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律师热线 18013892489
专利侵权著作权维权商标保护商业秘密
海关备案不正当竞争律师团队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误工费伪证要承担什么责任?

误工费伪证要承担什么责任?随着交通事业的发展和机动车数量的增加,道路交通事故频发。在法院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案件中,一些受害人及诉讼代理人受利益的驱使,虚假陈述甚至伪造证据,提供虚假证明以获取非分赔偿利益的情况时有发生,工资证明、护理费用证明、误工休息证明、农村人口失地证明等证据是受害人造假的主要对象。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案主审法官根据法律规定对当事人做出处罚,充分体现了司法的正义和威严,起到了良好的警示和教育作用。二、主张误工费有哪些证据材料?1、收入状况证据内容可以包括:(1)具体的收入水平数据;(2)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3)没有固定收入的还可以提供所从事行业的证明材料。2、误工时间的证据内容包括:(1)正常情况下,根据医疗机构的医嘱。即医疗机构应当签发医嘱,提出休息时间、需要营养和护理的时间建议;(2)工作单位可出具受伤人员误工时间的证明;(3)可申请司法鉴定机构对误工期长短进行鉴定,凭鉴定文书确定误工时间三、误工费怎么计算?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综上所述,受害人主张误工费,必须拿出可靠的收入证明,不得弄虚作假,如果有人做伪证,提供了虚假的材料,获得不法利益的。其会面临行政责任,被法院罚款或者拘留。对于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可能还构成刑事责任,被公安立案。


·左胳膊骨折算不算工伤?
      左胳膊骨折算不算工伤?左胳膊骨折不一定算工伤,具体需要判断受伤是否与工作有关,若是有关的,一般属于工伤。但是具体是否是工伤需要由专业部门来鉴定。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第十四条的规定,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一般是十级伤残。第二十三条规定,骨折内固定术后,...


·未成年工工资的规定是什么?
      未成年工即年满十六岁,未满十八岁的工作人群,法律为其设定了每小时最低工资以及工作类型和时间的规定满足其权益,使其健康成长,不受到不合理的劳动强度要求和待遇。接下来我们一起了解一下未成年工工资的相关规定。 一、未成年工劳动强度要求 未成年工,与其他劳动者一样,依法得到相应的工资...


·违法辞退的危害有哪些?
      违法辞退的危害有哪些?违法辞退的危害有需要面临着经济补偿金或者是经济赔偿金的支付。如果劳动者是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违规制度被用人单位辞退的,用人单位不需要对劳动者进行经济补偿,但用人单位要承担举证的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


·工程合同违约金比例
      工程合同违约金比例合同的违约金,是双方当事人事先约定好在合同当中进行填写的。当一方当事人违约,就会向另一方支付一定的违约金额。在工程合同当中,由于金钱数额比较大,在计算时是比较复杂的。那么工程合同违约金比例是怎么计算的,我们整理了相关内容,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 工程合同违约...


·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程序有哪些
      为了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国家制订了许多法律来维护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便是其中一种。根据相关的法律,入职时我们需要签订劳动合同,而在解除雇佣关系时,也有相关的程序。那么,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程序有哪些呢?下面来为您介绍一下在离职时,我们需要知道的有关程序。 一、用人单位与劳...


·泄露工资能开除员工吗?
      泄露工资能开除员工吗? 一、泄露工资能开除员工吗? 泄露工资一般是不能开除员工的,但是如果给单位造成严重后果的,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与单位签订了保密协议,还需要支付违约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


·选择有合法资质的工伤鉴定机构
      选择有合法资质的工伤鉴定机构 此处所讲的“合法资质”是不但是指工伤鉴定机构必须是合法成立的,同时也包括其接受鉴定的内容必须是在工伤鉴定机构登记的业务范围之内的。因为要作为证据使用的鉴定结论必须是由有合法资质的鉴定机构作出的。如精神病鉴定必须选择有“法医精神病”资质的工伤鉴定机构...


·在我国没有签合同怎样确立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的确立,通常都是伴随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的签订。但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常常会出现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并没有签订劳动。那么在我国没有签合同怎样确立劳动关系?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如何确定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从法律意义上讲,是...


·一、工伤不上班工资怎样算?
      一、工伤不上班工资怎样算?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


·苏州辅警工资福利是怎样的?
      辅警是公安力量的补充,接受公安机关的领导和监督。辅警相对于普通民警来说,略有差别。辅警的工资待遇也是想成为辅警一员的朋友所关心的。但是在苏州这种经济发达的地区,辅警的工资福利怎么样的呢?接下来,我们将在本文中详细介绍下苏州辅警工资福利。 一、什么是工资福利 “工资福利待遇”虽...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哪些
      正规的解除劳动合同和签订劳动合同都应该是依法进行,公司和用人单位双方的权益才能够得到保障。就比如说劳动者单方面的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话,除了一些特定的情况之外,其他情况都需要依法办理离职手续。下面我们要了解的法律常识就是,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哪些? 一、劳动者单方解...


专利许可驰名商标商标侵权计算机软件
技术合同域名纠纷集成电路植物新品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