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法律规定逃出监狱判多少年?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法律规定逃出监狱判多少年?行为人逃出了羁押、改造场所,摆脱了看管人员的控制,已经逃离羁押或改造场所的范围,摆脱了看守人员监视控制的,构成脱逃既遂,应当立案。区分脱逃罪的既遂与未遂的界限。行为人实施脱逃的目的在于逃离羁押或者改造场所,以达到逃避关押、改造的目的。因此,脱逃行为是否得逞,主要应看行为人是否逃出了羁押、改造场所,是否摆脱了看管人员的控制,已经逃离羁押或改造场所的范围,摆脱了看守人员监视控制的,就是脱逃既遂;实施脱逃,如果在羁押改造场所内被发现,或者虽然逃出了羁押改造场所的范围,但在看守人员直接监视下被抓回的,是脱逃未遂。区别既遂与未遂,是裁量刑罚的一个依据。如果查明行为人脱离劳改场所,确实是偷干其他的事情,并无脱逃意图的,如在农田劳动的犯人,晚间溜出劳改场所,去偷附近农民种植的瓜果等,不宜作为脱逃罪论处,可视其情节给予纪律或者其他处罚。本罪的犯罪构成: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限于被依法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被非法关押的人谈不上构成脱逃罪;劳教分子、受行政拘留处分的人,不能构成脱逃罪;被司法机关采取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等强制措施的人逃走的,不能构成脱逃罪。关于被关押的嫌疑人脱逃问题,新刑法比原刑法规定严密。本罪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过失不构成犯罪,其犯罪动机是逃避羁押和刑罚的处罚。犯罪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管理秩序。客观方面表现为从羁押、监管场所或者押解途中逃走的行为。脱逃罪是对国家法律严重的藐视行为,对社会治安造成了非常严重的相关影响。如果涉及到相关脱逃罪的话,首先会根据相关行为进行抓捕,然后抓捕之后交由法院进行相关审判,处以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其刑期是在原有所犯罪的相关刑期之上进行叠加。



·行政诉讼的判决种类包括什么
    行政诉讼的判决种类包括什么一、行政诉讼的判决种类包括什么1、驳回原告诉讼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


·行政官司的判决结果都?
    行政官司的判决结果都有哪些一、行政官司的判决结果都有哪些第一审行政判决书的判决结果有:1、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2、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3、判决被告在一定期限内履行职责;......


·产品质量判定不合格的依据是什么
    产品质量判定不合格的依据是什么?产品质量判定不合格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质量都不合格。判断产品质量是否合格的主要依据有:(一)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对产品的要求,有强制性标准的......


·一、最新江苏省醉驾标准是怎么判定的?
    一、最新江苏省醉驾标准是怎么判定的?醉酒驾车判断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根据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80毫克......


·电信诈骗话务员判几年?
    电信诈骗话务员判几年?一、电信诈骗话务员判几年?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需要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一般是三年,电信诈骗中,话务员会判刑。因为话务员属于电信诈骗案件中的成员之一。没有话务员,具体的诈骗行为可能就无......


·法院判了赔偿但是没钱怎么办?
    法院判决后,如果债务人没钱还的,经债权人申请后,会由法院进行强制执行。生效法律文书必须得到履行,如果不主动履行的,对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执行中,法院可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分被执行人的所有财产,包括现金......


·关于逾期违约金最高法裁判意见是什么?
    关于逾期违约金最高法裁判意见是什么?《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


·公务员法行贿的判罚是什么?
    一、公务员法行贿的判罚是什么?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第三百九十条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法院判决书有效期是多久?
    法院判决书的有效期:如果判决生效是在2008年4月1日以后,则应适用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即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裁判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是指如果义务人拒不履行裁判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权利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一、醉驾超过200有缓判的吗?
    一、醉驾超过200有缓判的吗?不一定的。1.依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机动车驾驶人呼气、血液酒精含量阀值》80毫克酒精含量以上每百毫升血液,系醉酒驾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42条、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检察院批捕后多久判决?
    一、检察院批捕后多久判决?1、根据现行刑事诉讼法,一般案件,公安阶段:刑拘期间侦查最长37天,逮捕后侦查羁押一般2个月;检察院阶段:1个月;法院阶段:3个月;所以,一般刑事案件,约7个月左右。2、根据现行刑事诉讼法,重大复......


·民事审判中止审理的情形有哪些
    民事审判中止审理的情形有哪些(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