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品房房屋质量问题该怎么解决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商品房房屋质量问题该怎么解决由于缺乏购房经验,有的人在交付了首付并且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后,到了交房的情况下才发现自己所购买的商品房其实存在一定的质量问题,而有些时候这些质量问题直接影响了日后的居住使用问题。那通常遇到商品房房屋质量该怎么处理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商品房房屋质量怎么解决?
(一)了解国家关于商品房质量相关法规及政策如何保护购房人利益,国家关于商品房质量相关法规和政策都有明确规定,它是投诉维权的有力依据。如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二)将质量纠纷的解决方法明确约定在购房合同中签订购房合同前须留心购房格式合同,对于合同中可选择和协商的内容,应特别认真阅读。根据法律规定,住宅质量保修期限不得低于法定最低保修期限。在法定保修范围内的可以参照法律法规规定,在法定保修范围外的一定要注意保修期约定和质量责任约定的签署,合同的约定就是今后维权的依据。(三)收房时要仔细检查房屋质量购房者在收房时要对照合同条款,看开发商是否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内容。在验房中所发现的房屋质量问题要立即与开发商协商,开发商承诺立即维修的一定要形成书面协议。没达到交房条件或有严重质量问题时购房者不要急于收房,一旦签字后发现质量问题没解决,便给开发商留下推卸责任的机会。还要提醒购房者将《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没有约定的其他保修范围项目的保修期限,与开发商补充约定。(四) 收集证据购房者向开发商提出的关于房屋质量问题及解决意见尽量使用书面形式,如能让其确认为最好。收房时要对质量有问题的地方进行拍照或录像,注意保存好证据。
二、房屋质量问题如何投诉?
(一)找开发商协商。如果发现质量问题,首先找开发商,因为购房者与开发商有着直接的合同关系。开发商作为商品房的生产商和销售商,对商品房质量承担最终责任。开发商与购房者的质量关系通过《商品房购销合同》和《商品房住宅质量保证书》来约束,如果购房者因质量问题要求赔偿损失,应由开发商向购房者赔偿,开发商再根据质量原因依照合同约定追索责任单位赔偿。(二)因商品房质量保修责任发生纠纷的,如开发商不予解决、或对开发商的解决不满意,当事人可以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组织认定或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对于影响房屋结构安全的问题,住户可以直接委托具有法定结构安全鉴定资质的单位对房屋进行鉴定,其鉴定结论可作为民事赔偿的证据。(三)提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上述途径都不能解决,购房者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和自己的实际情况起诉开发商。综上所述,我们不难发现商品房房屋质量问题已经成了一个普遍的现象。许多居民对类似住房出现的问题,不知道该如何投诉,如何解决,往往是一出现问题就找物业,而物业部门又因无力解决或其它一些原因把问题移交给别的部门,使问题拖而不决。在这里提醒购房者,出现房屋质量问题先找开发商协商,弄清楚问题的性质,再来选择不同的处理方式,必要时可以请律师协助解决,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一、离婚时廉租住房可以分割吗?
    一、离婚时廉租住房可以分割吗?离婚时廉租住房是不可以分割的,根据廉租房的相关政策规定,廉租房是针对具备申请廉租房的家庭给予的优惠政策。因此,廉租房只是租给符合廉租房租住条件的家庭,并不是买卖关系。住户对于廉租房没......


·近年来,随着房价的提高,买房成为许多外来人员的奢望,而租房则
    近年来,随着房价的提高,买房成为许多外来人员的奢望,而租房则成了他们最好的选择。不过自从租售同权政策推出之后,这部分租房者就可以享受到与当地居民同等的待遇,使他们的子女可以享受到当地的教育资源。租售同权不仅对租......


·再婚房产继承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再婚房产继承规定“两人婚后的共同财产的一半”“丈夫的婚前财产”=丈夫的遗产如果丈夫没有立遗嘱,那么由法定继承人继承:妻子,子女,父母。继承份额的多少也会考虑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照顾和付出的多少而适当加以调......


·房屋他项权证过期还有用吗?
    房屋他项权证过期还有用吗?1、他项权证过期有效,可以对抗第三人,他项权证的期限不是什么“有效期”,是债务清偿期。债务人逾期未清偿债务的,他项权利人就可以行使抵押权了。2、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规......


·网签购房合同有哪些要注意的
    网签购房合同有哪些要注意的网签合同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第一,网签时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预售证,则通常开发商也具有了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这是买房能否办房产证的关键......


·现在有些家庭的房产不止一处
    现在有些家庭的房产不止一处,父母会将名下的房屋赠与子女,通过这种方式进行过户,可以免交很多税费。即使是亲属关系,也应该用书面方式落实这件事。那么,房屋赠与协议范文是什么样的?这份协议里面,会注明赠与房屋情况、过户......


·一、如何办理放弃房产继承公证?
    一、如何办理放弃房产继承公证?到你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去办理“放弃继承权书面声明”,不用返回原籍。具体要求如下:(一)、必须由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亲自去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二)、申请办理时需提交一下材料:1、申......


·离婚房子不分配协议是否有效?
    离婚房子不分配协议是否有效?1,婚前个人购买并且登记于购买方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分割,离婚协议上也可以约定不分割;婚后登记于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财产,离婚时协商一致不分割的可以不分割,也可以协议分割......


·一般毁约房产合同怎么赔偿
    一般毁约房产合同怎么赔偿根据合同约定来赔偿,如果约定有违约金,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损失一般以买房时的价格与毁约时的市场价格差价来确定。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违约......


·买房子其实与整个家庭都是有关系的,毕竟现在的房价都很高,而往
    买房子其实与整个家庭都是有关系的,毕竟现在的房价都很高,而往往购买一套房产都是倾尽了一个家庭所有的积蓄,因此购房过程中不得不小心谨慎,同时也要考虑清楚相关因素,这样才能尽可能的购买到自己满意的房子。那么买房子都......


·婚后父亲给儿子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父亲给儿子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的规定,父母出资为自己的购房,落在自己的子女的名下,就是子女的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不参与离婚分割。父母在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房......


·安置房不是说绝对就不可以进行上市销售的。而且现在很多小区都是
    安置房不是说绝对就不可以进行上市销售的。而且现在很多小区都是安置房和商品房相互叠加存在的,不过如果说想要上市交易安置房的话,对于安置房还是有一定的条件限制的。不管是开发商还是我国公民,买卖安置房都首先要注意这些......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