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外地违章停车怎么样处理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本人去当地的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罚,因各地的处罚方式不同,请注意要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或复印件前往。这种处理方法是目前最常见的处理办法,其弊端是手续繁琐、过程复杂。二、通过异地朋友代办,如果违章当地有朋友的话,可以直接把违章通知单、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递送给你的朋友,请朋友代办。《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 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车解押需要什么材料
    具体准备的资料有:1、《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备案申请表》;2、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3、机动车登记证书;4、属于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解除抵押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抵押权人还应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已......


·交强险的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交强险的赔偿范围是怎样的?一、交强险的赔偿范围是怎样的交强险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在保险期间(通常为1年)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我国《机动车交......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判定依据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出具,是必须按照一定的原则来进行的,对此,我国的法律也做出了相关的规定。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判定依据有哪些呢?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流程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算不算工伤在工伤认定方面
    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算不算工伤在工伤认定方面,《工伤保险条例》将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归入工伤范围。《意见》中指出,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致其伤害的“机动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


·电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标准是什么?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电动车作为一种便捷、节能、环保的代步工具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喜爱,其普及程度也越来越高,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也越来愈多。我们一般认为电动车是非机动车的一种。其在行驶过程中,也可能与道路上......


·醉驾被交警抓到会受到什么惩罚
    醉驾被交警抓到会受到什么惩罚1、醉酒驾驶一律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2、而如果是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的,除了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


·一、交通事故伤者的误工费是怎么算的?
    一、交通事故伤者的误工费是怎么算的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为: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1)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下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的劳动收入。(2)无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最......


·破坏交通工具罪既遂怎么处罚?
    破坏交通工具罪既遂怎么处罚?一、破坏交通工具罪既遂怎么处罚?破坏交通工具罪既遂的处罚,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


·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车祸陪误工费费吗
    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车祸陪误工费吗?醉驾发生车祸造成对方受伤的需要赔偿误工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


·疫情期间员工远程办公交通费是否正常发放?
    疫情期间员工远程办公交通费是否正常发放?疫情期间员工远程办公交通费是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不同的判断的,比如说如果在家进行办公的话,不产生交通费用,肯定不能发放交通费用,疫情期间可以调剂年内休息日,先安排休假,......


·长春商品房土地使用证要提交什么材料?
    我们在开发商购买的房子都是属于商品房,可以依法进行买卖交易的。那么关于长春商品房土地使用证要提交什么材料?商品房要提交申请表,然后申请人的基本资料,身份证,户口簿等,还有房子的共有权证,以及所有权证等材料。一......


·一、交通事故死亡家庭财产分配顺序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死亡家庭财产分配顺序是怎样的?由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因此,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即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