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关系还在不交社保公司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我国规定劳动者和企业之间的劳动关系并不是简单的员工为公司工作的关系,其中包含了许多企业与员工的权利义务关系,就比如说公司要给员工按时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而员工有要求公司为其缴纳社保的权利。那么,劳动关系还在不交社保公司会有什么法律后果呢?

一、劳动关系还在不交社保公司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1、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上述法律赋予劳动者对于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用书面通知,不用提前通知。并且用人单位还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话还应当支付两倍于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2、劳动者有权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详见拙作《《劳动争议案件司法解释(三)》齐精智律师解读》)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的规定: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在本条司法解释出台之前,劳动仲裁机构和法院一般对于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将未缴纳的社保直接补偿给劳动者的请求,予以驳回。而对于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补交社保的请求虽会支持,但由于社保机构明确不办理补交业务,导致劳动者的诉求在实质上是无法实现的。

而本条司法解释出台,将会对用人单位在缴纳社保上产生巨大而深远的影响!

3、社保机构对用人单位的行政处罚。

(1)社保机构有权对不办理社保登记的用人单位及负责人直接罚款。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2)社保机构对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有权直接罚款。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二、社保征收机构对未缴或欠缴用人单位的强制措施。

(1)社保征收机构有权申请直接划扣用人单位的银行账户。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2) 社保征收机构有权申请法院扣押、查封、拍卖用人单位财产。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从上文中我们可以知道公司不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后果是很严重的,不仅要面临相关部门的处罚措施,还有可能会被员工告上法庭并强制要求公司缴纳社保并予以一定的赔偿。


·一、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最新版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最新版是什么?1.受理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2.现场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证明做保姆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证明做保姆赔偿标准是什么?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等私营企业以及财务不健全的有限公司出具的特别是证明患者“固定收入”高于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收入证明,不到单独作为认定依据,须结合税务机关的个......


·认为交通责任认定书不合理怎么办
    认为交通责任认定书不合理怎么办主要通过以下三种途径:对交通事故认定当事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标准是怎么样的?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第2项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或者无收入的,按事故发生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年工资标准......


·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
    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


·五险一金怎么交呢?
    五险一金制度是每一位上班人士都尤为关注的问题,每个月都工资要扣减出一部分用来交五险一金。很多人内心是不太情愿的,但是五险一金政策的确能够对我们的生活提供更多的保障。那么五险一金怎么交呢?今天我们就给您做详细解析......


·无法鉴定交通事故是新伤旧伤吗?
    无法鉴定交通事故是新伤旧伤吗可以进行鉴定出来,根据伤残鉴定报告赔偿。1、残疾赔偿金的赔偿标准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


·公司车辆违章怎么处理?
    公司车辆违章怎么处理?随着社会的发展,交通工具也在不断的革新换代,如今的人民生活水平在不断的提高,家家户户都可以买的其轿车,带来的一个严重问题就是交通堵塞,事故频发,因此国家交通部门对违规车辆做出详细的惩罚规......


·在我国准驾不符交强险赔偿吗?
    机动车驾驶人的驾驶证跟车型都是一样的,如果我们拿的驾驶证开的车辆不一样的话就会构成准驾不符,准驾不符是存在着一定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在过往的交通事故当中就有准驾不符的这种情形,但是作为驾驶人员来说,肯定也最关......


·交通肇事缓刑标准是怎样的
    缓刑是对判处三年以下、拘役的犯罪分子,犯罪后具有悔改表现,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而不予以关押的刑罚适用方法。交通肇事案件的被告人主观上出于过失犯罪,一般罪过小,可以考虑尽量多的适用缓刑。那么,实践中交通肇事缓......


·一、开车撞人后误工费怎么赔偿?
    一、开车撞人后误工费怎么赔偿?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的内容有哪些
    现如今马路杀手越来越多,交通事故出现的几率也越来越大,时常会有因为交通事故死亡的人存在,在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死亡时国家会根据规定给予一定的赔偿金,赔偿金有一定的标准以及计算方法,下面为您介绍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相关......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