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主动补缴企业的偷税漏税从轻处罚是合理的吗?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主动补缴企业的偷税漏税从轻处罚是合理的吗?

主动补缴企业的偷税漏税从轻处罚是合理的吗?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主动补缴企业的偷税漏税从轻处罚是合理的吗?

主动补缴企业的偷税漏税从轻处罚是合理的。企业发生偷税漏税的行为被发现将会面临惩罚,如果主动认罪及时补缴的情况,对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人民检察院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二、公司偷税漏税将受到的惩罚是什么

企业偷税漏税是否还会涉及到会计: 法律规定是有关系,因为会计负责公司的税务事项,承担主要责任的人依次为公司经理--财务负责人---部门经理---会计。偷税漏税违反税务管理基本规定行为的处罚

(一)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偷税是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手段,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行为。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扣缴义务人采取上述手段,也给予同样的处罚。

偷税额1万元以下1—10万10万元以上

偷税比例10%以下10—30% 30%以上

处罚征管法处罚:

①补税

②滞纳金

③罚款偷税数额50%—5倍。

刑法处罚:

①罚金:1—5倍

②判刑:3年以下有限徒刑刑法处罚:

①罚金:1—5倍②判刑:3—7年

国家对于企业偷税漏税的行为打击力度是逐年加大的。杜绝这种行为单靠个人的努力是不够的,这需要全社会以及国家各个部门的共同努力才能达到良好的效果。在此也建议企业一定要合法经营,一旦发生偷税漏税的行为要及时补缴,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争取宽大处理。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子公司的钱可以转到母公司吗
    子公司的钱不可以转到母公司。因为子公司和母公司相互独立,法律不允许转移的。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因此,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公司法......


·境外公司收购境内公司流程是怎样的
    境外公司收购境内公司流程是怎样的境外公司收购境内公司流程一、发改委分为前期报告和正式核准1、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完善境外投资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境内收购方需要在境外竞标之前向国家发改委提交信息报告......


·股东的出资方式包括了哪些
    股东的出资方式包括了哪些公司法提到的共4种方式如下:1、货币设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数量的货币,用以支付创建公司的开支和公司设立后的生产经营费用。所以,股东可以用货币进行出资(股东若是外国投资者则用外币出资)2、实物实物......


·公司法人可以是另一个公司吗
    公司法人可以是另一个公司吗?符合两个公司不是同类或近似类竞争的企业的条件,则法律允许。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法人进行民事活动的自然人。法定代表人只能是自然人,且该自然人只有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和民事诉讼活动时才具有这种......


·提高中小企业融资管理办法有哪些
    提高中小企业融资管理办法有哪些?中小企业在经营发展过程中,会面临很多困难,其中比较明显的就是融资难。造成企业融资难的因素有很多,既有外界环境因素,也和中小企业自身实力不强、信誉不高有关系。因此,企业要从自身做起......


·公司股权收购流程是什么?
    公司股权收购流程是什么一、股权收购的基本定义股权收购是指以目标公司股东的全部或部分股权为收购标的的收购。股权收购通过购买目标公司股东的股份,或者收购目标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或向目标公司的股东发行收购方的股份.......


·有限合伙企业增加注册资本需要哪些材料
    有限合伙企业增加注册资本需要哪些材料一、有限合伙企业增加注册资本需要哪些材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的《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3、公......


·公司融资进来的资金将如何进行运作?
    公司融资进来的资金将如何进行运作?您都了解的一件事情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融资是企业经常会从事的一个行为。但是实际上许多人对融资也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就拿融资资金的用途来说很多人就不知道,也就是说那么公司融资......


·分公司签租赁合同后收入算谁的
    分公司签租赁合同后收入算谁的算分公司或者是总公司都是可以的。1、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A、合同效力: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


·企业的行政处罚记录消除制度应该怎样办理
    1、未按规报送年度报告的企业,可以在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携带资料(见表格底部说明)前往企业所属工商局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恢复正常记载状态。2、企......


·合伙企业应当解散的事由包括什么
    合伙企业应当解散的事由包括什么一、合伙企业应当解散的事由包括什么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四)合伙......


·设立基金公司的注册资本是多少
    一、设立基金公司的注册资本是多少?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具备适当资本,以能够支持其基本运营;1、实缴资本或者实际缴付出资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2、自行募集并管理或者受其他机构委托管理的产品中,......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