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果在购买房子之前可以先了解清楚相关情况、信息,对于购房者的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如果在购买房子之前可以先了解清楚相关情况、信息,对于购房者的利益而言其实也是有一定保障的。不过对于很多购房者来讲,由于缺乏购房经验,因此也不清楚究竟要了解什么。那到底买房子需要了解房子的哪些情况呢?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买房子需要了解房子的哪些情况
在买房前,必须对购买对象进行全方位了解,包括地理位置、周边配套,也要了解所买单位的方位、价格以及小区周边环境、配套设施等,同时,发展商的主体资格等也要去明确和注意。此外,认购书要仔细阅读,也要了解包括发展商的其他书面资料。消费者一定要实地察看楼盘,最好在白天和晚上都能进行实地考察;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要明确收楼时间、各项收费标准和违约责任等有关事项。如遇纠纷,消费者应尽快收集证据向有关部门投诉。
二、签订买房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签订买房合同注意事项有:1、应与开发商签订买卖合同,而非中介机构。现在有的开发商已不再自己销售房屋了,而是把房屋的销售打包给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因此,当我们就心仪的房产与对方签订买卖合同时,对方主体应是开发商。2、定金。定金一般是由业主向开发商交纳一定数额的定金作为其履约的担保。定金是为合同的履行提供担保:当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时,其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而接受定金一方不履行合同时,其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订金一般是作为预付款存在的,其不具有对合同的担保作用,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要求返还。3、注意认购书的内容和合同的内容是否一致。很多开发商都是签订认购书后,再签订正式合同。而正式合同的内容往往对认购书有很大的改动,比如房屋面积、户型等。4、按揭贷款。现在买房大部分实行按揭,应当在合同中明确按揭办不下来的责任,在按揭办不下来的情况下,应当明确各自应当承担的责任。那么就会在购房的过程中或者购房之后损害到购房者的利益。在买房之后有一个交房的环节,这个时候购房者需要仔细对房屋的质量做出验收,而要是没有注意到的话,那日后发现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此时开发商就有借口推脱责任。



·房屋抵押有什么法律规定 房屋抵押有什么法律规定?
    房屋抵押有什么法律规定房屋抵押有什么法律规定?这个问题涉及的法律法规是相当宽泛的,其实房产抵押相关法规,包括《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房地产抵押估价指导意见》、《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以及地方......


·房产赠予是社会中常见的一种现象,但是房产的赠予在法律上对于赠
    房产赠予是社会中常见的一种现象,但是房产的赠予在法律上对于赠予的主体和客体之间有诸多限制,也有严格的程序规范,如果不遵守法律程序,便是无效的赠予,那么爷爷健在房子赠与孙子是否是可行的,又要经过什么法律程序才能生......


·房屋确权是什么意思?
    房屋确权是什么意思?一、房屋确权发证的工作程序1.办理房产初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申请单位(人)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填写房产登记申请审批书,提供规定的资料进行登记;区房管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并到现场勘测丈量......


·有些房子是有贷款的
    有些房子是有贷款的,房子的贷款还没有还清,这种房子可以买,但是购买的风险比较大。如果有贷款可以将贷款转移到自己的身上,这种方法叫做贷款转按揭,当然最好的方法就是要求卖方将房子的贷款还清,拿到产权后,再买房。如......


·各位在购买房产的时候,尤其要注意卖方出现一房二卖的情况。此时
    各位在购买房产的时候,尤其要注意卖方出现一房二卖的情况。此时由于房产只有一套,也就意味着,只有一个买家能够最终获得房产所有权。那么对其他买方而言,卖方就构成了违约。这时候一房二卖怎么要求违约赔偿呢?我们一起从下......


·起诉离婚房屋拍卖多久?
    离婚的人数在不断的增加相应的离婚上的问题也在不断的发生,离婚房产就是一个棘手的问题,当你无法进行偿还的时候,贷方就会按照规定起诉到法院要求拍卖你的合法房产来进行偿还贷款,才能保障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那么起诉离婚......


·夫妻离婚房屋如何过户?
    夫妻离婚在对共同所有的房产进行分割处理了之后,可能就会涉及到过户的问题,因为此时完全有可能房屋是登记在没有获得所有权的一方名下,因此在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之后,才能取得离婚房屋的产权。那究竟夫妻离婚房屋如何过户呢......


·当下出现了一种新型租房形式,即酒店式公寓租售,主要针对的是单
    当下出现了一种新型租房形式,即酒店式公寓租售,主要针对的是单人租住人群,因为酒店式公寓租售主要是面积小,精装修等特点来标识的,下面由我们来为您解释一下酒店式公寓租售同权到底是什么?紧跟着,北京也发布了《关于加快......


·房屋买卖合同自什么时间生效
    买房子始终是人生的重要大事之一,千万不可马虎,您都知道凡是从事交易,一定少不了签合同这一程序,买卖房屋也不例外,而房屋买卖合同又是买卖房子的重要程序和内容,但是有很多人不清楚房屋买卖合同自什么时间生效,那么下面......


·买房贷款注意事项都有什么
    买房贷款注意事项都有什么1、申请贷款前不要动用公积金。如果借款人在贷款前提取公积金储存余额用于支付房款,那么您公积金账户上的公积金余额即为零,这样您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也就为零,这就意味着您将申请不到公积金贷款。2、......


·不能转租的房屋有哪些?
    不能转租的房屋有哪些1.房主明确禁止转租或者未同意转租的房屋,不得转租;2.在租赁合同到期前房主将房屋出卖给他人的,因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承租人仍有权继续租赁该房屋,但原房主在租赁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已由新房主继承,此时,......


·居住使用买房子70年后怎么办
    居住使用买房子70年后怎么办房子的土地使用权限满了,可以选择去相关部门延长土地使用权限,具体的做法是由所有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另外一种情况是国家收回你的土地和房屋,这种情况一般会对业主进行相应补偿,类......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