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根据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相关条例,交管部门在查处酒驾行为时,先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根据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相关条例,交管部门在查处酒驾行为时,先采取呼气式检测法对驾驶人进行检测,发现驾驶人酒精含量达到醉驾标准时,应将驾驶人带至医院采用静脉抽血检验的方式进行再次检测,检测完成后一般对驾驶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等待检测机构出具结果,期间车辆扣留,那么,涉嫌醉驾证据不足扣车后多久发还呢?

1、交通警察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2、关于车辆检验的期限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委托有关机构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长十日。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3、检验、鉴定完成后应当在五日内发还车主。《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的事故车辆除检验、鉴定外,不得使用。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对弃车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十日后仍不领取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对无牌证、达到报废标准、未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等车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综上所述,关于涉嫌醉驾证据不足扣车后多久发还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交管部门可以扣留车辆用于搜集证据,在现场勘测后五天内委托车辆检验,最长三十天内完成检验并在五天内发还车主,也就是说涉嫌醉驾因证据不足扣留车辆的,最长四十天内应将扣留车辆发还给车主。




·一、交通事故关于误工费计算需要什么证据?
    一、交通事故关于误工费计算需要什么证据?误工费是指受害人由于人身受到伤害,耽误工作而形成的财产损失。误工损失是一种间接损失,赔偿误工费是对受害人的损害进行法律上的补救。即受害人因受伤不能上班工作而不能获得劳动报酬......


·宅基地能否继承,农村宅基地继承交税吗
    我国宅基地的所有权使是属于集体所有的,个人只能依法取得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的是否可以作为遗产继承,要根据不同的法律法规区分不同情况来确定。下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农村宅基地继承交税相关知识,供您了解。......


·交通肇事罪赔偿死亡赔偿金吗
    其实在开车的时候,只要您遵守我国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那么在正常情况下,肯定不会有什么大型的交通事故的。但是往往就是有一部分的司机在开车的时候,只顾自己的方便,不注意他人的生命安全问题,一不小心就酿成了交通肇事......


·济南处理交通事故律师费是多少
    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也在不断的发展,就业和收入增加,人们的生活水平有了显著的提高,从而拥有自己的爱车的人们也逐年增加,这也造成了交通事故的发生频率也越来越高。但是,有的时候私了与调解不起作用,这就需要采取诉讼的......


·车险商业险三者赔偿范围有哪些
    车险商业险三者赔偿范围有哪些第三者商业责任险赔偿范围:是指被保险人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是财产直接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会负责赔偿。第三者商业责任险赔偿......


·交通事故调解书效力是怎样的
    在经过交警的调解之后,若能够调解成功,那么此时交警需要根据调解的内容做出调解书,然后分别送达给当事人。对于这份调解书,不少人对其效力产生了质疑。那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到底交通事故调解书效力是怎样的呢?我们整理了......


·交强险是投保次日才生效吗
    交强险是投保次日才生效吗一、交强险是投保次日才生效吗交强险自投保之时即时生效。保险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保险合同即告成立,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在没有特别约定例外情形的情况下,此时保险合同若不能......


·交通事故责任判决书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交管部门会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在双方无异议后向法院提交相关认定书,之后由法院下达交通事故判决书,但是很多人对于交通事故责任判决书没有详细的概念,了解也不是很清楚,针对这个疑问,我们为您准备......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但不赔偿怎么办
    随着有车一族的增多,交通事故发生的频率也不断加快,就算我们随时牢记并遵守交通规则,意外也总是不期而至。在交通事故中全责却不赔偿的案例也屡见不鲜,那么在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但不赔偿怎么办呢?我们该如何维护自身的权益呢......


·什么情况下构成交通肇事罪
    什么情况下构成交通肇事罪(一)肇事司机被认定为完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且在因该司机的肇事行为发生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或造成公私直接损失30万以上并无力赔偿的。但是在肇事司机被认定为完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同时,......


·就算是没有驾照的人都应该知道,交通法中规定
    就算是没有驾照的人都应该知道,交通法中规定喝酒后不能开车,如果选择驾车就不要喝酒,驾驶员无论是酒后驾车还是醉酒驾车都是属于违法行为,容易造成交通事故,那么醉驾交通法是如何规定的呢?下面来看我们给出的资料了解一下......


·车祸事故间接误工损失有哪些?
    一、车祸事故间接误工损失有哪些?所谓“间接损失”,就是可得利益的丧失,即应当得到的利益因受侵权行为的侵害而没有得到,包括人身损害造成的间接损失和财物损害造成的间接损失。道路交通赔偿案件实践中经常碰到的几个常见......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