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专利侵权一般赔偿多少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说到专利的赔偿,首先我们先来了解什么样的行为,是属于对他人专利的侵权。专利侵权,在行为上面表现的是对受到专利权保护的专利,导致了侵权。也就是说,在专利侵权案件里面,这诶面的专利一定是专利的所有人,事先已经在我国的专利局进行了申请专利保护的,这种专利。那么如果案件当中的专利,确实是已经申请了法律上面的专利保护,但是关于专利权的授予还未完成,在这个阶段里面,发生了专利侵权的时候,可以在专利权被授予之后,专利的所有人通过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的方式进行处理,或者是向专利的管理部门反映,申请通过协商处理专利的侵权案件。专利的侵权案件,在案件构成的要件当中,行为人人一定是已经构成了专利侵权的行为,并且实施专利侵权的目的,是为了达到自己的盈利目的。如果行为人确实是侵犯了他人的专利权,具有侵犯专利的行为,但是自己并不是为了达到盈利的目的,是无意的,那么就不能构成专利的侵权。最后一点,行为人是在违反我国法律相关固定的前提下,实施了一系列的侵犯他人专利的行为。也就是说行为人违反了法律的规定,自己的行为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同时也没有与经过专利权所有人的同意,就去使用他人的专利。关于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赔偿标准,要根据专利的所有人,因为被侵犯了专利权,所造成的实际损失是多少,来确定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如果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是不容易确定的,可以根据行为人侵犯他人权利,自己获得的收益来确定赔偿权利人的损失数额。如果也不能够根据行为人的侵权来确定实际的赔偿数额,可以根据专利权进行许可后可以获得的实际收益,来确定合理的赔偿数额。权利人因为制止行为人的侵权行为,所付出的相关费用,也应该计算在赔偿的数额里面。如果以上三种方法,还是不能够合理的计算出赔偿权利人的损失数额,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做出合理的赔偿判定,赔偿的标准在一万元到一百万元这样的赔偿范围内。侵犯他人的专利权,行为人要根据法律的规定,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里面的法律责任包括三种,民事责任、行政责任、还有刑事责任。负责管理专利的有关部门,有权力对行为人的侵犯他人专利行为,进行行政方面的处罚。可以对行为人进行责令改正,对行为人处以罚款的处罚,如果是需要进行协商调解处理的侵权案件,管理部门可以进行调解处理。以上就是关于专利侵权的法律知识,总的该扩起来,关于专利侵权的损失,是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确定的。如果还是有疑问存在,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来进行详细的了解。



·专利权人被他人擅自变更怎么处罚?
    专利权人被他人擅自变更怎么处罚?专利权人被他人擅自变更的处罚是:1、承担民事责任(赔偿专利权人的损失);2、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给内予下列处分:1)责容令改正并予以公告;2)没有违法所得;3)并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罚款,没有违......


·有专门抢注册商标的行为怎么应对
    一、有专门抢注册商标的行为怎么应对?1、对尚未注册成功的商标,可以提出异议。如果发现您的商标被他人抢先注册,但抢注者的申请尚未获得批准,可以通过提出异议的方法进行救济。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申请商标应当......


·怎么才算侵犯版权的行为?
    怎么才算侵犯版权的行为?《著作权法》第四十五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


·必须营利才构成商标侵权吗
    不是的,商标侵权行为是指违反法律的规定,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未经商标权人的同意擅自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只要满足以下情形就构成商标侵权:1.必须有违法行为存在,即指......


·著作权转让后自己还能使用吗?
    著作权转让后自己还能使用吗?著作权转让后自己还能使用,首先著作权人的人身权是不得转让的,也就是著作权人不论是否存在于世均一直享有的,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包括: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署名权,即决定是否表......


·音乐著作权怎么申请登记?
    一、音乐著作权怎么申请登记?可以在MORP数字音乐在线注册系统进行音乐版权的注册,该系统可对音乐的词、曲、编曲、翻唱等音乐作品进行在线的版权注册。作品注册成功后,MORP系统将自动生成国际标准的ISWC临时码,该代码是全......


·假冒专利罪新规定有哪些
    假冒专利罪是属于知识产权一类的犯罪,由于离我们生活较远,因此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其做出了一些新的规定后,很多人依然对其并不了解,也不知道新的规定有哪些。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做了详细介绍,帮助您了解假冒专利罪。......


·如何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 持有商标专用权的权利人在很多时
    如何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持有商标专用权的权利人在很多时候会选择将其质押,以此来作为债权的担保,那么就涉及到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问题,该如何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呢?我们对此整理了以下内容,或许就有您需要的。一......


·商标侵权应怎样惩处 ?
    商标侵权应怎样惩处?一、商标侵权应怎样惩处,商标侵权需要承担哪些责任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


·假冒专利罪怎么量刑,如何认定假冒专利犯罪?
    假冒专利罪是我国刑法规定的新罪名,是为了更好地维护我国知识产权的管理制度。那么具体来说我们该如何认定假冒专利罪,而另一方面,法律对假冒专利罪又是怎么量刑的?我们将在下文中一一为您解答。一、如何认定假冒专利罪1......


·哪些属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
    哪些属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一、哪些属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是智力成果或是知识产品,是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所创造的劳动成果。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著作权和邻接权。著作权,又称版权,是指文学、......


·商标法什么时候修改续展时间的
    商标法什么时候修改续展时间的?商标法在2013年修改了商标续展的时间,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