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律师热线 18013892489
专利侵权著作权维权商标保护商业秘密
海关备案不正当竞争律师团队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一、商品房交付标准?

一、商品房交付标准有哪些

(一)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包括消防、环保合格)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建筑法》、《合同法》中,均要求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98年9月1日实施的《消防法》第10条规定了消防强制验收制度,《环境保护法》第26条规定了环保强制验收制度。

98年7月20日,国务院颁布的《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17条规定,组织验收的主体为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但此后我国改革了竣工验收制度,1999年施行的《合同法》第279条明确了开发商为组织竣工验收和确认工程合格与否的主体。

2000年1月30日,国务院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下称《质量条例》)作为《建筑法》和《合同法》的配套行政法规开始施行。《质量条例》第16条规定,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该条款进一步对《合同法》第279条进行了阐述,从而使《建筑法》中未能明确的验收主体最终认定为建设单位。

(二)取得了竣工验收备案表

一些大城市制定的地方法规中已明确将取得《竣工备案表》作为开发商交付房屋的必备条件,例如《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第50条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交付预售商品房应当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安徽省建设厅亦于2004年9月下发《关于加强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建房[2004]275号),规定未进行验收备案或验收备案不合格的竣工开发项目不得交付使用。由此可见,以取得《竣工备案表》作为交付房屋的条件之一既是广大购房者的要求,也是一种趋势所在。

另外,建设部于2000年4月7日发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4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办法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备案机关)备案”。

第5条规定:“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四)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三)商品房的面积已完成最终测绘

该法定条件的依据是,建设部于2001年04月04日颁布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4条规定,即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

(四)水、电供应正常,交通道路通畅,与施工场地有明显分界隔离设施

该法定条件在《合肥市物业管理条例》(2006年3月1日实施)第49条中有规定:入住条件由建设单位与业主在合同中约定,但必须达到水、电供应正常,交通道路通畅,与施工场地有明显分界隔离设施。

以上法定条件中,其中第一项法定条件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包括环保、消防验收合格)是强制性条件;而其他法定条件均具有行政管理性,若当事人约定与该部分交付条件相冲突,则以约定为准。

二、拒绝收房的正当理由有哪些

根据法律规定与实务情形,律师认为,下列情形可以作为拒收的正当理由:

(一)房屋未经竣工验收合格;

(二)交付时不具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三)道路、电梯、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基础生活设施不具备使用条件;

(四)建设单位变更商品房的户型、朝向、结构形式、空间尺寸未通知买受人;

(五)交付的时间迟延,达到买受人单方解除合同的条件;

(六)竣工测绘的房屋面积差异达到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标准。

上述情形中,前三种是出卖人不能证明达到交付条件,后三种是出卖人根本性违约,而且这些事实都是不需要收房就可以证明的,这才是对抗出卖人交付的正当理由。

开发商修建商品房,必然就会涉及到交房这一环节,一般交房是向购房者交付房屋,无论是购买期房还是现房,其实都会需要交付。但开发商交付商品房,首先肯定要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符合相应的条件,否则的话购房者是可以拒绝收房的,而由此造成的损失,自然也不应该由购房者来承担。

·交通肇事逃逸脱责应怎么处理?
      交通肇事逃逸脱责应怎么处理?对于交通肇事逃逸的法律处罚规则: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按《道路交通安全法》...


·车祸对方全责不给钱怎么办
      车祸对方全责不给钱怎么办 ?在生活中,发生车祸后,交通部门或者人民法院认定了对方全责,但是对方却不给钱的情况很常见,当你遇到这种车祸对方全责不给钱怎么办?下面我们为您简单的讲一讲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一、车祸对方全责不给钱怎么办 1、如果已经投保了“三者险和车损险”的话,...


·一、交通事故责任赔偿相关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责任赔偿相关法律依据是什么? 交通事故责任赔偿的相关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事故责任者按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负全部责任的,承担损失的100%; 2、负主要责任的,承担损失的70%~90%; 3、负同等责任的,承担损失的50%; ...


·业主空置房是否还要交物业费
      很多时候,我们在入住了新房之后,才会实际交纳物业费。那要是有的业主将房屋空置的话,在这种情况下是否也需要交纳物业费呢?可能很多业主在这方面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告诉您业主空置房是否还要交物业费。 一、业主空置房是否还要交物业费 (一)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之后,到了交房时间,并且办...


·交通事故精神损害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交通事故中可以主张精神损害方面的赔偿,但我们也发现了,并不是所有的交通事故中都可以主张这方面的赔偿。而要想获得精神损害赔偿,则需要看是否符合相应的构成要件规定。具体交通事故精神损害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精神损害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精神损...


·买卖不破租赁已交租金还需要重新交给新房东吗?
      买卖不破租赁已交租金还需要重新交给新房东吗 新房东根据法律规定,自动承继原房东的出租人地位,因此对于出租人所应承担的义务,也应当一并承继。所以,租客预缴租金后,原房东将房屋出卖的,新房东无权请求租客支付已经预缴部分的租金。此时新房东所遭受的损失,应区别具体情况,向原房东请求返还...


·小车车船税多少
      小车车船税多少钱 怎么缴纳一、小车车船税多少钱车船税属于地方税,每个地方的征收标准大体上是大同小异的,是根据国家政策上来的。但是也有一定的区别,例如以普通常见的私家车9个座位以下的为例,北京税收年收为480元,上海450元,重庆400元,而江苏则为360元。因此从这个可以看出金额...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交际范围越来越广,涉及到的事情也很多,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交际范围越来越广,涉及到的事情也很多,在某些情况下,涉及到法律问题或纠纷的,往往需要咨询律师等专业人士来解决。法律援助律师属于律师的一种,他的特点就是相对于其他律师来说是免费的,属于无偿劳动。那么法律援助打离婚官司的成都律师怎么找?法律援助律师,可分为广义援...


·一、交通事故全责方赔偿项目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全责方赔偿项目有哪些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限额先行赔偿,不够部分由肇事者承担。 可以要求的主要赔偿项目及标准有: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


·在原件上擅自添加备注文字作为证据提交行为属于伪造证据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复 议 决 定 书(2022)最高法司惩复9号复议申请人:云南天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云南省昆明经开区出口加工区A6-6-1地块现代国际综合物流中心-电子及信息产品物流功能区工业一区6幢7层。复议申请人云南天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享公司)...


·特大交通事故人命价赔偿
      在生活当中,人们出行的交通工具有很多种。尤其是在选择汽车出行的过程当中,交通事故是经常的发生。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司机一般是会负主要责任的。那么对于特大交通事故人命价赔偿又是怎样定义的,标准又有哪些?下面我们为您具体介绍相关内容。 一、特大交通事故人命价赔偿 1、丧葬费:按照...


专利许可驰名商标商标侵权计算机软件
技术合同域名纠纷集成电路植物新品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