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诉法撤回起诉的主体是什么?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在刑事诉讼法的实践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因为某种原因撤回起诉的现象,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撤回起诉也是需要有法律依据的,不能想撤诉就撤诉。本文主要是为您介绍撤回起诉的主体。那么你知道刑诉法撤回起诉的主体是什么吗?下面我们一起来通过本文看一下吧。

一、刑诉法撤回起诉的主体是什么?
刑诉法撤回起诉的主体是一方的当事人。广义上理解,撤回起诉是指当事人(机关)向审判机关提起诉讼的当事人,基于一定的原因和意志,通过一定形式的意思表示,由审判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准许(或推定)诉讼主体收回诉请、放弃诉讼的行为。在民事诉讼程序中的撤回起诉,简称撤诉,也称撤销起诉,其主体是起诉的一方当事人。而在公诉案件中撤回起诉,是指公诉案件起诉到法院之后,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或不能将被告人定罪的情形,检察机关依法决定撤回起诉请求的诉讼活动。撤诉权是专属于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权,是一种程序权力,目前法律规定的撤回起诉的时限范围规定在“提起公诉后至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 如果检察机关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回起诉,实质上意味着一个按照无罪推定原则认定被告人无罪的结果,这与我国刑事立法精神并无冲突。因此,撤回起诉是一种刑事诉讼过滤机制和诉讼程序补救机制,与公诉机制共同彰显诉讼的程序价值和人权保障功能,维护着检察机关权威和司法形象,但是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法中未对撤回公诉程序作出规定,致使司法实践中缺乏执行标准和可操作程序,直接影响刑事司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二、公诉案件撤回起诉的基本特征
作为刑事诉讼的程序,公诉案件撤回起诉有四个基本特征:1、程序法定性。即撤回起诉必须经由法院审查后,按照法定的程序作出准许撤诉、推定为撤诉或不准撤诉的裁决。2、主体同一性。即撤回起诉和提起诉讼的为同一个诉讼主体,因为提起诉讼和放弃诉讼在同一个诉中属于诉权不可分割的两方面内容,撤回起诉是当事人行使处分权利的具体体现。需要明确的是,主体的同一性表现为权利的同一性而非形式的同一性,如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可以通过代理人而不必亲自向法院提出撤诉请求。3、权利限制性。即撤回起诉作为当事人的诉权,原则上法院根据处分原则应该准许,但必须加以限制。如在民事诉讼活动中,原告申请撤诉的行为可能损害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法院就可以裁定不准予撤诉。4、时间限定性。即撤回起诉必须在提起诉讼之后、法院宣判之前这一段诉讼期间内。如果法院已经作出裁判,就意味着对诉讼请求作出了实体性的结论意见,不管诉请能否得到支持,当事人都不能行使处分权利。以上就是关于刑诉法撤回起诉的主体是什么的全部内容。通过本文我们可以知道,刑诉法撤回起诉的主体是一方的当事人,也就是说只有当事人才能提起撤诉,而且要基于一定的原因和意志,体现出司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撤回起诉必须由法院审查,来作出最后的裁决。



·甘肃盗窃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样?
    现在我们外面可能不小心的话,身上的一些东西可能会被一些小偷偷走,那么你们知道甘肃盗窃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样的吗,可能不是特别的了解,我下面就为您整理了一些甘肃盗窃罪量刑标准的法律,我们一起来了解了解是怎么样的。一、......


·侵犯商业秘密罪 诉讼时效是多久
    侵犯商业秘密罪诉讼时效是多久?1、侵犯商业秘密罪诉讼时效最长是10年,刑事犯罪活动的追诉时效和法定刑期是有关的,具体的规定是:(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期限为5年。(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


·现行刑法对单位受贿罪既遂量刑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刑法》第387条之规定,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与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单位受贿罪,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袭警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在影视剧中我们可能会经常见到群众通过暴力手段袭击执法警察,通常电视剧中管这种行为叫犯罪,罪名叫袭警罪。但是中国刑法上是没有袭警罪的规定的,如果发生了有袭击警察的行为,一般情况下,依照袭击警察这个行为所导致的后果......


·一、醉驾酒精含量180会被判刑吗?
    一、醉驾酒精含量180会被判刑吗?醉驾酒精含量180是会被判刑的,《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


·什么是采集血液事故罪?
    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是法律的一大职责,在生活中都有过在献血的经历,医务人员会对自己的血液问题进行检测如果不到标的是不可以进行采血,但是有些医务人员的粗心和应付心态造成严重的检测事故,将有问题的血液传输给患者造成严......


·湖南省侵占罪立案标准是多少?
    一、湖南省侵占罪立案标准是多少(一)从法条上可见,职务侵占罪在数额上,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而参照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解释,在数额较大上规了"5000-20000元"的选择幅度,在数额巨大上,把10万元作为数额巨大的起点,而且各地......


·汕尾市抢夺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抢夺犯罪是介于盗窃罪与抢劫罪之间的,其暴力程度没有抢劫那么重,但对于盗窃来讲,抢夺行为又确确实实对被抢财物实施了暴力。因此对这样的行为定罪处罚是很有必要的。在这方面,我们为您整理了汕尾市抢夺罪量刑标准的具体规定......


·拒执罪自诉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并非是所有的提出拒执罪的诉讼请求,都是会立案受理的,为了规范国家司法机关职员的执法行为,我国立法机关,在了解我国目前的法律规范的基础之上,制定了拒执罪自诉的立案标准,在审理案件时,需要结合该标准的规定,决定是否......


·刑事案件如何提出上诉
    刑事案件的被告人要是对一审法院作出的判决不服的话,则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不过,实践中很多人并不清楚刑事案件如何提出上诉,下面我们针对这个问题,为您做详细介绍。一、刑事案件如何提出上诉根据......


·刑期剩1年能假释吗
    视情况而定。刑期剩一年,如果原判刑期已执行二分之一以上,没有特殊情况,可以假释。如果原判刑期未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或者原判刑期属于十年以上暴力犯罪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刑法》第八十一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


·缓刑考验期间再犯新罪会怎么处罚?
    缓刑考验期间再犯新罪会怎么处罚缓刑期间又犯新罪的,可以依据刑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数罪并罚。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