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律师热线 18013892489
专利侵权著作权维权商标保护商业秘密
海关备案不正当竞争律师团队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如何防范合同风险

如何防范合同风险

1、需对我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充分的了解

《合同法》从合同的含义、订立合同的基本原则、合同的形式、合同的生效、无效等等与合同相关的内容进行了比较系统、详细的规定。另外,其他与《合同法》相关的法律、法规也对《合同法》中的某类具体的合同在签订中应注意的问题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因此,我们在合同的订立、履行过程中应当参照《合同法》及其他相关规定来操作,以避免因该合同与相关法律规定不符而导致合同无效或者需要对合同的内容做出相应的变更。

2、了解合同对方的基本情况,审查其是否具有签约的主体资格

在合同签订前先了解下对方的基本情况,可以有效的避免合同欺诈和违约情形的出现。如果合同对方是企业的可以保留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果是个人,那么应当详细记录其身份证号码、住址、电话。由于,我国法律规定,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一般不能独立对外承担民事责任。因此,签约主体是否具有签约资格将直接影响到合同的效力问题。所以,在签订合同时,应当与该企业法人签订,只有在企业法人授权于分支机构,并出示法人授权证明的情况下该企业的分支机构才有签约的权利。

3、审查合同的主要条款

(1)对标的物及标的物的数量应当约定准确。由于,同类产品其规格、型号甚至其数量也会因包装方法的不同而各有不同,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对合同标的物的规格、型号及数量应作出明确的约定,以避免应各方理解不同而影响合同的履 行。

(2)质量条款的约定应明确。 在合同纠纷中,由于质量问题发生的争议占合同纠纷的很大比例,所以对质量条款的约定绝对不能有半点疏忽。因为,一旦发生质量争议,就需要一个客观标准来衡量并确定责任的归属。所以为避免争议发生,在合同中应当要约定一个质量的检验标准。并且对产品质量的异议还必须要有时间与条件的限制,为此在合同中双方还应就此作出明确的约定。

(3)包装条款。如果合同一方对于合同中约定的产品,对其包装有不同要求的,应当在合同签订时作出约定。

(4)付款时间及价款的约定。合同双方应明确约定付款的时间,如果约定不明则会给合作方找到拖延付款的理由。另外,有些企业在购销合同中,所购的标的可能会是多类产品,但却只在合同中写明所有产品的总价款,而未明确具体每种产品的单价,这样如果一旦合同部分履行后发生争议,就难以确定尚未履行的部分产品的价款不利于守约方权利的维护。

(5)标的物的交货时间应明确。如合同中约定“保证在下个月交货”,这样的约定就是比较不规范的说法。如果正好在这个月遇到了两次价格调整,在前半个月,货物的价格上涨,此时,卖方可以未到履行期为由拒绝向买方交货。而等到下半个月的时候,遇到该产品价格下降时,卖方又以该合同在履行期内为由,向买方交付货物。所以,在签订合同时,应当对交货时间作出明确的约定。

(6)违约责任。如果签约方想以“定金”方式作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那么根据最高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的规定,签约方应当在合同中写明“定金”字样,否则,守约方就不能向违约方主张定金的违约责任。

(7)解决争议的办法。根据我国《民诉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因此,当合同当事人约定管辖法院时,所选择管辖的法院一定要明确,不能同时选择两个法院或者违反有关专属管辖和级别管辖的规定。

另外,如果合同双方约定以仲裁的方式解决合同纠纷的,那么要明确约定某一个仲裁机构,而且该仲裁机构必须客观存在,否则将导致仲裁条款无效。

合同双方当事人一开始对彼此并不了解,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可能是一方事先拟定好的,也可能是双方协商之后拟定的。如果是前者的话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仅要考虑合同的风险问题,还应注意合同中是否涉及霸王条款等;如果是后者的话双方当事人在协商之初就应注意合同的风险以便于在拟定时避开这些风险。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对合同质量约定不明确的怎么办?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对合同质量约定不明确的怎么办?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效力待定合同的撤销权适用
      效力待定合同的撤销权适用 一、什么是效力待定合同 合同效力待定,是指合同成立以后,因存在不足以认定合同有效的瑕疵,致使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在一段合理的时间内合同效力暂不确定,由有追认权的当事人进行补正或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进行撤销,再视具体情况确定合同是否有效。处于此阶段中的合同...


·一、出租人解除合同次转租合同效力会受到承租人的影响吗?
      一、出租人解除合同次转租合同效力会受到承租人的影响吗?出租人解除合同次转租合同效力会受到承租人的影响,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


·合同诈骗罪管辖权确立方法是什么?
      合同诈骗罪管辖权确立方法是什么? 一、合同诈骗罪管辖权确立方法是什么? 合同诈骗罪管辖权确立方法是判断诈骗行为实施地,《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犯罪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合适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所谓犯罪地是...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口头形式有法律效力吗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口头形式有法律效力吗只要其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方没有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双方不是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双方不是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没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订立合同的主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


·意向合同与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一、意向合同与合同的区别有哪些?1、 内容不同合同的内容是合同签订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而意向书的内容仅是合同签订主体就某一事项共同意识的一致认定,并不是双方民事权利义务关系。2、 签订时间合同的签订时间是双方就权利义务关系达成一致协议后签订,而意向书是双方就某一事项达成...


·国企校招签完合同也能毁约吗?
      国企校招签完合同也能毁约吗?国企校招签完合同通常情况下是不能够毁约的。毁约需要支付违约金。除非是对方存在着过错。当然可以解除合同,在对方明确违反双方的合同条款时,是可以行使合同解除权的。二、违约行为的表现形式有哪些?1、迟延履行迟延履行,又称债务人迟延,是指债务人能够履行、但在履...


·电子合同怎么签具有法律效力?
       电子合同怎么签具有法律效力? 具有法律效力的电子合同的签订首先要使用智能文档设计工具,编辑合同内容(也可以从word文档直接导入),签约双方填写相关合同信息,并确认后,甲方先用电子印章(将一个类似于U盘大小的物体插入电脑,两次输入密码后,用鼠标点击电子文件下方空白处,一个红...


·必须书面订立的合同主要是什么
      必须书面订立的合同主要是什么虽然民法典规定合同的形式以不要式为原则,以要式为例外,但实际上法律法规要求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并不少,我们这里举几个例子:《民法典》251条规定的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租赁合同,但是此处还有一个补充规定,即租赁期超过6个月而没有订立书面合同的话视为不定...


·格式合同违约金大概多少
      格式合同违约金大概多少? 一、格式合同违约金大概是多少? 法律没有直接规定违约金的上限,没有最高限额,但违约金过高或过低都是不妥的,违约金过低,弥补不了守约方的经济损失;违约金过高,既不严肃也不受法律保护,《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违约金过高的标准,为守约方的实际损失,损失...


·合同到期和解除合同吗?
       一、合同到期和解除合同吗? 合同到期是不需要解除合同的;如果合同已到期,说明合同已经终止。如果合同关系为有期限的法律关系,则不能永久存续。如果合同关系在合同到期后已经消灭,合同权利义务已经终止,则不可解除合同;如果合同关系在合同到期后尚未消灭,仍然存在权利义务,则当合同符合...


专利许可驰名商标商标侵权计算机软件
技术合同域名纠纷集成电路植物新品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