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专利行政处罚管辖权问题规定是什么?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行政处罚在我们国家,指的是违反我国行政法律规章制度所进行的一种处罚的手段。行政处罚,最常见的方式包括罚款以及行政拘留,相对来说行政拘留是比较严重的了,当然行政处罚和我们国家的形式处罚一样,也涉及到一个管辖权问题,很多人想知道。专利行政处罚管辖权问题规定是什么?
一、专利行政处罚管辖权问题规定是什么?
行政处罚的管辖是确定对某个行政违法行为应由哪一级或者哪一个行政机关实施处罚的法律制度。确立行政处罚的管辖原则,是以有利于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权,有利于及时有效纠正行政违法行为,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为前提的。
二、具体规定
第一,由于行政管理活动是以行政区划为基础的,因此,在行政处罚管辖问题上,规定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行政机关管辖。为了行政机关实施有效的行政管理,及时纠正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对公民、法人或者其分组织进行行政处罚,是以当事人违法行为的发生地为管辖的基本原则。第二,解决了级别管辖问题。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含县级政府。在通常情况下,一般的行政违法行为由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如县政府、县工商局等行政机关管辖。这样规定有利于行政机关及时地发现违法行为并便于对违法行为调查取证和作出处罚决定,也有利于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的履行。同时,也考虑到行政处罚案件仅仅由县级政府管辖是不够的,有些案件需要由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或者其所属行政部门管辖,因此规定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行政机关管辖。第三,对职能管辖作出规定。为了使行政处罚更准确,体现行政机关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精神,行政处罚法作出行政处罚由“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的规定。如对扰乱集贸市场的行为,应当由工商管理机关管辖;污染环境的行为,就应当由环保机关管辖。首先,我们给您介绍的是专利行政处罚管辖权问题在法律上的规定,也就是指的是由哪一个行政管理部门来进行管理的形式,就是对于职能管辖以及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也做出了一些规定。



·商标权不当其它商标侵权的行政处罚标准是什么
    商标权不当其它商标侵权的行政处罚标准是什么?商标侵权的行政处罚措施具体包括责令停止侵权、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三条违反本法第十四条第五款规定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汉字可不可以申请专利
    为了达到自己的发明创造不被其他人所窃取,保护自己作品的独创性,以及实现利用自己的发明创造来获取物质利益的目的,不少人都会在自己的发明创造的作品上申请专利,也是现在的流行趋势。那是不是所有的作品都可以通过申请专利......


·知识产权民事诉讼有哪些?
    知识产权民事诉讼有哪些?一、知识产权民事诉讼有哪些?(1)知识产权侵权诉讼除了侵犯我国民法通则予以明确的民事权利也包括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即侵害)。(2)知识产权归属诉讼就知识产权的权利归属发生......


·侵犯著作权的表现形式是什么
    侵犯著作权的表现形式是什么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象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出版,是指将作品编辑加工后,经过复制向公众发行。根据著作权法......


·商标到期后未续展会怎样
    商标到期后未续展会怎样是会被抢注的;商标到期不续展的后果:1、商标是公司的无形资产,注册商标所代表的无形资产会归零;2、商标肯定会有用到公司的宣传推广中去,企业花经历去推广,形成的品牌影响力会被他人拿走;3、商标到期......


·版权保护汇编作品的方式是什么?
    版权保护汇编作品的方式是什么?1、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汇编人可是自然人,也可是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由单位组织人员进行创作,提供资金或资料等创作条件,并承担责任的百科全书、辞书、教材、大型摄影画册等编......


·著作权法定许可的情形有哪些
    著作权法定许可的情形有哪些法定许可,指按照法律的规定,可以不经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同意而使用其已发表的作品。是对著作权的一种限制。根据法定许可而使用他人作品时,应当按照规定,向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支付报酬,并应当注......


·授予专利权的新颖性条件有哪些例外?
    专利法规定,发明创造在其申请日或优先权日之前的一定期限内,在某些特定的情形下,已向公众公开的,也不丧失新颖性,这就构成新颖性条件的例外。例外在时间上的限制为“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特定的情形限于以下三种:(1)国际......


·商标权起诉著作权侵权可以吗?
    商标权起诉著作权侵权可以吗?商标权起诉著作权侵权是可以的,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就构......


·商标转让费用多少钱?
    商标转让费用多少钱一、商标转让费用多少钱,如何进行商标转让办理一件商标转让登记的规费,也就是商标局收费是500元,如果委托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办理,还会产生代理费,代理费一般在1000元至3000元不等,这与代理机构提供的......


·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有哪些
    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有哪些1、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的;2、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


·商标续展和转让可以同时办理吗
    商标续展和转让可以同时办理吗一、商标续展和转让可以同时办理吗?商标转让和商标续展是可以同时进行。只要同时提交申请文件即可,商标转让需要提交的文件如下商标转让所需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注......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