椎体粉碎性骨折。

(四)颈部损伤致:

1、严重声音嘶哑

2、颈前三角区瘢痕形成25%以上。

(五)胸部损伤致:

1、女性一侧乳房缺失(或严重畸形)

2、8肋以上骨折或4肋以上缺失

3、肺叶切除

4、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Ⅰ级。

(六)腹部损伤致:

1、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

2、胆囊切除

3、脾部份切除

4、一侧肾部分切除或肾功能中度障碍。

(七)盆部损伤致:

1、骨盆倾斜,双下肢长度相差4cm以上

2、骨盆严重畸形愈合

3、尿道狭窄

4、膀胱部分切除

5、一侧输尿管缺失或闭锁

6、子宫部份切除

7、直肠、肛门损伤,遗留永久性乙状结肠造口。

(八)会阴部损伤致:

1、阴茎龟头缺失(或畸形)50%以上

2、阴囊损伤,瘢痕形成75%以上。

(九)肢体损伤致:

1、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10%以上

2、双手感觉缺失50%以上

3、双上肢前臂旋转功能完全丧失

4、双足十趾缺失(或丧失功能)50%以上

5、一足足弓构破坏

6、双上肢长度相差10cm以上

7、双下肢长度相差4cm以上

8、四肢长骨一骺板以上粉碎性骨折

9、一肢丧失功能25%以上。

(十)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12%以上。

十级伤残

(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神经功能障碍,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

2、外伤性癫痫,药物能够控制,但遗留脑电图中度以上改变

3、轻度失语或构音障碍

4、单侧轻度面瘫,难以恢复

5、轻度不自主运动或共济失调

6、斜视、复视、视错觉、眼球震颤等视觉障碍

7、半身或偏身型浅感觉分离性缺失

8、一肢体完全性感觉缺失

9、节段性完全性感觉缺失

10、影响阴茎勃起功能。

(二)头面部损伤致:

1、一眼低视力1级

2、一侧眼睑下垂或畸形

3、一眼视野中度缺损(直径小于60°)

4、泪小管损伤,遗留溢泪症状

5、眼内异物存留

6、外伤性白内障

7、外伤性脑脊液鼻漏或耳漏

8、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4枚以上

9、口腔损伤,牙齿脱落8枚以上

10、口腔或颞下颌关节损伤,轻度张口受限

11、舌尖部分缺失(或畸形)

12、一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或双耳中度听觉障碍

13、一侧耳廓缺失(或畸形)10%以上

14、鼻尖缺失(或畸形)

15、面部瘢痕形成,面积6平方厘米以上;或面部线条状瘢痕10cm以上

16、面部细小疲痕(或色素明显改变)面积15平方厘米以上

17、头皮无毛发40平方厘米以上

18、颅骨缺损4平方厘米以上,遗留神经系统轻度症状和体征;或颅骨缺损6平方厘米以上,无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

19、颌面部骨及软组织缺损8立方厘米以上。

(三)脊柱损伤致:

1、颈椎或腰椎畸形愈台,颈部或腰部活动度丧失10%以上

2、胸椎畸形愈合,轻度影响呼吸功能

3、胸椎或腰椎一椎体三分之一以上压缩性骨折。

(四)颈部损伤致:

1、瘢痕形成,颈部活动度丧失10%以上

2、轻度影响呼吸和吞咽功能

3、颈前三角区瘢痕面积20平方厘米以上。

(五)胸部损伤致:

1、女性一侧乳房部分缺失(或畸形)

2、4肋以上骨折;或2肋以上缺失

3、肺破裂修补

4、胸膜粘连或胸廓畸形。

(六)腹部损伤致:

1、胃、肠、消化腺等破裂修补

2、胆囊破裂修补

3、肠系膜损伤修补

4、脾破裂修补

5、肾破裂修补或肾功能轻度障碍

6、膈肌破裂修补。

(七)盆部损伤致:

1、骨盆倾斜,双下肢长度相差2cm以上

2、骨盆畸形愈合

3、一侧卵巢缺失或完全萎缩

4、一侧输卵管缺失或闭锁

5、子宫破裂修补

6、一侧输尿管严重狭窄

7、膀胱破裂修补

8、尿道轻度狭窄

9、直肠、肛门损伤,瘢痕形成,排便功能障碍。

(八)会阴部损伤致:

1、阴茎龟头缺失(或畸形)25%以上

2、阴茎包皮损伤,瘢痕形成,影响功能

3、一侧输精管缺失(或闭锁)

4、一侧睾丸缺失或完全萎缩

5、阴囊损伤,瘢痕形成50%以上。

(九)外阴、阴道损伤致阴道狭窄,影响功能。

(十)肢体损伤致:

1、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5%以上

2、双手感觉缺失25%以上

3、双上肢前臂旋转功能丧失50以上

4、一足足弓结构破坏1/3以上

5、双足十趾缺失(或丧失功能)20%以上

6、双上肢长度相差4cm以上

7、双下肢长度相差2cm以上

8、四肢长骨一骺板以上线性骨折

9、一肢丧失功能10%以上。

(十一)皮肤损伤致瘫痕形成达体表面积4%以上。

在我国对于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当中,一级伤残是最为严重的。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如果导致受害者呈植物状态,呼吸功能严重受损,皮肤损伤面积达76%以上等,这些都是属于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其他等级的鉴定标准您可以参考上文了解一下。


·关于交通肇事逃逸工伤赔偿有哪些?
    关于交通肇事逃逸工伤赔偿有哪些?(一)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


·工伤期间产生的交通费可以申请赔偿吗
    职工要是不幸受到了人身损害的,认定属于工伤范畴之后,就可以规定申请进行工伤赔偿。工伤赔偿里面包括的项目比较多,那此时在工伤期间产生的交通费,是否也可以申请进行赔偿呢?下面我们为您做一个小小的总结,希望能解答你的疑......


·交通事故轻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分为好几个几个层次,有严重的有不太严重的,就事论事,针对什么样的情况就会有什么养的赔偿标准。如果只是轻微的造成轻伤,那么就会有轻伤的赔偿标准,下文中我们为您讲解一下交通事故轻伤赔偿标准是什么。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赔偿有期限吗?
    交通事故已经成为了现代生活中人们最容易遭受的事故之一,关于事后赔偿的问题往往又容易引起纠纷,许多受害者因此很担心,想知道交通事故赔偿有期限吗?下面,的我们就为您讲一下该问题,希望对您解决交通事故赔偿的纠纷问题有所......


·车祸农村户口误工费需要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车祸农村户口误工费需要赔偿的项目有哪些?一、车祸农村户口误工费需要赔偿的项目有哪些?车祸农村户口误工费需要赔偿的项目有: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


·交通事故临时工误工费应该怎样赔偿误工费需要提供工
    交通事故临时工误工费应该怎样赔偿误工费需要提供工资证明和完税证明,如果不能提供工资证明,但可以证明工种的,可以按同行业上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赔偿。误工费不仅可以向致害人主张,如果交了保险还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能......


·交通肇事逃逸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
    交通肇事逃逸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有哪些交通肇事逃逸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有哪些1、医疗费挂号费、医药费、检查费、住院费、后期治疗费用(附医疗机构证明)等原始单据。2、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流程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流程是怎样的?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流程如下:1、检验、鉴定、评估机构、人员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或者当事人委托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检验、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后,应当出具......


·个人合伙企业怎么交税?
    个人合伙企业怎么交税?一、个人合伙企业怎么交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按照下列原则确定应纳税所得额:(一)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以合伙企业的生......


·车票能否导致诉讼时效的中断?
    车票能否导致诉讼时效的中断?车票是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一张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去过被告所在城市的火车票,能成为诉讼时效中断的理由。本着维护公平正义的原则,应当认定该证据有效,诉讼时效中断。虽然新的民诉法将原有的诉......


·处理工伤事故的交通费、误工费可以要求肇事者支付吗?
    一、处理工伤事故的交通费、误工费可以要求肇事者支付吗?处理工伤事故的交通费、误工费可以要求肇事者支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


·交通事故律师聘请要注意什么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过程中,若当事人不清楚应该怎样更好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的话,建议此时可以聘请律师来帮助自己。而交通事故律师聘请也有一定的事项需要注意,那到底应该注意什么呢?我们为你分析解答。一、交通事故律......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