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根据法律规定什么算侵犯版权?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根据法律规定什么算侵犯版权?

一、根据法律规定什么算侵犯版权?

如果符合以下几个条件,则可认定为侵犯著作权:

1、有侵权的事实,及行为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不按著作权法规定的使用条件,擅自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以及表演音像制品和广播电视节目,著作权侵权的行为,既没有征得作者和其他著作权人的同意,也不属于合理使用和法定使用的情形,这是对作品的擅自使用,因而是一种违反著作权法行为。

2、行为具有违法性。著作权是一种绝对权,任何人都负有不能侵犯该项权利的不作为的义务。他人在使用著作权作品时,必须遵守著作权法以及其他有法律有关规定。如果行为人违反了法律规定,其行为既具有违法性。

3、行为人主观具有过错。所谓过错是指,侵权人对其侵权行为及其后果所抱的心理状态,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侵犯著作权的行为绝大多数是故意的,也有少数既可以由故意构成,也可以由过失构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八)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二、侵犯著作权需承担哪些责任?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或者改编、翻译、注释、编辑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使用他人作品,未按照规定支付报酬的;

(七)未经表演者许可,以现场直播其表演的;

(八)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在我们国家如果要对版权进行侵犯的话,必须要受到一定的惩罚,这个惩罚可以是对方当事人提出诉讼请求,要求进行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且赔偿相关的民事损失,也可以是行政方面的罚款,甚至严重的情况之下构成刑事犯罪。


·商标异议流程是什么
    商标异议流程是什么商标异议是指在商标局驳回对商标的注册申请的时候,申请人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在一定的时间内,要求商标局拒绝通过其他人注册该商标,这个是为了保护商标的先注册人的利益。但是,必须是商标局主动提出商标异议......


·独占许可专利权归谁
    专利独占许可是专利权人授权,并且仅授权另一人实施自己的专利,不得再授权给第三人。独占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是指受让人在规定的范围内享有对合同规定的专利技术的使用权,让与人或任何第三方都不得同时在该范围内具有对该项专......


·商标变更和商标更正有什么不同点呢?
    商标变更和商标更正有什么不同点呢?一、商标更正商标更正是指在商标过程中,由于申请文件文字错误,不涉及商标、申请名称、地址等内容的更改。二、商标变更:(一)简要说明商标核准注册之后,商标注册人的名义、地址......


·专利一词,大家都不陌生,是发明创造的首创者所拥有的受保护的权
    专利一词,您都不陌生,是发明创造的首创者所拥有的受保护的权益。对于不经专利人同意私自善用的,这是违反法律的,那么假冒专利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呢?平时我们应该怎样注意,我们为你解答。一、假冒专利罪的构成要件假冒......


·著作权委托合同应该怎么写? 著作权属于知识产权范畴,一些作
    著作权委托合同应该怎么写?著作权属于知识产权范畴,一些作者完成作品后,会授权给他人使用,比如用于影视节目制作等。由于涉及到知识产权,因此双方得用合同的形式确定好相关注意事项,以防将来使用过程中发生纠纷。那么,著......


·商标被侵权主要表现形式有几种
    商标被侵权主要表现形式有几种一、商标被侵权主要表现形式有几种(一)假冒或仿冒行为假冒或仿冒行为,是指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二)销售侵犯商标权的......


·知识产权包括哪些类别?
    知识产权包括哪些类别?一、知识产权包括哪些类别1.专利(1)发明专利:审查严格、含金量高,发明分为产品发明(如机器、仪器、设备和用具等)和方法发明(制造方法)两大类(2)实用新型专利: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


·关于专利申请费用减免是真实的吗 ?
    关于专利申请费用减免是真实的吗?一、关于专利申请费用减免是真实的吗考虑部分专利申请人经济收入较少,缴足各种专利费有一定困难的实际情况,国家知识产权局可根据有关规定,对确有经济困难的专利申请人进行专利费部分减缓......


·职务创造专利权的归属原则
    现在申请专利是一件很普遍的事情,但是大家不一定都了解专利权相关的归属问题。大家和小编一起来看看职务创造的专利权归属的几种情况吧。发明创造行为是一种事实的行为,不是一种法律的行为,一般的自然人都是可以进行发明创作......


·如果商标过期了抢注可以吗?
    如果商标过期了抢注可以吗?不可以。根据相关规定商标被撤销注册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对与这些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局不予核准,即不予注册。因注册人不遵守注册商标使用的规定而被撤销的注册商标,或者是因为......


·如何申请注册商标无效宣告怎么办?
    如何申请注册商标无效宣告怎么办?申请注册商标:1、申请阶段:准备好申请文件报送到期商标局后,当天就可以取得商标局的报送清单回执,证明商标局已收到相关的申请文件了。2、形式审查阶段:自商标局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1月左右......


·怎么填写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
    怎么填写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商标权人在商标保护期限到期之前可以申请进行续展,而提出续展的申请需要以书面形式作出,也就是要书写一份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那么在填写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的时候要注意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