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作作品及其著作权归属怎么确定?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合作作品及其著作权归属怎么确定?(一)合作作品怎么确定?合作作品是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创作完成的作品。主要有两种:(1)数人共同创作成立的某一无法将每人所创作的部分予以分割而进行个别使用的单一合作作品。各国著作权法均规定,此种作品为合作人所共有。(2)数人为共同利用的目的,将每个单一作品相互加以结合而成的结合合作作品。这类作品,其外观虽具有单一作品的形态,但实质为几个可独立使用的作品以形式上的结合。各国著作权法均规定,可以分割使用的合作作品,作者对各自创作部分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权利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二)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归属根据《著作权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二、合作作品的著作权怎么行使?1、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9条规定:“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2、合作作品著作权的行使包括这样几种情况:(1)合作作品可以分割行使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2)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行使的,行使著作权的时候要通过协商一致来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没有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可以阻止另一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也就是说此种情况下转让的权利必须要合作作者都同意的时候才能行使。很多的作品都不是独立能够完成的,故此也有很多合作类型的作品。这些作品若是满足作品登记的条件,各位合作者可以协商确定著作权的归属,若是不能协商一致的,那么一般来说,所有参与创作的人都可以享有著作权。



·申请专利库费用是多少?
    申请专利库费用是多少?无论任何类型专利的申请,缴纳官费都是申请人必须要做的事,从发明人提交申请的那天起,或是接收到受理通知书的半个月内,便需要缴纳清算所有的专利申请官费。外观设计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分别为500元/件;......


·注册商标续展要提前多长时间
    注册商标续展要提前多长时间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


·职务发明申请的专利权应该属于谁
    职务发明申请的专利权应该属于谁?1、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破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2、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有合同他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3、《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第一款......


·发明专利如何申请?
    1、申请人提供原始技术资料和个人信息。2、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签定委托代理协议,撰写一份符合专利法要求的专利申请文件;如果需要,可先行检索。3、向国家专利局提交该专利申请文件,取得专利申请号,并按规定交纳专利......


·专利使用协议是否可以约定专利权的适用范围?
    一、专利使用协议是否可以约定专利权的适用范围?专利使用权协议的注意事项1、必须明确约定实施许可的形式,是普通、排他还是独占。2、在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时应该明确约定专利实施许可的范围,包括专利实施方式的限......


·商标差2个字侵权吗
    不算侵权,作为构成商标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声音、三维标志或其组合的颜色,在申请注册商标时若未明确提出指定颜色要求,均按黑白颜色注册,也按黑白颜色保护。明确提出指定颜色或颜色组合的,则按所指定的颜色或颜色组......


·企业商标被抢注应如何应对?
    企业商标被抢注应如何应对?1、如果商标正在公告期的,企业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2、商标异议无效并商标被注册成功的话,企业可以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


·商标侵权的法律后果及影响是什么?
    商标侵权的法律后果及影响是什么?一、商标侵权的法律后果及影响是什么?首先,是《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了五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


·如何确定特殊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特殊作品的著作权归属根据不同的特殊作品类型来进行认定:1、合作作品是指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其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


·个体经营商标侵权罚款多少
    商标,是一种标志,也是一种区分具体商品或者无形服务来源的商业手段。商标,也是一个企业品牌力和受欢迎程度的重要体现。商标,是一家企业软文化的价值体现。很多时候,我们对一个产品的认知往往是通过对该产品的商标,也就是......


·商标续展期和宽限期的区别是什么?
    商标续展期和宽限期的区别是什么?一、商标续展期和宽限期的区别是什么?《商标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


·商标恶意抢注的行为如何预防
    商标法规定商标到期可以抢注吗?不可以,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注册商标的注册人死亡或终止一年以上,未向商标局申请办理续展手续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注销该注册商标。我国《商标法》第24条规定:“注......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