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共同犯罪中从犯的是怎么认定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共同犯罪的中的分类包括了主犯、从犯、胁从犯以及教唆犯。其中对主犯的处罚是比较重的,因而对罪犯的身份进行认定就是很有必要的了。其中要是认定属于从犯的话,则一般会从轻或减轻处罚。那通常共同犯罪中从犯的是怎么认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共同犯罪中从犯的是怎么认定
从犯是相对于主犯而言的。认定从犯,要从犯罪分子在共同犯罪活动中所处的地位、实际参加的程度、具体罪行的大小、对危害结果所起的作用等方面,去具体分析判断,看其在共同犯罪中是否起次要的作用或者辅助作用。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通常是指直接参加了实施犯罪行为,但在共同犯罪活动中起次要作用;在犯罪集团中,听命于首要分子,参与了某些犯罪活动,或者在一般共同犯罪中,参与实施了一部分犯罪活动,但不起主要作用的,一般属于从犯,例如参与盗窃时望风放哨。一般来说,次要的实行犯罪行较轻、情节不严重,没有直接造成严重后果。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一般是指为共同犯罪行为事先提供方便、创造有利条件、排除障碍等。例如,提供犯罪工具。根据我国刑法的这一规定,从犯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犯罪分子,这就是指起次要作用的正犯。所谓起次要作用的正犯是相对于起主要作用的正犯而言的,是指虽然直接参加了实施犯罪构成客观要件的行为,但衡量其所起的作用仍属于次要的犯罪分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通常是指直接参加了实施犯罪行为,但在整个犯罪活动中起次要作用。比如,在犯罪集团中,听命于首要分子,参与了某些犯罪活动;或者在一般共同犯罪中,参与实施了一部分犯罪活动。一般地说,起次要作用的正犯具体罪行较轻、情节不严重,没有直接造成严重后果。2、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这就是指帮助犯。所谓帮助犯是相对于正犯而言的。是指没有直接参加犯罪的实行,但为正犯的犯罪创造便利条件的犯罪分子。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一般是指为实施共同犯罪提供方便,创造有利条件、排除障碍等,例如,提供犯罪工具,窥探被害人行踪,指点犯罪地点和路线,提出犯罪时间和方法的建议,事前应允帮助窝藏其他共同犯罪人以及窝赃、销赃等。次要作用与辅助作用虽然是从不同的角度对共同犯罪中的作用的分类,但两者有着内在的联系,也就是说,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也就意味着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反之则不然。由此可以得出结论,帮助犯都属于从犯。
二、怎么处罚从犯
我国刑法第27条第2款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刑法之所以如此规定,是因为从犯与主犯相比,无论是主观恶性还是客观危害,都要轻一些。因此,我国刑法规定的从犯的处罚原则具有科学根据。刑法第27条第2款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从犯的刑事责任是同主犯应负的刑事责任相比较而言,比主犯应受到的刑罚处罚要轻。但也不是说,所有的从犯实际受到的处罚一定比主犯轻。因为主犯可能具有从轻或者减轻甚至免除处罚的情节(例如自首),当从犯没有这样的情节时,当然不应随主犯的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而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我们就为您介绍到此,实际进行认定的时候需要考虑到在共同犯罪活动中所处的地位、实际参加的程度、具体罪行的大小、对危害结果所起的作用等方面,通常从犯都是起次要的作用或者辅助作用。



·认罪认罚格式内容是什么?
    认罪认罚格式内容是什么?一、认罪认罚格式内容是什么?认罪认罚书我叫?????(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址等。我因涉嫌寻衅滋事?????年?????月?????日被取保。?????年?????月?????日,????(事情经过)......


·经济纠纷行政拘留多久?
    经济纠纷行政拘留多久?拒不按生效法律文书规定支付欠款的,实行拘留的时间最长为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


·构成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怎么判刑?
    构成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怎么判刑?构成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的判刑,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


·醉驾是否要减刑
    醉驾是否要减刑,根据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情况,以及定罪情况而定,依照规定,醉驾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


·检察院不批捕是不是就无罪?
    一、检察院不批捕是不是就无罪?批捕的标准并不仅仅是是否构成犯罪,还有更关键的一点是这个人是否还有社会危险性,批捕主要是针对采取取保候审等措施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才采取的强制措施,也有可能是事实不清、证据不......


·单位法人代表拒执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对于那些已经实施了犯罪行为的主体,司法机关会按照既定的法律的规定,判处处罚,但是并非是所有的民事主体都具有较高的法律素养的,虽然我国目前已经步入了法治社会,对于此种不履行处罚的行为,被称为拒执罪,单位法人代表拒......


·哪些行为属于预备犯罪?
    哪些行为属于预备犯罪?一、哪些行为属于预备犯罪1、准备工具:如购买某种物品作为犯罪工具;制造犯罪所使用的工具;改装物品使之符合犯罪需要;租借、盗窃他人物品作为犯罪工具等情形。2、制造条件:如调查被害人活动情况;跟......


·信用卡诈骗罪和诈骗罪的量刑标准分别是什么
    在诈骗类犯罪当中,比较常见的就是一般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以及保险诈骗罪了,虽然都是属于诈骗犯罪,但法律中作出的具体规定是不同的,不仅体现在构成要件和立案标准上面,在具体的量刑上也是不一样,那信用卡诈骗罪和诈骗罪......


·诈骗罪被判刑后可以保释吗
    不可以。保释,在中国称之为取保候审,判刑结束后,不能申请取保候审,只能申请假释。根据《刑法》第八十一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


·诈骗罪协从犯怎么处罚
    在诈骗罪中,角色不同所受的处罚也是不一样的。主犯的处罚最重,从犯的处罚相对主犯而言较轻,那么你知道胁从犯应该如何处罚吗?接下来,我们将为你介绍诈骗罪胁从犯怎么处罚,详情请阅读下文。一、诈骗罪胁从犯如何处罚根据......


·按法律规定诈骗罪到哪里报案?
    随着信息科技的发展,通信越来越发达,有时候我们会接到一些不法分子发来的诈骗信息,所以当我们收到一些莫名其妙的短信时,特别是提到汇款之类的词语应当不予理睬。当生活中我们遭遇诈骗时按法律规定诈骗罪到哪里报案呢?下面......


·在刑事诉讼中律师享有哪些权利?
    在刑事诉讼中律师享有哪些权利?律师在刑事诉讼活动中的主要权利:(1)有依法执行辩护职务,受国家法律保护,不受任何单位、个人干涉的权利;(2)有查阅案卷、了解案情的权利;(3)有与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的......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