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有效期为多长时间?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有效期为多长时间?

一、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有效期为多长时间?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

1、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

2、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二、商标权是否属于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的主要特点

(1)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

(2)知识产权具备专有性的特点。

(3)知识产权具备时间性的特点。

(4)知识产权具备地域性的特点。

(5)大部分知识产权的获得需要法定的程序。

商标权的获得需要经过登记注册商标是用以区别商品和服务不同来源的商业性标志,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或者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商标权是企业或个人为商业目的而智力劳动创造的专有性成果。

所以,商标权属于知识产权。

三、商标权有什么特征

1、独占性

又称专有性或垄断性,是指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独占使用权。赋予注册商标所有人独占使用权的基本目的,是为了通过注册建立特定商标与特定商品的固定联系,从而保证消费者能够避免混淆并能接受到准确无误的商品来源信息。换句话说,在商业中未经许可的所有使用,都将构成对商标专用权的侵害。这种专用权表现为三个方面:

(1)商标注册人有权依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将其注册商标使用在其核准使用的商品、商品包装上或者服务、服务设施上,任何他人不得干涉;

(2)商标注册人有权禁止任何其他人未经其许可擅自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3)商标注册人有权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注册商标,也可以将自己的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这种许可或转让要符合法律规定并履行一定的法律手续。

2、时效性

指商标专用权的有效期限。在有效期限之内,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超过有效期限不进行续展手续,就不再受到法律的保护。各国的商标法,一般都规定了对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期限,有的国家规定的长些,有的国家规定的短些,多则二十年,少则七年,大多数是十年。我国商标法规定的商标专用权的有效期为十年。《商标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限届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续展注册经核准后,予以公告。”

3、地域性

指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受地域范围的限制。注册商标专用权仅在商标注册国享受法律保护,非注册国没有保护的义务。在我国注册的商标要在其他国家获得商标专用权并受到法律保护,就必须分别在这些国家进行注册,或者通过《马德里协定》等国际知识产权条约在协定的成员国申请领土延伸。

4、财产性

商标专用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商标专用权的整体是智力成果,他凝聚了权利人的心血和劳动。智力成果不同于有形的物质财富,它虽然需要借助一定的载体表现,但载体本身并无太大的经济价值,体现巨大经济价值的只能是载体所蕴含的智力成果。比如“可口可乐”商标、“全聚德”商标等,其商标的载体:可乐、烤鸭等不是具有昂贵价值的东西,但其商标本身却是具有极高的经济价值,“可口可乐”商标经评估,其价值达到七百多亿美圆,而“全聚德”作为中国的民族品牌2005年的评估价值为106.34亿元人民币。通过商标价值评估,这些商标可以作为无形资产成为企业出资额的一部分。

5、类别性

类别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依照商标注册申请人提交的《商标注册申请书》中核定的类别和商品(服务)项目名称进行审查和核准。注册商标的保护范围仅限于所核准的类别和项目,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提供的《商标注册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为基础,国家商标局制定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将商品和服务总共分为45个类别,在相同或近似的类别及商品(服务)项目中只允许一个商标权利人拥有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在不相同和近似的类别中允许不同权利人享有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关于商标,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因为我们使用的电脑,手机,穿的衣服,鞋子,都是存在商标的,商标如果发生侵权纠纷,权利人可以要求行为人赔偿,甚至可能会构成犯罪。


·专利申请要哪些资料,申请日期如何确定
    专利申请要哪些资料,申请日期如何确定一、专利申请要哪些资料?1、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等文件。申请人提交的有关图片或者照片应当清楚地显示要求专利......


·软件著作权登记算专利吗?
    软件著作权登记算专利吗?专利是对发明创造者的一种法律保护,指的是发明创造者对自己所发明创造物品的具有独有的使用权,如没有专利所有者的同意,他人不得随意加以侵犯。软件著作作为一种知识产权,依法受到法律的保护。那......


·商标权的保护期限为多久
    商标权的保护期限为多久普通商标在经过申请认定之后,就会承担注册商标,此时就会受到法律的保护。但是法律保护注册商标的,也是有一定的期限和范围的。那到底商标权的保护期限为多久呢?具体的保护范围又是怎样的?我们将在下文......


·商标恶意抢注的行为如何预防
    商标法规定商标到期可以抢注吗?不可以,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注册商标的注册人死亡或终止一年以上,未向商标局申请办理续展手续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注销该注册商标。我国《商标法》第24条规定:“注......


·与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与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的法律规定有哪些?知识产权保护依照现行法律法规,对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进行制止和打击。具体体现为:阻止和打击假冒伪劣产品,阻止和打击商标侵权、专利侵权,阻止和打击著作权侵权、版权侵权等。比如:《......


·专利权无效申请的理由有几种
    专利权无效申请的理由有几种(1)不属于专利法保护的客体;(2)向外国申请专利,未经保密审查;(3)不符合专利法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的固定;(4)外观设计与在先权利相冲突或者不符合新设计的要求;(5)权利要求书未以说明书为依据;......


·侵犯著作权行为的民事责任包括什么
    侵犯著作权行为的民事责任包括什么一、侵犯著作权行为的民事责任包括什么侵犯著作权的民事责任形式有以下几种:(1)停止侵害。停止侵害,是指行为人正在实施著作权侵权行为,权利人有权请求法院判令行为人立即停止其不法行......


·商标权侵权被告代理词内容是什么?
    商标权侵权被告代理词内容是什么?商标权侵权代理词审判长、审判员(或人民陪审员):根据《诉讼法》第 条之规定, 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当事人的委托,并指派我担任本案当事人 的诉讼代理人。接受委托之后,本诉讼代理人进行......


·我国规定的专利有哪些种类
    我国规定的专利有哪些种类我国专利有以下的种类:专利的种类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规定,在我国专利法中规定有: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在香港专利法中规定有:标准专利(相当于大陆的发明专利)、短期专利(相当于大......


·商标2人共有申请是怎样规定的
    商标2人共有申请是怎样规定的商标2人共有申请是怎样规定的商标的持有人应共同享有这类商标的合法权益。根据《商标法》第五条的规定:“两个人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共同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共同享有和......


·假冒注册商标盈利800多万判几年
    假冒注册商标盈利800多万判几年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违反国家商标管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


·商标侵权的抗辩事由包括什么
    商标侵权的抗辩事由包括什么1、通用名称对注册商标或非注册商标的抗辩如果商标是约定俗成的商品通用名称,且使用地域范围广泛,可以通过商标争议,要求商评委撤销原告的商标。而作为商标组成部分的通用名称,任何人构成正当......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