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喝酒后,人的大脑会处于兴奋状态,再驾驶车辆在公路上行使,会加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喝酒后,人的大脑会处于兴奋状态,再驾驶车辆在公路上行使,会加大发生交通事故的机率,故而我国现行法明确规定了不得酒后驾驶。但是在现实生活中,酒驾的现象是时有发生的,有的司机为了避免惩罚,在被交警发现之后,会选择醉驾弃车逃跑。


一、醉驾弃车逃跑怎么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二十二、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酒驾危害:

1、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痹作用,行动笨拙,反应迟钝,操作能力降低,往往不能很好地操纵车辆。

2、饮酒后注意力分散,判断能力降低。酒后的人对光、声的反应的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安全间距与行车速度,不能准确接收和处理路面上的交通信息。

3、饮酒后会使人的视野减小,视像不稳,色觉功能下降,导致不能发现和领会交通信号、交通标志标线,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

4、酒后易犯困、疲劳和打盹,甚至进入睡眠状态。

三、如何避免酒后驾驶:

1、安装车载防酒后驾驶系统:在车上安装能自动识别喝酒高峰时间段,能防止驾驶人检测作弊的防酒后驾驶系统,若超过国家标准汽车则无法启动。

2、国家法律提供支援:国家提供酒后驾车相关限制管理法律条文,交通管理部门应借鉴国外方式对有酒驾记录人员实施强制安装防酒后驾驶系统。

3、提供“酒后代驾”服务:餐饮娱乐场所为客人开设“酒后代驾”服务,或由政府开通“酒后代驾”服务专线。

4、免收酒后过夜停车费:餐饮娱乐场所免收酒后客人的车辆过夜停车费,支持客人在酒后主动放弃驾驶

喝酒后,人的大脑受到来自酒精的刺激,会导致实现模糊,故而酒驾极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为了避免受到法律制裁,有的司机在交警发现其酒驾后,会选择醉驾弃车逃跑。此时,若该驾驶员被公安机关逮捕归案后,一般会从重处罚,且有可能会被吊销执照。


·半挂车出车祸怎么赔偿
    半挂车导致的车祸赔偿,需要按照车祸责任大小,伤残程度以及劳务费医疗费等具体情况而定。车祸伤残等级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住宿费、财产直接损失费等。根据《......


·交通事故赔偿的车辆停运损失费如何计算
    交通事故赔偿的车辆停运损失费如何计算车辆停运损失费,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发生车辆的损害,如果受害人是以被损车辆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则在被损车辆修复期间,受害人因无法进行正常的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


·打交通事故官司的时间是多久
    若事故中的当事人需要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交通事故争议的话,则建议事先一定要了解清楚打交通事故官司的相关规定,其中就包括了涉及到的时间问题。那到底打交通事故官司的时间一般是多久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寻衅滋事砸车被取保候审应履行什么义务?
    关于寻衅滋事罪的最新量刑范围内也包括着砸车这种恶意破坏,惹是生非的行为。在寻衅滋事罪的规定中,寻衅滋事罪是可以取保候审的,只要犯了寻衅滋事罪的人满足条件就可以申请。但是寻衅滋事砸车被取保候审应履行什么义务?接下......


·交通人伤事故肇事者不赔偿怎么办?
    交通人伤事故肇事者不赔偿怎么办?首先可以申请保险公司垫付,当然很多时候你联系人家,人家都不理你,这种情况下该咋办呢,当然是找管事的,这个阶段管事的就是公安局的事故大队,受害者可以与事故大队沟通,向事故大队申请开具......


·如何对交通事故中的责任划分发生交通事故时
    如何对交通事故中的责任划分发生交通事故时,在报警后,交警会及时出警,然后对交通事故的现场进行勘验,并根据交通事故的勘验情况,能够划分责任的,交警大队会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证据不足,不足以划分责任的,交警......


·一、交通事故身体擦伤能拿误工费嘛?
    一、交通事故身体擦伤能拿误工费嘛?《最高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


·上海市非机动车牌照登记申领有什么规定
    上海市非机动车牌照登记申领有什么规定交通问题在当前大城市中非常明显,如果没有有效管制的话这些问题会严重威胁到人们的生活,还会威胁到人们的生命。在上海每天都有不少的电动车自行车售出,为了便于管理我们是需要给电动自......


·职工下班发生车祸算不算工伤?
    职工下班发生车祸算不算工伤?一、职工下班发生车祸算不算工伤?可以认定为工伤,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


·可以将以下情形界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
    可以将以下情形界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行为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2)行为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在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的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3)行为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


·建筑工程中的交钥匙合同指的是什么?
    建筑工程中的交钥匙合同指的是什么?一、建筑工程中的交钥匙合同指的是什么交钥匙工程合同,是指业主与总承包人之间就统一承担设备工程的设计、规划、采购交接、施工和启动以及操作和维护确定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  交钥匙......


·醉酒驾车属于什么行为?
    一、醉酒驾车属于什么行为?醉酒驾车属于属于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