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品房延期交房是否受时效限制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商品房延期交房是否受时效限制在出现商品房延期交房的情况时,作为购房者就要引起注意了,毕竟在这样的情况下很容易出现开发商跑路的情况。此时若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权的话,那么就要清楚商品房延期交房是否受时效限制。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商品房延期交房是否受时效限制
1、关于买受人在约定交房期限届满之日起超过两年请求出卖人交房是否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问题,有两种意见:其一,买受人主张出卖人交付房屋的请求权应在两年诉讼时效期间内行使,超过两年诉讼时效期间请求出卖人交房的,因其怠于行使权利的状态经过诉讼时效期间丧失胜诉权。其二,买受人在约定交房期间届满之日起超过两年请求出卖人交房的不能一律简单地认定为已超过诉讼时效,而应区分出卖人在约定交房期限是否具备交房条件分别进行处理。2、关于买受人在合同约定期限届满之日起超过两年才请求出卖人办理所有权变更登记,是否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问题,也有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出卖人所承当的主给付义务为转移房屋的占有,更为重要的是转移房屋所有权。如果出卖人仅向买受人履行交付房屋的义务,未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届满时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系没有履行转移房屋所有权这个最重要的主给付义务,已经构成违约,诉讼时效期间应该起算。因此买受人未在出卖人违约之日起两年内请求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因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而丧失胜诉权。第二种意见,房屋已经交付的,买受人在约定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期限届满之日起超过两年请求出卖人为其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应予支持。
二、商品房延期交房的诉讼时效是多长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出卖人交付房屋的期限届满,买受人根据合同约定可以请求出卖人交付房屋。其请求权属于债权请求权,应当适用《民法通则》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但在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上,应当区分具体情况:房屋具备法定交付条件,诉讼时效期间自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如果房屋尚不具备法定的交付条件,诉讼时效期间应从房屋具备法定的交付条件之日起计算。出卖人已经将房屋交付于买受人,买受人亦已实现对房屋的占有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转移房屋所有权、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请求权具有物权性质,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在购买预售的商品房时,很多开发商往往会承诺绝对按时交房,可是真到该收房的时候,就不能如购房者所愿了。在开发商逾期交房,催促之后也是迟迟不交房的时候能否要求开发商给办理退房手续,退房的话能否要回定金和首付,如果开发商不给办理退房又不交房,能不能起诉至法院,有没有一个时效的限制。多半都是因为房屋尚未竣工,而这就有可能是因为开发商的资金被到位导致的,于是这样的情况下很容易就演变为开发商跑路,而房屋变成烂尾的情况,这会严重损害到购房者的利益,这也是购买期房最大的一个法律风险,因此要是有打算购买期房的话,最好还是再考虑清楚。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怎么赔偿一般来说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怎么赔偿一般来说,如果交通事故对方负全责的话,对方的保险公司会在限额内先行赔偿,如果赔偿金额超过这个限额,则需要由肇事者垫付。而受害者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的主要项目有如下几种:第一种是医疗费,凭借相......


·违章停车罚单丢失怎么交罚款?
    违章停车罚单丢失怎么交罚款?近年来,车辆市场越来越广泛,车辆的占有率也逐步增加,越来越多的停车问题也开始出现,没有车位的人只能将车辆违章停车,等待他们的就是一张违章停车罚单,可是违章停车罚单丢失驾驶员要怎么交罚......


·税控盘忘反写清卡要交多少罚金?
    税控盘忘反写清卡要交多少罚金?一、税控盘忘反写清卡要交多少罚金?税控盘忘反写清卡不需要缴纳罚金。税控设备忘记抄税清卡是不会罚款的。忘记抄税是不能申报的,申报时有提醒。申报完毕成功后,忘记清卡可以携带金税盘到办......


·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要太多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要太多怎么办?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要太多的话通过诉讼解决。交通事故赔偿都是有法可依的,受害方要钱过多可以让对方起诉,由法院判决,然后进行合理的赔偿。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交通事故当......


·车损险不计免赔条款有哪些
    车损险不计免赔条款有哪些内容一、什么是不计免赔不计免赔险的全称为“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是一种商业险(车损险或三责险)的附加险。不计免赔险作为一种附加险,需要以投保的“主险”为投保前提条件,不可以单独进行投保,......


·醉驾如何可以免以刑事处罚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
    醉驾如何可以免以刑事处罚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应当综合考虑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机动车类型、车辆行驶道路、行车速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以及认罪悔罪等情况,准确定罪量刑。1、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处罚......


·驾驶校车的条件具体包括哪些
    驾驶校车的条件具体包括哪些驾驶校车现在也成为了不少人选择的工作,相对来讲这份工作比较轻松,工作时间也不长。但现实中也不是人人都可以驾驶校车的,此时需要符合规定的条件才行。那到底驾驶校车的条件具体包括哪些呢?详细内......


·咋样的交通事故不算工伤2003年出台的《工伤保险
    咋样的交通事故不算工伤2003年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构成工伤,没有责任的限定;2017年修订后的《工伤保险条例》增加了责任的限定,即非本人主要责任(同等、次要)才构成工伤。根据《工伤保......


·租借的机动车发生事故的,机动车所有人是否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1209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


·肇事者处理交通事故要注意什么
    针对不同的当事人,在实际处理交通事故的时候,采取的方式不同,而此时需要注意的地方也是不一样的。那对于肇事者来讲,一般肇事者处理交通事故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接下来,我们就为你做详细解答。一、肇事者处理交通......


·二手房交易合同怎么写,具体写哪些内容
    我国房价长久以来居高不下,老百姓想要买到一套满意的房子很是困难,一些人在新楼盘房价面前只能退而求其次的选择入手二手房,那么,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时候就要注意很多的法律问题,以避免今后发生一系列的纠纷,导致自己......


·儿童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数量逐年攀升,一些严重的交通事故身子导致了儿童死亡。涉及死亡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比较高的,儿童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年度的内容是符合实际的。死亡赔偿标准和当地的平均收入水平有关,对于儿童的交通事故死亡的赔......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