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著作权作者保护期限不受限制的是什么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著作权作者保护期限不受限制的是什么1、保护期不受限制的情形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2、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的情形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3、保护期为五十年的情形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二、著作权保护期限怎么算1、作者为公民的期限;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2、作者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期限;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3、特殊作品的期限;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j摄影作品,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一般我们说对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有期限,主要是指对发表权和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除此之外,如果是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按照规定保护期限是不受限制的。但是在保护期上面,对自然人作品的保护起算点与对法人作品的保护起算点并不一样。



·商标续展提前多久可以办理
    商标续展提前多久可以办理一、商标续展提前多久可以办理注册申请自商标有效期满前六个月至有效期满后的六个月内均可以提出,商标局均予以接受。期满前的六个月一般称为续展申请期,有效期满后的六个月是续展宽展期,在宽展......


·商标侵权的表现形式
    商标侵权的表现形式商标是属于商标持有人的,商标的持有人可以进行排他的使用,如果有侵权行为可以要求赔偿。对此我们要了解商标的侵权表现形式。那么商标侵权是怎样表现的呢?今天整理了关于商标侵权的表现形式的资料,供您了解......


·发明专利授予专利权的条件有哪些
    发明专利授予专利权的条件有哪些?获得发明专利权的条件是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


·侵犯他人著作权承担的法律责任
    侵犯他人著作权承担的法律责任(一)民事责任《著作权法》第47条对上述侵权行为规定了以下几种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1、停止侵害。是指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正在实施的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无论侵权行为人主观上有无过错,都......


·在商标侵权行政复议后能否起诉?
    在商标侵权行政复议后能否起诉?自己已经注册商标,却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别人未经自己许可使用自己的商标并营利,就构成了商标侵权。对此,很多人表示有困惑,如果您在遭遇商标侵权后申请行政复议被驳回,还能否起诉?下面就由我们......


·商标未注册但已经用的商标被别人抢注怎么办?
    商标未注册但已经用的商标被别人抢注怎么办?一、商标未注册但已经用的商标被别人抢注怎么办?根据《商标法》第四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


·所有的专利权都可以质押吗
    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专利权质押合同应当约定被质押的是哪一项或几项权利,当然标记权不得作为质押标的。用以出质的专利权应具备以下条件:(1)专利权必须有效。(2)作为质物的是专利权中可转让的财产权,即因取得专利权而产生的......


·著作权侵权行为构成要件包含哪些?
    ?从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上看,应从“过错”与,“无过错”,两方面来分析,在适用过错归纳原则的场合,其构成必须同时具备行为的违法性:(加害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与过错四个要件。就基于无过错责任原则认定的侵权行为而言......


·著作权职务作品的认定是什么?
    著作权职务作品的认定是什么?一、著作权职务作品的认定是什么?一:创作作品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单位的性质而提出的工作任务。二:作品的作者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即作者与该单位具有劳动关系,作者有权从单位......


·商标权侵权案件管辖法院是哪里?
    商标权侵权案件管辖法院是哪里?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商标权侵权案件管辖法院,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


·商标续展注册时间延长多久?
    商标续展注册时间延长多久?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


·撤回商标注册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人们设计好商标图案后,可以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如果后期发现存在问题,人们可以及时撤回注册申请,以免商标注册下来发生麻烦。申请撤回注册有两个途径,委托代理公司办理,和自行处理。那么,撤回商标注册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