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单位偷税罪判处罚金负责人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单位偷税罪判处罚金负责人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需要,公司偷税漏税是属于单位违法犯罪的行为,应该由公司的主要负责人、领导者来承担偷税漏税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刑法》第三十条 【单位负刑事责任的范围】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第三十一条 【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偷税是指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制造虚假支出或者收入记账不真实,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行为。偷税数额的大小决定应受的处罚。二、逃税罪的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逃税罪的客体是指逃税行为侵犯了我国的税收征收管理秩序。2、客观要件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犯罪主体包括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4、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要件是故意和过失。进行虚假纳税申报行为是在故意的心理状态下进行的。不进行纳税申报一般也是故意的行为,有时也存在过失的可能,对于确因疏忽而没有纳税申报,属于漏税,依法补缴即可,其行为不构成犯罪。因此,逃税罪的的主观要件一般是故意。三、逃税罪的立案标准1、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不补缴应纳税款、不缴纳滞纳金或者不接受行政处罚的;2、纳税人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3、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公司的负责人不是只负责到了年底分割公司的利润即可,公司的所有营运行为负责人都负有监督的责任,哪怕就是责任人对公司偷税漏税的这种行为真的就不知情,这也说明负责人平时根本就没有承担起自己应尽的责任。但不知情也不是负责人不承担刑事责任的法定借口。



·刑事拘留期限的起算在什么时候
    刑事拘留期限的起算在何时刑事拘留时间以日计算,按刑事诉讼法规定,开始的日不计算在期间内,从第二天起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期间以时、日、月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法定......


·商业诈骗罪的类型主要有哪些
    一、商业诈骗罪的类型主要有哪些?1、预付金诈骗,犯罪者会引诱潜在的投资者提前为那些貌似有利可图其实根本不存在的生意预付费用。犯罪的形式有很多种,包括金融贷款骗局,西非的诈骗以及彩票诈骗。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这种诈......


·走私普通货物罪怎么样判刑?
    走私普通货物量刑标准: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二)......


·精神病是否承担刑事责任
    精神病是否承担刑事责任不同情况下承担不同的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第十八条第一、二、三款明确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后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


·死刑和死刑立即执行的区别有哪些
    虽然很多时候我们说死刑立即执行就直接为死刑,但严格来说死刑和死刑立即执行之间还是有不同的地方,毕竟在死刑当中还包括了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这一特殊情况。那到底死刑和死刑立即执行哪些区别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罪的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罪的司法解释是怎样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利用经济合同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


·集资诈骗罪50万判几年
    集资诈骗50万元属于集资诈骗数额巨大,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


·刑法规定逃税罪滞纳金多少
    刑法规定逃税罪滞纳金多少?逃税罪滞纳金没有上限,这个要看具体的时间,比率是每天万分之五。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


·法院对伪造金融机构批准文件罪的裁量标准是怎样的?
    法院对伪造金融机构批准文件罪的裁量标准是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本条第2款实际上规定了两个档次的刑罚。只要实施了伪造、变造、转让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


·强奸罪都有哪些构成要件
    强奸罪都有哪些构成要件1、客体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又称贞操权),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犯罪对象是所有女性。2、客观方面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1)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量刑是什么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量刑是什么故意伤害罪,造成轻伤的,一般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拘役。1、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伤亡后果、伤残等级......


·因果关系是不是犯罪构成要件
    ?因果关系是不是犯罪构成要件?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一、因果关系是不是犯罪构成要件?因果关系不是犯罪构成要件,关于因果关系犯罪构成要件的含义并没有明确的规定,目前学界和立法界对此还存在着较大的争议。刑法因果......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