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被别人抢注商标该怎么做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一、被别人抢注商标该怎么做


1、当被抢注商标进入初步审定公告,提出异议。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三十条 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商标法》第三十一条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2、当被强注的商标核准注册时,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争议,撤销被强注的商标。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四十一条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除前两款规定的情形外,对已经注册的商标有争议的,可以自该商标经核准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裁定。


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裁定申请后,应当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


商标被抢注了可以向注册人提出异议或宣告无效。


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商标法第三十三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驰名商标保护)、第十五条(禁止他人抢注)、第十六条第一款(地理标志保护)、第三十条(与在先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第三十一条(初审公告申请在先,同一天申请初审公告使用在先商标)、第三十二条(不得损害在先权利、不得不正当手段抢注
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商标法第四十四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综上,如果商标被披露,公司可以对其提出商标异议,以保护其合法权益。如果商标异议无效或商标注册成功,企业可以在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先前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方请求上诉委员会的商标和决定。申报无效商标,商标可以通过商标交易获得,而且成本可能很高。




·不构成犯罪的商标侵权由谁立案
    不构成犯罪的商标侵权由谁立案?不构成犯罪的商标侵权一般由工商管理部门立案。注册商标被非法侵犯的,商标权人如果向工商管理部门举报的,在符合立案条件的情况下,工商管理部门会立案处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


·剧本版权转让合同该怎么写?
    剧本版权转让合同该怎么写?版权是一种知识产权,剧本是有版权的,由版权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足以证明版权的重要性。由此可以看出,如今您的版权意识是越来越强了,都希望自己的作品能够得到相应的保护。剧本版权转让这种方......


·知识产权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吗?
    知识产权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吗?知识产权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不适用于诉讼时效的情形如下:1、人身权请求权。需要说明一点的是增加了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其起算点可以延至未成年人成年之后开始计算,充分体现了对未成年......


·商标保护权的特殊规定是什么?
    商标保护权的特殊规定是什么?一、商标保护权的特殊规定是什么?商标保护是通过商标注册,确保商标注册人享有用以标明商品或服务,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以获取报酬的专用权,而使商标注册人及商标使用人受到保护。商标保护有两......


·什么样的作品适用于我国著作权法保护
    什么样的作品适用于我国著作权法保护一、什么样的作品适用于我国著作权法保护根据《著作权法》第3条的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


·专利法中的惩罚性损害赔偿是什么?
    专利法中的惩罚性损害赔偿是什么?专利法中的惩罚性损害赔偿是并不是按照实际损失来进行的损害赔偿,如果是根据侵害人所得的利益记性计算一般情况下是用市场销售的总额乘以每件商品的乘积这一点的惩罚中不难看出,对于侵害者的惩......


·我国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我国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的主要内容是什么?一、我国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的主要内容是什么?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主要由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若干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司法解释、相关国际条约等共同构成。......


·名称字侵权号是否构成商标侵权行为?
    名称字侵权号是否构成商标侵权行为?构成商标侵权行为,我国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细则以及司法解释所规定的商标侵权,大多都是按照商标侵权行为的内容或者类型来确定案件管辖和案件主体的。商标法第57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


·商标被抢注后可以继续使用吗
    一、商标被抢注后可以继续使用吗?理论上是可以的,依据《商标法》、《商标法》(13年修改版)相关规定,在商标申请注册前已经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未注册商标(包括驰名商标)被不正当抢注的,可以获得法律保护,具体体现在:1、......


·申请著作权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申请著作权需要满足哪些条件一、申请著作权需要满足哪些条件第一,要具有独创性,即通过个体的智力劳动完成的作品,显然,抄袭的就不算了;第二,具有某种精神方面内容,即作品要具有某种思想或者美学方面的精神内容;第......


·专利权无效情形有哪些?
    专利权无效情形有哪些?1、专利的主题不是法律规定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我国《专利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侵犯他人著作权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侵犯他人著作权的法律责任有哪些一、侵犯他人著作权的法律责任有哪些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