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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申请代理程序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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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商标代理有哪些法律规定呢?接下来就让小编带大家一起了解下来。《商标法》和有关的法律就对商标代理的申请做出了一些规定。第十条是这样说的:“外国人和外国企业不可以直接在中国申请商标代理,需要求助于我国工商行政管理局所规定的一些组织。”《商标法实施细则》更是对这条规定做了更加详细明确的解释。《商标法实施细则》的第三条还规定了:“如果要申请注册商标、注销商标、转让注册的商标、更换商标代表、补发《商标注册证》等,申请人可以求助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的一些组织。当然,申请人也可以自己直接办理,不必通过中间途径。”在《办法》这一文件中也提出了一些关于如何申请商标代理机构的规定。尤其是这些内容:组成商标代理机构的条件、审批的程序。《办法》中说:如果有三个或以上的人已经有资格成为商标代理人,并且取得了《商标代理人资格证书》,那么他们就可以直接申请成立商标代理机构。申请人首先要把自己的申请提交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如果批准了申请人,那么申请人就可以拿着批准文件到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并且可以领取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也叫作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领了营业执照之后,申请人又要拿着批准文件去确定自己营业的范围。确定了营业范围之后,申请人就可以在国家工商局领取证书了,这个时候就完成了商标代理的申请。一旦领取了该证书,就可以开展商标代理业务了。当然了,为了不让商标代理的申请过程变得非法,也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办法》中就规定了:如果没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批准,任何人、任何机构都不能通过商标代理的申请,都不能开展商标代理业务。另外,《办法》还对商标代理的方方面面做了明确细致的规定。看了这些内容您是否对商标代理申请有进一步的了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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