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认罪认罚还用开庭吗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会。一般的案件,自检察院诉到法院起三个月内宣判。如果嫌疑人都认罪了,应该是比较简单的案子,正常情况下开庭后不久就能宣判,多数案子几天内就会出判决,请结合案子具体情况参考以下刑事诉讼法条文: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第二百零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持有型犯罪是继续犯吗
    持有型犯罪不等同于继续犯。具体规定是,非法持有枪支罪以外的持有型犯罪,持有期间的法律变更不具有溯及力,追诉期限应从持有之日而非结束持有状态之日起算。《刑法》第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


·盗窃罪认罪悔罪书范文,有哪些相关法律条文?
    盗窃作为一种比较严重的犯罪案件,一般办案机关都会严惩。但也不怕出一些人在犯罪后悔自己的错误有了清醒的认识,希望悔过以后好好做人。那下面我们就盗窃罪认罪悔罪书范文,有哪些相关法律条文这一问题为您作详细的解答,希望......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量刑标准
    毒品原植物,即用来提炼、加工成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吗啡、可卡因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原植物。国家历来对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严厉禁止,如果非法种植,就可能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那么,非法种植毒......


·法律上是怎么认定行贿罪的
    法律上是怎么认定行贿罪的有的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为了竞争一些职位,都会给负责人、领导等送礼。有的行为,就构成了行贿罪。那么,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具体应该怎么认定行贿罪呢?可能很多人都不太清楚,对此我们整理了......


·传销多少金额判刑
    从事传销活动的,涉案人员七个人并且涉案金额达到五万元人民币的,就可以认定为传销,可以判定传销罪的犯罪人员,根据涉案人员的情节严重来量刑,轻者一般判处五年以上,没收其传销期间获得的所有相关收入,并且处罚罚金为涉案......


·多少钱才构成诈骗罪 诈骗犯罪如何判刑
    诈骗行为可以说在生活中随处都可以看到,如今比较常见的就是电信诈骗和网络诈骗了,但并不是针对所有的诈骗行为都是构成诈骗罪的,此时要求达到规定的数额标准才行。那究竟法律中规定多少钱才构成诈骗罪呢?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


·故意寻衅滋事罪怎么判?
    涉嫌寻衅滋事罪。根据规定,寻衅滋事罪必须是行为恶劣、情节严重或者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犯罪。对于轻微的、无害的挑衅性、煽动性行为,只能作为一般的违法行为处理。挑衅滋事罪的起点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寻衅滋事,致人轻......


·判刑10年最多减刑几年
    法官在对罪犯量刑处罚的时候,除了要严格按照《刑法》中的规定量刑外,同时还要结合实际的犯罪情节才行,这样才能做到罪刑相适应原则。而其中对罪犯判处10年有期徒刑,其实也算是比较重的处罚了。由于在服刑期间也是可以被减刑......


·法律上未成年犯罪怎么处理
    未成年犯罪怎么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1、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称完全刑事责任年龄;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有在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


·无期徒刑的监外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很多人看见被判处刑罚的罪犯没有在监狱执行刑罚,而是在监外执行,这时候有的人就会问无期徒刑可以在监外执行吗?答案是可以的,那么无期徒刑的监外执行的条件是什么?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无......


·故意杀人罪犯罪中止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故意杀人罪犯罪中止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一)、故意杀人罪中止的时间性认定:“在犯罪过程中”1.故意杀人罪的中止既可以发生在预备阶段,也可以发生在实行阶段,还可以发生在实行行为结束之后但在既遂之前。2.中止前的行为必须属于......


·盗窃被判拘役3个月能进电子厂吗?
    一、盗窃被判拘役3个月能进电子厂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工厂要求不同则能否能进是不同的。拘役,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在中国刑罚体系中,拘役是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一种主刑,它具......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