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移送管辖执行的案件以什么方式结案?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移送管辖执行的案件以什么方式结案?

一、移送管辖执行的案件以什么方式结案?

移送管辖执行的案件以销案的方式结案,根据《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十八条执行实施案件立案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以“销案”方式结案:

(一)被执行人提出管辖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或申请执行人撤回申请的;

(二)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经立案在先的;

(三)受托法院报经高级人民法院同意退回委托的。

第二十四条执行异议案件的结案方式包括:

(一)准予撤回异议或申请,即异议人撤回异议或申请的;

(二)驳回异议或申请,即异议不成立或者案外人虽然对执行标的享有实体权利但不能阻止执行的;

(三)撤销相关执行行为、中止对执行标的的执行、不予执行、追加变更当事人,即异议成立的;

(四)部分撤销并变更执行行为、部分不予执行、部分追加变更当事人,即异议部分成立的;

(五)不能撤销、变更执行行为,即异议成立或部分成立,但不能撤销、变更执行行为的;

(六)移送其他人民法院管辖,即管辖权异议成立的。

执行异议案件应当制作裁定书,并送达当事人。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对执行异议案件可以口头裁定的,应当记入笔录。

二、移送管辖的程序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该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据此规定,移送管辖的适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因此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案件。

(三)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

这是对移送案件法院的要求,即不得随意移送,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

法院若是在受理纠纷案件之后,突然发现此案件自己并不享有管辖权,此时司法职员是需要根据一定的规则,判断一下具体谁有管辖权之后,将此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去处理的。由于移送前应立案,故此移送后是需要结案的。


·开庭后可以移送管辖吗?
    开庭后可以移送管辖吗?案件在开庭以后一般是不建议管辖移送的。《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


·玩忽职守案的管辖权是什么法院?
    玩忽职守案的管辖权是什么法院?一、玩忽职守案的管辖权是什么法院?刑事诉讼方面,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有三类:1、危害国家安全案件;2、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案件;3、外国人犯罪的案件《刑事诉讼法......


·案件的移送管辖可以移送几次
    案件的移送管辖可以移送几次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案件可以移送管辖几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


·有效协议管辖的条件有哪些
    有效协议管辖的条件有哪些(一)在审理级别上,协议管辖仅适用于第一审民事案件当事人在协议时只能约定一审的地域管辖,不得变更级别管辖,将依法应由基层法院管辖的诉讼约定由中级法院或者高级法院管辖,或者相反,否则就会违背......


·高空坠物管辖纠纷法院会怎么处理?
    高空坠物管辖法院会怎么处理?按民事案件来处理。高空坠物,不属于派出所的管辖范围,所以,派出所不会去划分责任的。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


·提出管辖权异议诉讼时效中断吗?
    提出管辖权异议诉讼时效中断吗?提出管辖权异议不能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管辖权异议建立在法院已经受理该案的情况下,起诉可以中断诉讼时效,法院受理后就不需要在计算诉讼时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标准的通知
    (法发〔2010〕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根据各有关高级人民法院的报请,现将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的目前具有一般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管辖权的基......


·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超期法院还给移送吗?
    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超期法院还给移送吗?不会;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


·移送管辖权上诉请求会被受理吗
    移送管辖权上诉请求会被受理吗?移送管辖权上诉请求是不会被受理的,法院依职权主动作出的移送管辖裁定,因法院所作裁定并无当事人关于管辖权之意思介入,故此时应赋予当事人救济权,当事人有权向受移送法院而非移送法院提出管辖......


·知识产权上诉案件的管辖是怎样的
    知识产权上诉案件的管辖是怎样的1、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了生产经营目的而制造、使用、销售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产品以及制造、销售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由该产品制造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制造地不明时,由该产品的使用地或者销售......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公安管辖立案是怎样的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公安管辖立案是怎样的一、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公安管辖立案是怎样的依据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司法解释,该罪应该由负责执行的法院进行管辖,由执行法院立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


·走私烟草公安机关有管辖权吗?
    有,根据《关于严厉打击卷烟走私整顿卷烟市场的通百告》(国函[2000]13号)的文件要求,企业、事业度单位和机关、团体以及个人走私卷烟或非法收购、运输、邮寄、贩卖、窝藏走私卷烟和其他非回正常渠道流入市场的进口卷烟的,由......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