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妨碍作证罪管辖法院是如果确定的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妨碍作证罪管辖法院是如果确定的

一、妨碍作证罪管辖法院是如果确定的

1、犯罪地:

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

针对或者利用计算机网络实施的犯罪,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的网站服务器所在地,网络接入地,网站建立者、管理者所在地,被侵害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及管理者所在地,被告人、被害人使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所在地,以及被害人财产遭受损失地。

2、被告人居住地:

被告人的户籍地为其居住地。经常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为其居住地。经常居住地为被告人被追诉前已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除外。

被告单位登记的住所地为其居住地。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理机构所在地与登记的住所地不一致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理机构所在地为其居住地。

二、妨害作证罪如何判刑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值得一提的是,成立妨害作证罪,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首先,本罪的行为方式是暴力、胁迫和贿买,如果没与采用特定行为方式,则不认为是犯罪;第二,关于本罪成立的时间范围,虽然刑法没有做限制性规定,但是一般认为是发生在诉讼过程中,而不论是刑事诉讼还是民事诉讼;第三,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过失同样不成立妨害作证罪。

三、妨害作证罪的管辖内容是什么

(一)妨害作证罪与伪证罪共犯的界限

妨害作证罪可以发生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也可以发生在民事诉讼、经济诉讼或行政诉讼中,范围较广。但是如果行为人在刑事侦查或审判过程中,采用强迫、威胁、唆使或贿买等方法使证人作伪证,而且证人构成伪证罪的,行为人构成伪证罪的共同犯罪;证人没有构成伪证罪,行为人如果是辩沪人、诉讼代理人则构成妨害刑事证据罪。如果证人是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则行为人单独构成伪证罪或妨害刑事证据罪。

(二)妨害作证罪与伪证罪的界限

这两个罪在客观上都侵犯了国家司法机关正常的司法诉讼活动,都有可能发生在诉讼活动领域,但是两者仍具有明显的差别,主要体现在下列几个方面:

(1)主体不同。妨害作证罪的主体要件是一般主体;而伪证罪的主体要件仅限于证人、鉴定人、翻译人、记录人四种,属特殊主体。

(2)主观方面不同。妨害作证罪与伪证罪虽同是直接故意犯罪,但具体罪过内容和犯罪目的不同。前者一般是出于为自己或他人谋利的目的;而后者则出于出人人罪的目的。

(3)客观方面不同。妨害作证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妨害证人依法作证或指使他人作伪证的行为;而伪证罪的客观方面则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作虚假的陈述。

(4)发生的时间、空间不同。妨害作证罪可以发生在诉讼提起之前,也可以发生在诉讼活动过程中,既可以发生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也可以发生往民事、行政诉讼活动中,发案范围较广;而伪证罪则只能发生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发案范围较窄。

妨害作证罪(刑法第307条第1款),是指采用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行为。

案件抛开诉讼时效,罪重要的就是案件的证据,证据有人证和物证。但是有人为了逃避法律责任会组织证人进行上堂指正,这样是违法行为。不过证人一定要进行报警处理,这样对自己是最好的处理方式。作伪证也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一、醉驾后撞死人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一、醉驾后撞死人的刑事责任是什么醉驾撞死人属于过失犯罪,一般是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的。接下来,我们就一起看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当中对交通肇事罪是如何定罪处罚的,然后就能知道酒驾撞死人怎么判刑的。根据《中......


·一般破坏界桩罪是怎么量刑的?
    一般破坏界桩罪是怎么量刑的?破坏界桩罪的量刑,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二十三条【破坏界碑、界桩罪】【破坏永久性测量标志罪】故意破坏国家边境的界碑、界桩或者永久性测量标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往客观方面......


·接受虚开增值税票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接受虚开增值税票罪立案标准是什么?一、接受虚开增值税票罪立案标准是什么?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是本罪区别于其他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的本质特征。《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规定:“开具......


·诈骗罪向哪里报案?诈骗罪的刑法条文是什么?
    随着时代的发展,诈骗的手段也越来越多,很多都是网络诈骗,例如网购诈骗、电信诈骗等。诈骗是违法行为,侵犯的是个人或公共的财物。那么,如果我们遇到有人实施诈骗,诈骗罪向哪里报案?诈骗罪的刑法条文是什么?听一听我们怎么......


·缓刑的具体期限如何确定
    缓刑的具体期限如何确定缓刑的具体期限其实也就是指缓刑的考验期,一般法官在判处缓刑的时候会同时根据法律的规定作出缓刑考验期的宣告。而在缓刑考验期内就要求缓刑人员能够遵守相应的规定。那这个缓刑的具体期限该怎么确定呢......


·组织卖淫犯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我国刑法以及刑事诉讼法对组织卖淫罪做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具体体现在它的定罪量刑方面,但是大多数人可能对此并不是特别清楚。为此,我们在下文详细介绍了组织卖淫罪的量刑标准,供你阅读。一、组织卖淫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


·广东省网络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多少?
    网络诈骗是近年来一种常见的新型犯罪方式,主要的特点是隐蔽性,诈骗对象特殊性,灵活性等,作为一种相对于以往刑事犯罪更加新颖的犯罪形式,往往让人防不胜防,所有有很多人都经历过网络诈骗,我们今天以广东省为例子,一起通......


·缓刑后五年之内重新犯罪是否属于累犯?
    缓刑后五年之内重新犯罪是否属于累犯?缓刑后五年之内重新犯罪是否属于累犯,按照《刑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缓刑是有条件地暂缓执行原判的刑罚,缓刑考验期满,犯罪分子没有再犯新罪,实质上是没有被执行过刑罚,这样就缺少构成......


·最轻即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拘役以及缴纳罚金
    最轻即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拘役以及缴纳罚金。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


·派出所什么情况拘留人?
    派出所什么情况拘留人?当公安机关发现行为人准备实施、正在实施或已实施犯罪行为,或者具有重大嫌疑的,可以先限制其人身自由,经过审讯后排出嫌疑的可予以释放,确认有罪行的应提交检察机关批捕,那么,在具体实际中,派出......


·未成年犯罪算累犯吗 缓刑犯能构成累犯吗
    对于一些屡教不改的未成年人,其实在刑满释放之后,也是有可能再次出现犯罪的情况。但此时法律中规定未成年人犯罪需要从轻或减轻处罚,而要是被认定为累犯的话就要从重处罚。那到底未成年犯罪算累犯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什么是行贿罪 如何对行贿罪处罚
    虽说行贿罪与受贿罪属于对向犯,但并不能说一方构成了行贿罪的同时另一方就必然会构成受贿罪,这两个罪名之间其实并不存在一个必然的因果关系。无论是受贿行为还是行贿行为,都是需要先作出专业的认定之后,才能确定是否构成犯......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