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个人买房不一定就要全款购买,此时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其实可以选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个人买房不一定就要全款购买,此时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其实可以选择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来买房,但这个时候购房的收付款还是需要由购房者自己出的,只是针对剩余的房款可以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那么一般个人买房子首付款多少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个人买房子首付款多少
在首套房的情况下,购买新房并且面积不超过90平米的缴纳首付可以最低为20%;在二套房的情况下,购买房产的最低首付为60%;三套房的情况,需要贷款的银行根据房价的情况可以不予与贷款;其他的情况最低首付为30%。根据规定,一般的首付是百分之三十,也是就是说如果您是贷款买房的,百分之三十的首付是不能够贷款的,必须邀您自己用现金承担,其余的百分之七十,才能够用贷款支付,如果您手上有多余的闲钱,也可以首付多一点,以确保后期还贷风险降低,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具体的关于贷款买房首付,以及买房首付的一些问题另外,您需要明确的一点就是贷款买房的首付是30%,买房的首付的30%是不能够贷款的,必须要用现金支付。剩下的70%可以贷款。
二、贷款买房的流程是怎样的
贷款买房分成两种情况来考虑,一种是公积金贷款,另一种就是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的利息要比商业贷款低很多。(1)初审: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2)评估: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3)审核: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4)办理担保手续:申请人持《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5)签订借款合同。根据相关法律中的规定,一般个人购房的首付款为总房价款的3成,但现实中由于各地的情况不同,而开发商就有可能要求不同的首付比例,有些时候甚至会高达7成。而现在针对购房首付款,银行也推出了首付贷,即针对首付款允许购房者申请贷款。



·购房广告中的陷阱有哪些
    广告已经成为人们了解商品的主要方式,也越来越受到商品房开发企业的青睐,但有不少开发商为了销售自己的房屋,不惜在购房广告中设计陷阱,而我们总被广告的绚丽所迷惑。那么购房广告中的陷阱有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房产证没办下来怎么立遗嘱?
    房产证没办下来怎么立遗嘱?房产证没办下的情况下,只要能够证明遗嘱人具有产权的,那么写的遗嘱有效,只要将内容说明做详细就可以。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


·哪些房产纠纷可以申请仲裁
    哪些房产纠纷可以申请仲裁一、哪些房产纠纷可以申请仲裁根据我国《仲裁法》以及一些相关法律的规定,以下几个方面的房地产纠纷可以采用仲裁的方式解决:房屋买卖争议,包括房产买卖合同、价格、优先购买权等方面的争议;......


·房屋继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房屋继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一、房屋继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1、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第......


·老人死后房产没遗嘱怎么办?
    老人死后房产没遗嘱怎么办?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无效的,可按照法定继承办理。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


·一、租房子签了一年合同提前退房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一、租房子签了一年合同提前退房需要支付违约金吗?需要,合同里一般都有关于违约金和违约责任,如果你的合同没到期,你提前走了,将视为你违约。根据《民法典》,合同一经成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就发生了权利、义......


·房产合同违约金一般是多少?
    房产合同违约金一般是多少?在购买房子之前,在房子还未建成交钥匙的时候,买方会先与开发商签订房产合同,合同的内容包括在房子建成之前如果双方中的任意一方违约的话,就会根据房产合同的内容进行赔偿违约金,那么您会问......


·房产二次抵押危害是什么?
    现在大部分人买房子都是通过办理按揭贷款完成,一般来说,房产是不能二次抵押的,可是近年来有些银行为了追求业绩,放开了这方面的规定。尽管二次抵押可以帮助银行增加利息收入,但是其中也蕴藏不少风险。那么,房产二次抵押危......


·按揭买房的费用有哪些,按揭买房的程序是怎样的
    由于资金周转问题,按揭买房便成为了当今社会很多青年人最常用的买房方式,因此提前了解按揭买房的相关知识,有助于你在按揭买房减少很多不避免的麻烦。下面,我们为你介绍按揭买房的费用以及相关流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一......


·房东强制收房需注意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
    房东强制收房需注意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若在合同期内,房东没有正当理由,无理强行要求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作为租客有权予以拒绝。而作为违约方的房东,如果坚持要求收回房子,应按实际损失原则,赔偿租客的损失。如果房东拒......


·房屋拆迁没有协商拆迁补偿安置怎么办?
    房屋拆迁没有协商拆迁补偿安置怎么办?房屋拆迁中,拆迁补偿协商是拆迁的最大挑战,拆迁补偿安置问题能否谈妥关系到整个拆迁进程能否顺利推进。因此一个完整切符合实际的补偿安置办法可以说是拆迁的有效支撑,如果房屋拆迁没有......


·孩子的房子监护人是否有权出售?
    孩子的房子监护人是否有权出售?不可以的。根据《民法典》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常见的房产纠纷(1)监护人滥用权利......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