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自从醉驾入刑后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自从醉驾入刑后,藐视法规继续酒后驾车的人群少了,大家都知道醉驾并不是普通的罚款就可以了,醉驾容易带来巨大的危害,社会危害度并不低,那醉驾追究什么刑事责任呢。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醉驾追究什么刑事责任先明确什么是醉驾,字面上理解是喝酒后驾驶机动车,酒驾和醉驾是不一样的,这反映在相关的酒精血液含量标准上,《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中规定20到80毫克的血液酒精含量为酒驾,而大于80毫克的为醉驾。在最新的酒驾和醉驾规定中,也就是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中,已经不存在驾驶证扣分的操作了,发现喝酒开车情况的,会直接对驾驶证进行扣留或者吊销。酒驾在未形成犯罪行为时,在行政处罚上的处罚标准具体体现在对驾驶证的处理和罚款。酒后驾驶,未造成交通事故时,扣留驾驶证半年并处以一千到两千的罚款,如果再次被发现有酒驾行为,除了吊销驾驶证和一千到两千的罚款外,还处以最高为十天的拘留。未形成犯罪时可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形成犯罪后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无论是酒驾还是醉驾,只要是因为喝酒驾驶做出了犯罪行为,都需要负刑事责任,也就是所谓的入刑。醉酒驾驶,在新的法规中规定醉驾第一次被发现时就会被吊销驾驶证,并且在五年内不可以重新考取驾驶证。在新的法规中,无论醉驾有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一律算作犯罪行为,未造成人员伤亡的醉驾行为以危险驾驶罪论处,造成人员伤亡的醉驾行为以交通肇事罪论处。实际上,造成人员伤亡交通驾驶行为都以交通肇事罪论处,只是如果驾驶员存在醉驾行为,在定罪时会从重处罚。被认定为危险驾驶罪的犯罪分子,根据刑法修正案草案,会被处以拘役和罚款。相比于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的处罚就没有那么低了,就已有的交通肇事罪处罚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第一百三十三条中规定了量刑标准,造成一人死亡或三人重伤的,根据具体情节,犯罪分子会被处以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严重的会被处以三至七年的有期徒刑,而其中如果存在酒后驾驶车辆的行为,致使一人及以上重伤,即便不满三人重伤的标准,也一样以交通肇事罪论处。在未进行道路安全法和刑法草案的推行前,关于酒驾和醉驾的处罚力度都不高。酒驾和醉驾在未造成人员伤亡时,未达到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标准,也并未涉及其他罪名,危险驾驶罪是新规定推出后才有的罪名。旧规定中,发现有酒驾行为的驾驶者,虽然也是扣留驾驶证和罚款,但是扣留的期限只是三个月以下,罚款金额也仅为两百到五百元。而发现有醉驾行为的驾驶者,只是扣留三个月到六个月的驾驶证和十五日以下的拘留。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故意杀人罪定义是什么,故意杀人罪的处罚
    杀人这是法律和道德不允许的,杀害他人会受到刑罚处罚。当然杀人分为故意杀人和过失杀人,两者还是很好区别的,那么故意杀人罪定义是什么?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故意杀人罪定义......


·刑事案件司法鉴定时间是多久
    很多读者朋友们在进行刑事案件的司法鉴定时,都会有一个疑问,刑事案件司法鉴定时间是多久呢?那么接下来的文章,我们会进行详尽的介绍,让您对司法鉴定相关的法律知识有更多的了解,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首先,让我们来简单了......


·遇到刑事案件通知法律援助应该怎么做
    遇到刑事案件通知法律援助应该怎么做刑事案件也是一类十分重要的法律案件,在法律案件中也是不可以忽视的一部分,许多刑事案件的当事人也属于法律援助的对象,法律援助不仅仅是针对弱势群体,也针对于一类特殊案件的当事人,遇......


·既遂未遂犯罪目的的区别是什么
    既遂未遂犯罪目的的区别是什么一、既遂未遂犯罪目的的区别是什么?未遂的结果是犯罪目的无法完成,既遂则是完成了犯罪目的。犯罪未遂在量刑上往往有减免,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未遂的特征有:1、行为人已经......


·对玩忽职守民事诉讼还是刑事诉讼?
    对玩忽职守民事诉讼还是刑事诉讼?一、对玩忽职守民事诉讼还是刑事诉讼?属于刑事诉讼,玩忽职守罪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本罪主要特征:(1)犯罪主体......


·犯罪既遂与犯罪未遂的根本区别是什么
    犯罪既遂与犯罪未遂的根本区别1、犯罪结果不同:未遂的结果是犯罪目的无法完成,既遂则是完成了犯罪目的。2、定义不同: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实施完成的是既遂。3、量刑不同:......


·哪些情况下不负刑事责任
    哪些情况下不负刑事责任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能够辨认或控制自己的行为,从而对自己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的能力。1、未满14周岁的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


·以玩忽职守罪论处的条件是什么?
    以玩忽职守罪论处的条件是什么?一、以玩忽职守罪论处的条件是什么?(1)犯罪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2)主观上出于行为人职务上的过失,如疏忽大意、过于自信、擅离职守等。(3)客观上表现为因行为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


·刑法规定
    刑法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因此醉驾被判处拘役适用缓刑的条件: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2、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较轻,而且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3、宣告缓......


·刑法修正案九追诉期的新内容
    现在很多人在遇到侵犯自己利益的问题时一般都会选择向法院起诉,这样可以保护自己的利益,您应该注意追诉时效,在有效期内行使自己的权利,不然就会失效。刑法修正案对刑法的内容有了一些改变,其中就涉及追诉期。您可以了解一......


·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的客体是什么
    其实保护自然界的生态平衡,这是我国每一位公民都应该具备的最基本的法律常识。尤其是对于国家进行保护的一些濒危野生动植物,是明令禁止相关人员非法运输,非法倒卖的。这样做严重违反了国家的相关规定,本身就不利于濒危野生......


·职务犯罪侦查办案程序有哪些规定?
    职务犯罪侦查办案程序有哪些规定?一、什么是职务犯罪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利用已有职权,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破坏国家对......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