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聚众淫乱罪既遂一般判多久?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聚众淫乱罪既遂一般判多久?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一条: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刑法》第三百六十五条:组织进行淫秽表演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第三百六十六条:单位犯本节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三百六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二、犯罪既遂的标准中国刑法学界主要是在司法领域里讨论犯罪既遂的标准,主要存在以下三种观点:(1)犯罪目的实现说。认为犯罪既遂是指“实施终了的犯罪行为,达到了行为人预期的目的”。主张应当以犯罪目的的实现与否作为认定犯罪既遂的标准,实现了犯罪目的,为犯罪既遂,未实现犯罪目的则为犯罪未遂。(2)犯罪结果发生说。认为“行为发生了行为人所追求的、行为性质所决定的犯罪结果,即发生了行为的逻辑结果时,就是犯罪既遂”。主张应当以犯罪结果的发生与否作为认定犯罪既遂的标准,发生了犯罪结果的,为犯罪既遂,未发生犯罪结果则为犯罪未遂。(3)犯罪构成要件齐备说。认为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故意实施的犯罪行为已经具备了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种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即犯罪的完成形态”。主张应当以犯罪构成要件是否齐备作为认定犯罪既遂的标准,具备了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就是犯罪既遂,否则就是犯罪未遂。犯罪既遂的认定需要结合聚众淫乱的相关证据而定,必须形成了犯罪事实后果,并对相关人员造成了损害,或者对公共安全和秩序造成了侵害的情况下,才可以按照上述规定的法律依据来进行判决,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触犯诈骗罪的处罚具体是怎样的
    生活中,为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诈骗行为很多,只不过诈骗数额都比较小,引起的危害后果也不是很严重,大多数的受害人都自己自认倒霉了。实际上,诈骗行为是一种严重的财产犯罪,要受到刑事处罚。触犯诈骗罪的处罚具体是怎样的?我......


·拒绝履行裁判文书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对于欠款不还的人,债权人百般催收无效的,应当及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权,比如诉讼等。法院作出判决,要求债务人偿还欠款的,如果其还是拒绝执行判决文书。当事人可以向公安局报案,要求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那么,拒绝履行裁判文......


·在我国治安拘留是行政拘留吗
    平常有些公民倒是可能听说过治安拘留,最起码您知道像卖淫嫖娼的拘留和杀人抢劫被拘留这是完全不同的两种性质。可是很多人在第一次听到行政拘留的时候居然会认为这是针对我国行政机关内部的一种处罚措施,下面我们要给您介绍的......


·刑诉法全文的是什么?
    刑法属于实体法,而刑事诉讼法就是与之相对应的程序法。刑事诉讼法也是法学学习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学科,它规定了诉讼过程中的一些十分必要的程序,我国也颁布了《刑事诉讼法》作为规范。而法律需要与时俱进才能跟上社会的进步,......


·犯罪中止的判断方式有哪些?
    犯罪中止的判断方式有哪些?刑法第24条第一款规定犯罪中止的概念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犯罪中止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在犯罪预备阶段或者在实行行为还没有实行终了的情......


·定罪免处是否开除公职?
    定罪免处按照字面意思就是犯罪的社会一项不大,或者没有造成很大的伤害是,可以不用处以刑事处罚,那么在我国刑事法律中定罪免处是什么意思?对于在事业单位或者是公务员被定罪免处是否开除公职?还是会有其他的惩罚,下面一起......


·撤销缓刑的条件有哪些 适用缓刑的条件有哪些
    刑事诉讼过程中可以为被告人争取一下缓刑,而要是法官最后宣判的时候确定适用缓刑的话,那此时意味着罪犯暂时不用到监狱服刑,此时需要看其在缓刑考验期的具体表现作进一步的处理。也就是说会有被撤销缓刑的可能,不过此时也要......


·哪些情形下会构成放火罪
    放火罪是古今中外较为常见的严重刑事犯罪之一。由于放火罪的社会危害较大,威胁着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世界各国的刑法都对放火罪的罪名作了具体的规定,我国刑法也重点打击这种犯罪行为。那通常在哪......


·贩毒罪有必要请律师吗?
    贩毒罪有必要请律师吗?很有必要的;对于贩毒案件,是相对严重的案件,所以最好聘请律师介入,应为贩毒存在很多情节,也即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这些对于法院判决时都是很有作用的。公诉机关以及侦查机关都是收集对被告人有罪的......


·定罪量刑的常见情形有哪些?
    定罪是对行为进行定性,而量刑是在定罪正确的基础之上进行的,是刑事责任的一种结果。量刑的情形一共有24种,分为法定量刑情节以及酌定量刑情节。那么定罪量刑的常见情形有哪些?我们将会在本文中进行详细的解答。一、常见的......


·强奸罪的量刑幅度是怎样的
    强奸罪的量刑幅度是怎样的(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一人一次的量刑起点1、强奸妇女一人一次的量刑起点。《量刑指导意见》规定:“强奸妇女一人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实务中应综合考虑犯罪对象、犯罪......


·刑诉法拘留审批有什么规定?
    很多犯罪之人之所以选择逃跑而不去主动接受处罚是因为他们知道自己所面对的可能是剥夺自己有的拘留制裁,但是事实上对于拘留的这种刑罚并不是简单地有公安机关直接作出的决定而需要严格审批之后才能决定是否适用。那么,刑诉法......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