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法律规定专利权内容?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法律规定专利权内容有哪些

一、专利权内容有哪些

对于专利所有人而言,在申请被授予专利之后,则能成为专利权人,享受相应的专利权。具体如下所述:

1、 独占实施权:指专利权人对其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依法享有的进行制造、销售或者使用的专有权利;

2、进口权:指将专利权人在专利权的有效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禁止他人未经许可或授权,以经营为目的的进口专利产品的权利;

3、转让权:指专利权人将其获得的专利所有权转让给他人的权利;

4、实施许可权:指专利权人通过实施许可合同的方式,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并收取专利使用费的权利;

5、放弃权:指专利权人在保护期限届满前的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声明或以不交年费的方式放弃其专利权的权利;

6、标记权:指专利权人享有在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容器上、说明书上、产品广告上作上专利标记和专利号的权利。

7、质押权:专利权人享有将其专利权中的财产权进行出质的权利。

二、专利权申请的原则是什么

1、书面原则

目前,在国内申请专利必须递交书面文件,一切都是以递交的书面文件为依据。但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发展,我国专利局已在少数的涉外代理机构中就部分申请件试行电子申请。

2、先申请原则

同样的发明创造,在理论上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因此,如果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内容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专利权则授予最先申请的人。如果是两个人在同一天提出申请,则可协商解决,或者采取共同申请的方式,或者转让给其中一方申请。协商不成时,就都不能获得批准, 只能作为技术秘密保护或使其成为自由公知技术。

3、优先权原则

我国《专利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这通常称之为“外国优先权"。“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二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这一般称之为“本国优先权"。

4、单一性原则

所谓单一性原则,也就是一发明一申请原则。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种产品所使用的一项外观设计,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两项以上的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提出。

专利权人提出放弃专利权声明后,经专利局登记和公告,专利权终止。专利权由一人或一个单位以上共有的,单方面弃权无效,需所以权利人同意。若专利已经授权他人实施,放弃专利权还有得到该被许可人的同意,并根据规定给予一定赔偿。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最长保护期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最长保护期我国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新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


·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有哪些一、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 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


·中国专利申请费用要多少
    中国专利申请费用要多少在这个全民创新的年代里,各种科技的创新都是被国家所重视的,特别是在专利上是最受关注的,他是充分保证我们的知识产权不受侵犯的关键之处。那么在中国进行专利申请要花多少钱呢?换言之,中国专利申请......


·著作权转让合同纠纷解决途径
    著作权转让合同纠纷解决途径伴随着互联网经济的高速发展,在版权上著作权的侵权事件也越来越多,很多人的版权保护意识也越来越强,也越来越重视在著作权的权利保护,这就无可避免会造成一些在著作权转让合同纠纷事件,那么一般......


·知识产权协定的保护范围与原则是怎样的?
    知识产权协定的保护范围与原则是怎样的?知识产权协定的保护范围是由专利的说明书和附图来确定的,申请的专利一般分为三个种类,而针对这三个种类的不同,对于这三个种类保护期限也有所不同,保护期限最长的种类为20年,其中也有......


·侵犯商标权可能承担的民事责任有哪些?
    侵犯商标权可能承担的民事责任有哪些?严格来说,我国对商标的保护限于注册商标,而对于一般商标通常是给予很少的保护。实践中如果有人侵犯了他人的商标权,那么按照规定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其中就包括了民事责任。那么侵......


·商标法抢注处罚是怎么规定的
    一、商标法抢注处罚是怎么规定的?新《商标法》实施后,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法院可酌情将法定赔偿额上限从50万元提高到300万元。新《商标法》,禁止将他人注册的商标用作企业字号,并保护在先使用的未注册......


·商标权的地域性是怎样的
    商标权的地域性是怎样的在商标权的特征里面有一个是地域性,虽然世界各国都有关于商标的保护,但实践中还是对本国商标的保护居多,并且具体的保护方法多种多样。因此,不同地区关于商标权的保护是不同的,这也就是商标权的地域......


·商标无效后继续使用的后果会不会存在违法?
    商标无效后继续使用的后果会不会存在违法?会存在违法的情形;已经注册的商标,在有效期内会被无效有以下程序:1持有人主动申请撤销2他人提出注册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撤销申请3他人提出注册商标名称已成为行业通用名称的撤......


·哪些著作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哪些著作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1、保护期不受限制的情形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2、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的情形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


·构成专利侵权一般赔多少
    构成专利侵权一般赔多少?专利侵权的赔偿标准不是固定统一的,专利侵权赔偿数额的确定方式做了明确规定,分成了四个层次:第一按照专利权人因为侵权所受到的损失确定。第二若损失无法确定,则按照侵权人因为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第......


·十大商标抢注的案例都是如何解决的?
    十大商标抢注的案例都是如何解决的?1、对尚未注册成功的商标,可以提出异议。如果发现您的商标被他人抢先注册,但抢注者的申请尚未获得批准,可以通过提出异议的方法进行救济。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申请商标应当先由国家......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