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涉嫌成立贩毒罪可以缓刑吗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贩毒罪可以缓刑吗贩毒罪是否缓刑要看其犯罪的情节。1、缓刑适用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超过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由于他们的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不适宜放在社会上执行,所以不能适用缓刑。2、适用缓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犯罪情节比较轻微,悔罪表现比较好,放在社会上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3、根据我国的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能适用缓刑。因此,贩卖毒品罪如果依法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同时满足毒品毒害性较小、销量不大、销售时间短没有形成规模、系初犯、偶犯的,可以争取缓刑。二、贩卖毒品罪数量怎样认定(一)一般情况下,是按照其购买的毒品数量认定其贩卖毒品的数量,而非按照能够证明的贩卖数量及查获的毒品数量认定其贩毒数量,该规定修改了《全国部分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相关规定;(二)购买的毒品数量无法查明的,才按照能够证明的贩卖数量及查获的毒品数量认定其贩毒数量;(三)确有证据证明其购买的部分毒品并非用于贩卖的,不应计入其贩毒数量。《刑法》第三百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毒品的数量以查证属实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的数量计算,不以纯度折算。据此,毒品的纯度并不影响毒品数量的计算。毒品的纯度,影响到它的毒性,纯度不同,其社会危害性也不同。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是量刑考量的因素之一,所以,不同纯度的毒品对社会危害的差异,量刑时应当予以考虑。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的《办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规定,可能判处死刑的毒品犯罪案件,毒品鉴定结论中应有含量鉴定的结论。通常情况下贩卖毒品的既遂与否,应以毒品是否进入交易环节为准。以贩卖为目的实施了购买毒品的行为,或者有证据证明以贩卖目的而持有毒品,或者有证据证明以贩卖为目的购进或持有毒品的行为人与购毒者已达成毒品交易意见并正在交易而尚未转移毒品,或者已经转移了毒品的,都应该认定为贩卖毒品罪既遂。



·判刑10个月会去监狱吗
    具体要看在交付执行刑罚时剩余的刑期还有多久,若在三个月以下,在看守所执行,否则应送往监狱执行。法律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


·故意伤害罪必须要有证人吗
    故意伤害罪必须要有证人吗一、故意伤害罪必须要有证人吗?故意伤害罪不是必须要有证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


·哪些情况下上诉不加刑
    二审程序是我国司法程序中的重要一环。通过第二审程序,纠正一审法院的错误裁判,准确地惩罚犯罪分子,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或者,通过第二审程序,维护一审法院的正确裁判。一审的失利一方享有无条件的上诉权,而支持其上诉......


·犯罪既遂的种类有哪些呢?
    犯罪既遂的种类有哪些呢?一、犯罪既遂的种类有哪些呢1、结果犯,指由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共同构成犯罪的客观方面的犯罪。结果犯的既遂,不仅要求有犯罪行为,而且必须发生法定的犯罪结果,缺少危害结果,犯罪的客观方面就不......


·销售不合格产品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是什么?
    销售不合格产品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是什么?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2、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


·最新刑诉法关于自诉案件的特点有哪些?
    最新刑诉法关于自诉案件的特点有哪些?一、最新刑诉法关于自诉案件的特点有哪些?向法院直接提出起诉的刑事案件。自诉案件的特别的地方是:1、由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不经过公安或者检察机关。......


·个人收藏青铜器犯罪吗
    个人收藏青铜器是否犯法要根据该青铜器的来源确定,根据我国《文物保护法》规定,文物收藏单位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收藏通过下列方式取得的文物:(一)依法继承或者接受赠与;(二)从文物商店购买;(三)从经营文物拍卖的......


·行贿入罪标准是怎么样规定的?
    一、行贿入罪标准是怎么样规定的?行贿入罪标准是违法获得的数额也要达到3万元以上,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


·渎职罪是什么意思
    您知道渎职罪是什么意思吗?其实渎职罪并不是一个具体的罪名,而是刑法中规定的类罪,也就是说其中包括了很多的具体罪名。那么渎职罪到底包括了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渎职罪是什么意思渎职罪是指国家机......


·自首与立功对量刑有什么影响
    说到自首与立功,相信您都知道这是我国刑事诉讼中法定的量刑情节,但在诉讼过程中对自首与立功进行认定可不是容易的事情,换言之要想减轻或从轻处罚并不简单。但在司法实务中究竟这个自首与立功对量刑有是那么影响呢?我们马上为......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拿刀威胁能构成什么罪?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拿刀威胁能构成什么罪要看犯罪嫌疑人威胁的内容,可能构成抢劫罪、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或是恐吓威胁罪,也有可能构成其他犯罪。《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


·职务犯罪的侦查机关是什么,职务犯罪有哪些种类
    提到职务犯罪,很多人自然而然的就想到了职务侵占罪,但其实一般说的职务犯罪仅仅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犯罪,其中具体包括挪用公款罪、贪污罪等等。由于职务犯罪的犯罪主体比较特殊,因此在侦查机关上面很多人就搞不清楚,那......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