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法236条司法解释是什么?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刑法中规定了许多有关刑事案件罪名的宣判和量刑。其中强奸罪是一项性质恶劣的犯罪行为也在刑法中有明确的规定。那么强奸罪,即刑法236条司法解释是什么?对于强奸罪,怎样清楚地认罪和判刑?这个问题,我们为你解答。
一、刑法236条司法解释是什么?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强奸罪条文注释
强奸罪,是指违背女性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女性发生性行为或者奸淫幼女的行为。
暴力手段,指行为人使用殴打、捆绑等方法对被害人实行身体强制,使被害女性不能反抗;胁迫手段指行为人对被害人施以威胁、恫吓,进行精神上的强制,如杀伤被害人或其亲属、揭发其隐私等。其他手段,指利用女性昏迷、重病之机实行奸淫,等等。对于明知是患精神病而无性表示能力的妇女,或者是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行为的,行为人是否采用了暴力、胁迫等手段,也不论对方是否表示同意,均应以强奸论。犯罪主体方面,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已满十四周岁的人犯强奸罪的,应负刑事责任。
三、强奸罪关联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当前办理强奸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强奸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为人不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问题的批复》
综上所述,刑法236条对于强奸罪的量刑有明确的规定,由于强奸罪的社会不良影响重大,量刑也是非常严格的,情节严重者会判处死刑。以上就是我们对“刑法236条司法解释是什么?”问题的解答,


·传授犯罪方法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行为人要是用语言、文字、动作、图象或者其他方法,故意向他人传授实施犯罪的具体经验和技能的,那么就会构成《刑法》中规定的传授犯罪方法罪。在量刑之前,需要先对相关行为作出认定,那么传授犯罪方法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呢?......


·一般破坏界桩罪是怎么量刑的?
    一般破坏界桩罪是怎么量刑的?破坏界桩罪的量刑,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二十三条【破坏界碑、界桩罪】【破坏永久性测量标志罪】故意破坏国家边境的界碑、界桩或者永久性测量标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往客观方面......


·有期徒刑最少多少年 有期徒刑缓刑考验期是多久
    有期徒刑有刑期限制否则就与无期徒刑没有什么区别了,那其中有期徒刑最少多少年,而最高又是多少年呢?这点上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法官在对罪犯量刑处罚的时候,往往需要考虑到实际触犯的罪名和具体的情节,这样才会作出对......


·拘役应该在哪执行2023
    被判拘役应该在哪执行拘役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一般只适用于犯罪性质比较轻微的犯罪、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拘役是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而不是像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等刑罚在监狱执......


·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如今生活中信息流通方便快捷,但一些公民的个人信息也容易遭到泄露,犯罪分子把个人信息进行交易换取钱财,有时还会对公民造成生活骚扰,使人们的权益受到伤害,国家逐渐重视打击这类犯罪。那么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立......


·打架摔手机被拘留多久?
    一、打架摔手机被拘留多久?打架摔手机被拘留的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


·依法被宣告缓刑最低多久?
    缓刑最低多久缓刑最少一个月,最长五年以下。中国刑法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


·缓刑期间能够减刑么?
    通常罪犯要是在判刑的时候同时宣告了缓刑的话,那么此时可以暂时不用执行原判刑罚。但您都清楚我国法律规定在服刑期间可以减刑,那么在缓刑期间能够减刑么?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缓刑期间能够减刑么?缓刑......


·刑法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刑法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


·盗墓构成犯罪的规定是什么?
    盗墓构成犯罪的规定是什么?盗墓构成犯罪的规定是按照刑法当中的盗掘古墓罪来进行一个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当然这一种处罚力度的话,它也需要根据一个具体的文化遗址和古墓的历史价值来进行一个判断,价值越高的话,那么它的......


·有价证券诈骗罪指什么?
    有价证券诈骗罪指什么根据《刑法》第197条规定有价证券诈骗罪,是指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有价证券诈骗罪只包含,使用变造、伪造的国库券和国家发行的有价证券。构......


·批捕补充证据不认罪如何处理?
    对于触犯刑法的罪犯必须由检察院出面将其作为被告进行指控并且请求法院进行公正的判决,但是检察院想要成功让罪犯得以惩罚就必须要得到相关的证据以及被告的认罪供述,但是现实中很少会有罪犯能够主动承认的。那么,批捕补充证......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