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是多少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一、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是多少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达到数额较大标准的,可以予以立案追诉。而根据我国《《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盗窃数额较大是1000原至3000原以上。因此,对于盗窃罪立案标准金额至少应该是1000元。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一千至三千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为起点。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盗窃罪法律依据

依据《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第二条,盗窃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前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一)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

(四)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的;

(五)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六)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

(七)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八)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盗窃罪的一般从重处罚情节有哪些

1、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进行盗窃罪。

2、盗窃数额特别巨大的

3、多次盗窃的

4、携带凶器盗窃、扒窃造成公私财产损失严重的

5、盗窃残疾人、孤老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的财物的

6、犯过盗窃处罚一定时间内又犯罪的

7、因盗窃造成其他严重情节的


·佛山市抢夺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在生活中我们很有可能会遇到他人抢夺自己财物的情况,在这个时候您比较关心的就是自己的利益问题还有就是犯罪嫌疑人的判刑问题。不过需要说明一点,在不同的地区,犯抢夺罪的处罚都不太一样,下面我们为您带来佛山市抢夺罪量刑......


·盗窃电能是否构成盗窃罪?
    现实中,经常看到的盗窃都是盗窃一定的财物,具体就包括手机、现金等等,但也有那种盗窃电能、手机流量的情况。在很多人的眼里,如果是盗窃电能的话就觉得不能构成盗窃罪。那从法律角度来看,盗窃电能是否构成盗窃罪?我们一起在......


·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判刑的会被判多久?
    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判刑的会被判多久?一、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判刑的会被判多久?三年,如果经侦查,构成污染环境罪的,则可由法院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公告送达的可能性大吗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公告送达的可能性大吗一、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公告送达的可能性大吗?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公告送达的可能性不大。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作为自诉案件处理的,如果被告人下落不明,人民法院是不会受理的,受理了......


·逃亡自首的减刑规定是怎样的
    逃亡自首的减刑规定是怎样的犯罪分子自首后一般可以得到从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还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但是也有的犯罪分子自首后没有得到从轻处罚,这是因刑法规定的是可以从轻处罚,而不是必须从轻处罚。我国刑法对自......


·新刑法冒用身份证怎么处罚
    新刑法冒用身份证怎么处罚一、《刑法修正案(九)》对居民冒用他人身份证的处罚规定《刑法修正案(九)》二十三、在《刑法》第二百八十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条之一: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


·刑事案件开庭后多长时间宣判
    法院对一些刑事案件进行开庭审理后,我们对宣判结果比较关注。但是,宣判结果要在开庭之后的一段时间。那么,刑事案件开庭后多长时间宣判呢?一般来说,刑事案件开庭后,最终判定的结果,往往是有一段时间的,我们要耐心等待。下......


·故意伤害构成轻伤怎么判刑
    相互斗殴的过程中,出于故意很容易就给对方的人身造成损害,而其中如果经过司法鉴定确认构成的伤害属于轻伤的话,那就会构成《刑法》中的故意伤害罪,此时自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通常故意伤害构成轻伤怎么判刑呢?我们将在下文中......


·有关抢劫罪的量刑标准的文件是怎么规定的
    有关抢劫罪的量刑标准的文件是怎么规定的一、有关抢劫罪的量刑标准的文件是怎么规定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基准]抢劫一次,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四年。抢劫二次,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年。抢劫取得财物,数额超......


·刑事自诉案件一审期限为多久?
    刑事自诉案件一审期限为多久?刑事自诉案件一审期限一般是六个月内。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


·批捕补充证据不认罪如何处理?
    对于触犯刑法的罪犯必须由检察院出面将其作为被告进行指控并且请求法院进行公正的判决,但是检察院想要成功让罪犯得以惩罚就必须要得到相关的证据以及被告的认罪供述,但是现实中很少会有罪犯能够主动承认的。那么,批捕补充证......


·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怎么判
    在我国边疆守卫都有专门的军人来进行站岗,并且外来人员或者是我国本地人员想要进出入我国边境的话,一般情况下都会经过比较严格的检查才可以,我国普通公民在没有办理正常证件的情况下,是没有办法偷约到我国边境的。下面我们......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