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组织领导传销自首判几年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第六十七条【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一般盗取他人信息贩卖信息判多久?
    一般盗取他人信息贩卖信息判多久?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很容易遇到个人信息被贩卖的情况,比如收到陌生推销信息等。贩卖信息是指他人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居民个人信息,包括联系方式以及住址姓名等,进行出卖以取得利益的行为。那么......


·判缓结束又犯事怎么处理
    判缓结束又犯事怎么处理根据刑法规定,缓刑是在一定考验期限内,暂缓执行原判刑罚的制度。如果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没有再犯新罪,实际上并没有执行过原判的有期徒刑刑罚;加之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的犯罪分子,一般犯罪情节较轻......


·如何判定商业秘密的价值性
    如何判定商业秘密的价值性价值性是指商业秘密通过现在的或者将来的使用,能够给所有人带来现实的或潜在的经济利益,价值性最本质的体现是,所有人因掌握商业秘密而保持竞争优势。应当特别指出的是,商业秘密的价值性是指具有经......


·强奸判多久
    强奸罪最低刑期为三年,最高刑期可达无期徒刑。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的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的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


·行政诉讼判决类型法条是怎么规定的
    行政诉讼判决类型法条是怎么规定的一、行政诉讼判决类型法条是怎么规定的?1、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判决维持。2、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决撤消或者部分撤消,并可以判决......


·关押最长多久才能判决?
    一、关押最长多久才能判决?一般的刑事案件四五个月就可以判决,案情复杂的可达一年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三个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与审判......


·民事判决无力偿还银行会被黑户吗
    会被列入黑名单。民间借贷无力偿还,会被列入黑名单。法院已经生效判决,对被执行人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其中包含征信系统记录。银行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后,债务人不履行法院判决,银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债务人有履行判......


·醉酒驾驶判几年 醉酒驾驶相关处罚规定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除了属于严重的交通违章行为外,同时也是构成了刑事犯罪的,也就是《刑法》中规定的危险驾驶罪。那么机动车驾驶者在承担了交通行政方面的责任之后,其实还要承担刑事方面的责任。那此时醉酒驾驶判几年呢......


·投案自首怎么判
    投案自首的判罚: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但部分犯人自首后依然有判处死刑的可能。犯罪以后自首,犯......


·什么是职务作品如何判断的
    什么是职务作品如何判断的职务作品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为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而创作的作品。其中的工作任务是指公民在该法人或者该组织中应当履行的职责。认定职务作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


·应如何判断侵犯肖像权?
    应如何判断侵犯肖像权?一、应如何判断侵犯肖像权?判断构成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通常应具备两个要件:一是未经本人同意;二是以营利为目的。公民有权拥有自己的肖像、有权禁止他人恶意玷污自己的肖像,或是未经本人......


·对未达成协议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应该怎么判
    对未达成协议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应该怎么判一、对未达成协议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应该怎么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当事人就部分诉讼请求达成调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就此先行......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