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诉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刑诉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有哪些?1、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2、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3、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无异议。下列情形之一,不适用简易程序:1.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2.有重大社会影响的;3.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4.其他不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理由。二、简易程度的适用特点1.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的,应当由审判员、陪审员三人以上组成合议庭。由于法律对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范围作了限定,因而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都是事实清楚,证据比较充分,危害也不严重的轻微刑事案件,不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就可以保证质量地审结,以使人民法院可以集中精力去办理重大复杂的疑难刑事案件。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这一规定也是由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的特点决定的。对于适用普通程序的公诉案件,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原刑诉法规定由于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一般是事实比较清楚,证据充分,相对来说,社会危害性也较轻的一些刑事案件,对这类案件如果人民检察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认为不派员出庭支持公诉,不会妨碍指控犯罪,证明犯罪,惩罚犯罪的,可以不派员出庭。3.简易程序的庭审阶段简化。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刑事案件,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庭审的阶段顺序进行,以保障各方当事人和公诉机关的权利。而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由于其自身特点,庭审可以省略一些环节,以迅速、准确审结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被告人可以就起诉书中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和辩护;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可以同公诉人互相辩论。4.简易程序可以变更为一审程序。《刑事诉讼法》第179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按照本章第一节或第二节的规定重新审理。”因此,人民法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过程中,发现不得或不宜以简易程序审判的情形,即应转换第一审判程序进行审判。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刑事诉讼过程中,简易程度的具体处理情况 ,相关情况的认定应当严格基于上述规定的特点来进行认定,涉及到构成简易程度的认定条件的,是可以由法院依据简易程序来进行处理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轻微犯罪的中止不做犯罪处理吗?
    轻微犯罪的中止不做犯罪处理吗?是的,犯罪中止的情况下,行为人不仅主观上早已存在犯罪意念,而且客观上也实施了一定的犯罪行为,是应当受处罚的。只是对于犯罪中止出于宽大处理的立场和原则,同时也是为了鼓励犯罪人及时终止损......


·刑法当中规定实施绑架什么罪
    刑法当中规定实施绑架什么罪一、刑法当中规定实施绑架什么罪?实施绑架的话构成了绑架罪,刑法第239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冒名顶替罪触及的刑法罪名有哪些
    一、冒名顶替罪触及的刑法罪名有哪些?冒名顶罪案件在刑事的交通肇事案件中时有发生,冒名顶替的有的是同车的证人,冒名顶替经常涉及到伪证罪以及包庇罪两种罪名。1、《刑法》第三百零五条规定的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


·强奸罪从抓捕到判决要多长时间?
    强奸罪从抓捕到判决要多长时间?强奸罪从抓捕到判决要几个月的时间,刑事拘留最长时间是三十七天,但经批捕后逮捕,则可继续羁押,一般侦查期限是两个月,但经批准后可延长。侦查终结后移送审查起诉时间可达一个半月,期间还可退......


·行贿罪界定的数额标准是多少?
    一、行贿罪界定的数额标准是多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第七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


·抢劫罪和抢夺罪主要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在生活当中,您对于一些犯罪类型最好要有所区别。因为不同的犯罪类型,我国公安机关在进行立案和侦办的时候,立案标准都是不一样的。比如说我们常见的抢夺,抢夺和抢劫这两种犯罪性质是绝对不一样的。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


·刑事强制措施是什么,有哪些种类?
    在刑事案件中,为确保刑事活动的正常开展,更好地打击犯罪、保护人民,各国都规定了不同类型的刑事强制措施。我国现有五种刑事强制措施,每种强制措施有不同的适用范围。那么,刑事强制措施是什么?如何适用?我们为您答疑解惑......


·偷多少东西是犯法的 偷东西一定会构成盗窃罪吗
    一、偷多少东西是犯法的不管偷多少东西都是犯法的,偷东西不一定构成盗窃罪。盗窃可能是一般违法行为,也可能是犯罪行为。如果盗窃涉案数额达到当地刑事立案标准,就是犯罪行为,达不到刑事立案就是一般违法行为。《最高人民法......


·关于绑架罪的最新规定是什么
    关于绑架罪的最新规定是什么一、关于绑架罪的最新规定是什么《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


·受害人在刑事案件中谁向谁提起抗诉
    受害人在刑事案件中谁向谁提起抗诉?被害人可市检察院申请抗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


·刑法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刑法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犯罪对象仅限于公私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的非法利益。2、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骗术,即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使财物所有人、管理人信以为真,“自愿地”......


·组织卖淫罪可以监外执行吗
    监外执行的意思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不宜收监执行而采用在在监外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方法。并不是所有的犯罪分子都可以适用监外执行,那么组织卖淫罪可以监外执行吗?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组......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