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什么样的商标可以提无效?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一、什么样的商标可以提无效?


(1)注册商标违反商标法规定:如不得作为商标使用、注册的


(2)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注册


①侵犯他人在先权利:如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权、肖像权、姓名权、商号权等民事权利


②恶意注册:商标申请人违反诚信原则,在进行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意将他人有影响的商标、驰名的商标等申请注册。


(3)不正当使用商标:商标申请人不正当使用商标,侵犯了他人在先权利,严重的话会被撤销商标专用权。


(4)商标有效期: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一旦过了10年并且过了半年的宽展期的话,那么这枚商标就会被无效。


(5)商标三年未使用:商标申请人注册商标后,三年内并未使用该商标于注册类别上的话,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提该商标撤销。


二、个人请求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流程


1、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的,应当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2、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可以办理商标无效宣告答辩业务;


3、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在9个月内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期限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


4、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5、人民法院在受理起诉后,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三、商标无效宣告申请时间周期:


1、15天:商标所有人若收到商标无效宣告通知书,可以在15天内向商评委申请商标复审。


2、9个月:商评委应当在9个月内对复审做出决定,如有特殊情况可以延长3个月。


3、30天:若复审失败,所有人可以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四十四条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综合上面所说的,商标的注册如果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那就会宣告无效,但需要提交相关的证据来证明这个商标是不能使用的,所以,商标法就是为了让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受到保障,对于那么不合法注册商标的人不能注册成功。







·商标法抢注商标的规定如何?
    商标法抢注商标的规定如何?恶意抢注商标后果是影响到原来商标所有人的一些基本的经营行为,“恶意抢注”申请人成为合法所有人之后,即会利用其注册商标的占用权,禁止他人使用原本属于自己的商标或利用其处分权对被抢注者高价转......


·著作权有哪些限制,软件著作权存在哪些限制
    著作权有哪些限制,软件著作权存在哪些限制一、著作权存在哪些限制在某些情况下,使用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不向其支付报酬,也即著作权的合理使用。但应当指明作者的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的......


·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方式有哪些根据《商标法》第53条规定:“有本法第五十二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


·怎样认定假冒注册商标罪
    在知识产权保护日益重要的今天,假冒注册商标侵犯了他人合法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以及国家商标管理秩序,属于非常恶劣的行为,刑法上将情节严重的此类行为界定为假冒注册商标罪。那么怎样认定假冒注册商标罪呢?请从下文中进行具......


·外国企业商标在国内被抢注怎么办
    外国企业商标在国内被抢注怎么办外国企业商标在国内被抢注,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对于品牌在中国没有注册或注册的商品/服务种类有欠缺的情况,首先要做的就是需要补充注册。在核心类别已被别人抢注的情况下......


·假冒商标罪判缓刑是否可行
    假冒商标罪判缓刑是否可行1、即使是经营数额是30万,就已经达到情节特别严重的标准,法定刑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2、而缓刑只能适用于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没有其它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缓刑的可能性不大;《刑......


·商标侵权找哪个部门投诉
    商标侵权找哪个部门投诉商标侵权投诉,是指商标权利人等就商标侵权时间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请求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应查处下列商标侵权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


·什么是专利强制许可
    什么是专利强制许可一、什么是专利强制许可所谓强制许可是指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特定的民事主体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由该主管部门依据公权力授予其实施该项专利之权利的法律制度。1、通过强制许可获得的......


·抢注国外商标被异议不过的规定是什么?
    抢注国外商标被异议不过的规定是什么一、抢注国外商标被异议不过的规定是什么抢注国外商标公告期被异议不过的规定是接受相应的调查,然后等待上课的结果,商标被抢注,可在被抢注商标进入公告期时向商标局提商标异议。商标......


·侵犯著作权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违反著作管理法规,未经著作权
    侵犯著作权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违反著作管理法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我国《著作权法》第15条、第16条规定了15种侵犯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的行为,但是根......


·作商标侵权投诉的材料都有哪些
    作商标侵权投诉的材料都有哪些1、投诉书:应列明投诉人姓名或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商标权利情况;(由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还应列明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电话);被投诉人姓名或名称、地址、侵权事实及相关情况;投诉的法律依据和......


·专利权质押合同生效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专利权质押合同生效的时间是什么时候?一、专利权质押概念专利权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拥有的专利权担保其债务的履行,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情况下,债权人有权把折价、拍卖或者变卖该专利权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的物权担保......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