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最新生产劣药罪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最新生产劣药罪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最新生产劣药罪量刑标准具体如下:第一百四十二条 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劣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劣药的药品。第一百四十九条 生产、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产品,不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但是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依照本节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生产、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产品,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同时又构成本节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一百五十条 单位犯本节第一百四十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二、最新生产劣药罪量的立案标准《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十八条 生产(包括配制)、销售劣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人员轻伤、重伤或者死亡的;(二)其他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本条规定的劣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和按劣药论处的药品。人们购买药品的目的,一般是为了治病,而若是购买的药品是假药,不仅不能起到治病的作用,还极有可能会由于使用劣药而使得患者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胁。故此我国法律是禁止单位、购买实施生产、销售劣药的行为的。



·哪些行为可以认定为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行为在达到了一定标准之后,就会由一般的违法行为演变为刑事犯罪,而此时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就会比较重。当然,在追究责任之前,还是需要先对故意伤害罪作出认定才行。那实践中,哪些行为可以认定为故意伤害罪呢?我......


·强奸罪的从重处罚情节包括哪些
    强奸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对于强奸罪的处罚,法律做了严格的规定,此时会考虑实际的犯罪情节。而在某些情况下,甚至会对强奸罪从重处罚,那么法律规定的强奸罪的从中处罚情节包括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


·犯罪既遂具有的特征司法解释是如何规定的?
    犯罪既遂具有的特征司法解释是如何规定的?犯罪既遂具有以下特征:1.行为人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不应将过失犯罪、间接故意犯罪的成立也称之为犯罪既遂。我们将犯罪既遂视为与犯罪未完成形态相对应的概念而使用。过失犯罪、间接......


·如果醉酒属于刑事责任吗?
    如果醉酒属于刑事责任吗?一、如果醉酒属于刑事责任吗?1、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醉酒后做出犯罪行为的,是需要承担相应刑事责任的,醉酒并不能免除刑事责任。2、关于醉酒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


·拒执罪免于起诉的条件是什么?
    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之中,广泛存在着民事主体,在实施了犯罪行为,并且已经诶司法机关判处刑罚、行政处罚,或者是民事处罚之后,不按照既定的规定,履行自己的责任的情形,针对于此种情形,我国立法机关制定了相关的法律规范,对......


·根据法律规定犯罪中止怎么处罚未遂?
    根据法律规定犯罪中止怎么处罚未遂?根据法律规定犯罪中止处罚未遂将会从轻处罚或者是免除处罚。《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中止犯的处罚原则较为特殊,......


·劫持航空器罪法定刑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一、劫持航空器罪法定刑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刑法》第一百二十一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航空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航空器遭受严重破坏的,处死刑。二、劫持航空器罪的概念:?......


·一、刑法规定对醉驾人员如何处罚?
    一、刑法规定对醉驾人员如何处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


·犯罪证据的种类有哪些?
    犯罪证据的种类有哪些?司法实践中,无论是什么时候都是讲究证据。由此可以看出证据的重要性。那么,在刑事案件的法院审判前,需要的证据都包括哪些?我国法律规定的证据类型是什么?今天我们就来为您具体介绍一下犯罪证据的种......


·累犯可以缓刑吗,累犯是否可以判缓刑
    一般在犯罪之后的一点时间内,要是再有故意犯罪的话,那此时就有可能被认定为累犯。不过要是之前是宣告的缓刑,同时缓刑也顺利过了考验期的话,那此时即使再犯罪也不认定为累犯。不过构成累犯可以缓刑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


·未成年人犯抢劫罪该怎么办
    我国的未成年人是指未满18周岁的人,对于这部分人由于在思想上面还不是很成熟,因此一般要是犯罪的话会从宽进行处理。其中甚至明确规定了一些犯罪只能由已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构成,那要是未成年人犯抢劫罪该怎么办?我们为你做详......


·受贿罪金额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怎样的?
    我国对于贪污受贿等行为是严厉打击的。其中,受贿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收取他人的贿赂,为他人谋取不当利益的行为。受贿数额达到五千元以上就可以立案,受贿人员会根据受贿金额的大小被处以不同的刑罚。那受贿罪金额司法解释的......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