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拘留最长有多久时间?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刑事拘留最长有多久时间?

一、刑事拘留最长有多久时间?

刑事拘留的期限最长不能超过37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第八十三条 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第八十四条 对于有下列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

(一)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通缉在案的;

(三)越狱逃跑的;

(四)正在被追捕的。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第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第八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

(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

(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刑事拘留的具体适用情况,对于相关事项的处理,应当严格基于实际造成的违法事实来进行办理,特别是对于犯罪事实严重的,那么显然还需要追究其它的刑事处罚,如果对相关情况不清楚的,可以聘请律师来进行界定。





·盗窃罪的四个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盗窃行为可以说在我们生活中是最常见的了,但是我们也发现了一个问题,有些时候虽然确实是盗窃行为,但此时并不会被认定为盗窃罪。这究竟是为什么呢?在了解了相关法律规定之后,我们发现这是因为具体的盗窃行为可能并不符合盗窃......


·绑架罪的取证形式有哪些
    绑架罪的取证形式有哪些一、绑架罪的取证形式有哪些1.物证(1)实物:主要包括各类刀具、各类枪支、各类爆炸物、各类棍棒、麻袋、麻醉药物、酒(精)、车辆、船只、衣帽、鞋、勒索所得的款物(包括各种外币、人民币及各种实物......


·未成年上网会被拘留吗
    不会被拘留。只是会处罚接纳未成年的该网吧。法律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在营业场所入口处的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互联网上网服务......


·非法集资不知情高管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
    非法集资可以是由公民个人实施的,也可以是以公司的名义进行的。如果是个人是非法集资的话,那么肯定公检法机关直接对当事人进行逮捕就可以了,但是在公司实施非法集资的过程当中,涉及的人员就比较多了。除了公司的普通员工以......


·多少钱才能构成诈骗罪?
    诈骗属于侵犯他人公私财物的犯罪,因此无论是在定罪还是在量刑的时候,都是需要实际考虑到诈骗数额的。换言之,在诈骗没有达到规定数额的情况下,可能不认定为犯罪。那实践中究竟多少钱才能构成诈骗罪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犯罪既遂的概念和标准是什么?
    犯罪既遂的概念和标准是什么??一、犯罪既遂的概念和标准犯罪既遂是犯罪的完成形态,何谓犯罪既遂,在学理和判解上一般有三种观点,一是结果说,主张犯罪既遂就是故意实施犯罪行为并且造成了法定的犯罪结果时所呈现的停止形......


·触犯了偷窃罪如何处罚?
    一、触犯了偷窃罪如何处罚?(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至三千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销售伪劣商品刑法是怎么规定的?
    销售伪劣商品刑法是怎么规定的?《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


·刑事诉讼法怀孕是否会被关押
    有些刑事案件的犯罪对象实际上是令公检法机关和普通公民都非常的震惊的,因为大多数人都觉得,如果身为孕妇的话,更应该爱惜自己和孩子,不应该搅在刑事犯罪当中的。正是因为孕妇的这种特殊身份,刑事诉讼法当中关于怀孕也有着......


·盗窃罪批捕之后多久审判?
    一、盗窃罪批捕之后多久审判?涉嫌盗窃罪被逮捕到判刑一般情况是四个月才能判刑。刑事诉讼法第124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这是对一般刑事案件侦查羁押期限的规定。如果犯罪嫌疑人在逮捕以前已被......


·故意伤害罪的属于自诉还是公诉案件
    故意伤害罪的属于自诉还是公诉案件?故意伤害罪一般是公诉案件。达到轻伤级以上的对方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百罪,因为故意伤害罪不属于亲告罪,原则上受害人不能直接到法院起诉问,一般情况下是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院审查起诉。......


·该如何认定组织卖淫罪?
    一、该如何认定组织卖淫罪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他人的人身权利和社会道德风尚。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组织、策划、指挥他人卖淫的行为。(1)组织,是指发起、建立卖淫集团......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