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行政拘留教师政审能通过吗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行政拘留教师政审能通过吗?

在我们生活当中如果是一般违法行为是会被行政拘留的,但是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虽然也会计入你的档案,但是性质是不一样的,关于行政拘留教师政审能通过吗这一问题,关键还是要看用人单位的接受程度和你自己的认错和坦白态度。

一、有过行政拘留还能过政审吗

1、在我国,行政拘留是不记入个人档案的,就象被罚款是一个性质,但是,影响入党审查是大有可能的。

2、自觉向组织说清楚,实事求是,以诚信的态度处之。你自觉说出与组织查出后果是不一样。

3、行政拘留只是违反行政法规定一般违法行为(过去叫《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现在修订为《治安管理处罚法》),与刑事拘留性质不同。

4、已经接受了处罚,并且过去了几年了。入党重看现实表现,过去的小节只要改正了没有重犯,则既往不咎。

二、相关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人民警察!

(一)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三)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四)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五)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六)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和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关于行政拘留教师政审能通过吗的答案,行政拘留跟刑事拘留的性质是根本不一样的,如果是刑事拘留的话,用人单位是根本不会录用的,但是行政拘留的话只是涉及到个人的一般违法行为,只要自觉承认,一般用人单位还是不会计较的。


·确定对方犯诽谤罪是否可以报警?
    用捏造事实等方式,散播侵害他人名誉权的行为,严重行为构成诽谤罪。诽谤罪犯罪嫌疑人一般利用言语传播,受害人可以要求嫌疑人停止行为,并且要求赔偿。很多人想知道遇到诽谤是否可以报警。到底,确定对方犯诽谤罪是否可以报警......


·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有什么区别吗?
    一、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有什么区别吗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区别是:期限不同;执行机关不同;是否关押;参加劳动的待遇;对构成累犯有无影响;是否适用假释制度;最低实行执行刑期不同。在我国的刑罚体系中,共......


·入室抢劫是怎么认定的,入户抢劫的量刑是怎么样的
    抢劫的行为在社会中还是经常可以看见,有的人甚至跑到他人家里实施抢劫行为,但是在认定入室抢劫问题上还是有很多问题。那么入室抢劫是怎么认定的?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入室抢劫是怎么认定的......


·一、醉驾被判拘役的罪犯生活是怎样的?
    一、醉驾被判拘役的罪犯生活是怎样的?1、看守所应当组织人犯收听广播,收看电视,阅读书报,进行时事、政策、法制教育,活跃生活;2、为了促进人犯的思想改造,增强人犯体质,在保证安全和不影响侦查、起诉、审判的前提下,......


·一般罪犯服刑多长时间可以减刑
    我们发现很对罪犯虽然在服刑过程中也是会被减刑的,但此时往往都是已经服刑了一段时间之后再被减刑,因此有人就问了,通常罪犯服刑多长时间可以减刑呢?而按照法律中的规定,哪些罪犯才可以获得减刑的机会?本文将一一为您解答这......


·无证驾驶是否一定会被拘留
    无证驾驶是否一定会被拘留一、无证驾驶是否一定会被拘留无证驾驶机动车,会被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而且,交通管理部门还可以对行为人并处以十五日以下的拘留。所以,无证驾驶机动车有可能会被处以拘留......


·新刑法诈骗罪最新司法解释是什么?
    随着当代经济的发展,各类新的经济犯罪形式层出不穷,电话、短信、网络等诈骗案屡见不鲜,具体作案模式也越来越复杂,成为时下警方重点打击的对象。我们的刑法对于诈骗罪相关规定、标准有了新的解释,我们将借着本文为您引述新......


·精神病人犯罪如何处罚?
    一、精神病人犯罪如何处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强制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


·醉驾撞死人判刑多久
    醉驾撞死人判刑多久醉驾发生交通事故并且致人死亡并非一定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交通肇事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死亡3人以上......


·无期徒刑还可能出来吗
    无期徒刑是剥夺罪犯终身自由的刑罚,是对严重犯罪分子强制劳动改造、仅次于死刑的严厉惩罚,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刑法的规定仍然是给出路的政策,即在判决宣判之日起两年期间后确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


·江门市抢夺罪量刑标准(最新版本)
    抢夺罪与抢劫罪很相似,但却没有抢劫罪的强度大,并且抢夺罪还有可能转化为抢劫罪。抢夺罪与抢劫罪在量刑上面差距是很大的,但在具体对犯罪分子量刑处罚的时候,则还要结合当地的实际量刑规定。接下来,我们为您提供江门市抢夺......


·失火罪附带民事诉讼怎么处理?
    失火罪附带民事诉讼怎么处理?一、失火罪附带民事诉讼由于犯罪行为使公民的人身或者财产遭受损害的,被害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是指受到犯罪人侵害的对象。被害人是刑事诉讼的主体,不是民事诉讼的主体。被害人必......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