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立案标准是什么科技的发展给我们生活提供了越来越多的便捷,但是对于一些公民隐私和个人权利的侵犯也比较方便。我们公民对于自己的信息的保护意识比较淡薄,所以很多情况下会被人钻了空子。在我国的刑法当中,有专门这么一条罪名,就是对于公民的个人信息进行保护的,如果有其他人侵犯的公民个人信息的话,是很有可能触犯刑法当中的刑法被定罪判刑的。那么其他公民个人信息罪到底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被立案判刑的?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量刑标准:首先来看一下刑法当中对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量刑标准。违反了规定,侵犯或者是向他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之下,徒刑三年以下或者管制拘役也不是不可能,在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况之下,会上升一个法定刑到三到七年的有期徒刑。根据具体情况来看,如果需要判处罚金的话,也可以并处罚金。所以我们看到刑法当中对于这样的标准,视情节严重或者是情节特别严重,但是没有具体的展开,所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解释当中,就对于这两个关键词给出了明确的解释。第一,侵犯信息的数量达到的标准。这一条是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数量上来入手判断什么叫做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我国解释当中规定了如果其他人个人信息或者是非法售卖达到50条以上的话,就属于情节严重,500条以上的话,就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当然还有5000条以上的这一个标准,但在通常情况下是不太使用的。第二,是违法所得的数额。1.由于侵犯公民的个人信息不可能是留在家中供自己使用,一定是进行非法的售卖来让自己有违法所得,所以对于违法所得的数,我也可以成为一个是否可以立案判刑的标准。2.在我国解释当中规定,如果翻倍他们个人信息违法所得超过了5000元以上的话,那么就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况,就可以被立案判刑了。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所以5000元是一个标杆,在5000以下的话,通常不会被立案判刑。第三,是得到信息之后的用途。1.在我国,如果想要被定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话,在拿到信息之后必须是用于非法的贩卖,销售给他人才可以。如果仅仅是得到的公民的个人信息,但是并没有贩卖,只适用于某些数据研究的话,其实不属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所以立案标准当中,这也是非常重要的一条,一定要确定好当事人是否有贩卖这个信息。2.如果符合的以上三种情况中的任意一条的话,就可以被认定为侵犯公民的个人信息罪,随时就可以按照刑法当中的规定来进行判刑了。这体现了我国对于公民个人信息的尊重与保护,也体现了整个国家对于打击机盗窃别人信息行为的态度,这是一种比较强硬的手段。?



·虚假出资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虚假出资的刑事责任是什么?一、虚假出资的常见表现1、利用估价不当的方法虚假出资。在我国,出资方式除了货币之外,还有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方式。而后几种出资方式,由于不是货币形式,是需要估价的......


·危险驾驶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危险驾驶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一)追逐竞驶。一般来说,追逐竞驶,是指行为人在道路上高速、超速行驶,随意追逐、超越其他车辆,频繁、突然并线,近距离驶入其他车辆之前的危险驾驶行为。追逐竞驶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犯,但刑......


·刑事案件证据调查的步骤有哪些
    刑事案件证据调查的步骤有哪些根据案件情况不同,调查证据的程序或步骤也不尽相同,但基本都应包括以下五个方面:一、明确调查任务。明确调查任务包括两层含义:1、明确本案调查的总任务,即所要查清的究竟是什么问题,如有......


·单位犯罪未指控的情况如何处理?
    众所周知,在我国犯罪的主体包括个人和单位。根据主体的差异所施以的惩罚标准也有所不同。在单位犯罪的诉讼过程当中,一般需要对单位主体或是个人提出指控。那么单位犯罪未指控的情况如何处理?针对该问题在下文中就给出了相关的......


·信用卡诈骗罪的共犯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信用卡,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可能是您经常用到的,比如说在商场进行消费的时候没有带现金就可以使用信用卡来进行结账。初次之外,信用卡在我国还存在这很多的功能,当然我国也存在着一些信用卡诈骗行为,很多人都想了解一下......


·犯罪的非既遂形态是危险犯?
    犯罪的非既遂形态是危险犯?不是,犯罪未遂和危险犯没有直接的关系,如果是犯罪的非既遂形态的话,那犯罪嫌疑人是构成犯罪未遂。危险犯的社会危害性表现在行为虽未造成实际的损害结果,但使法益面临威胁,足以使不特定或者多数人......


·假释期满发现新罪是否构成累犯
    一、假释期满发现新罪是否构成累犯?假释期满发现新罪构成累犯,《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


·敲诈勒索罪犯罪中止怎么判断
    敲诈勒索罪犯罪中止如何判断在敲诈勒索犯罪中,因行为人的敲诈勒索行为和被害人处分财产的行为一般存在时间差,或者约定的地点认识不一致,中间环节可能脱节,造成行为人没有取得财产或者放弃取得财产,但被害人已经实际处分自......


·刑事证人出庭作证的费用由谁支付?
    刑事证人出庭作证的费用由谁支付?《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证人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应当给予补助。证人作证的补助列入司法机关业务经费,由同级政府财政予以保障。有工作单位的证人作证,所在......


·醉驾拘役关押在哪里服刑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醉驾拘役关押在哪里服刑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拘役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处罚种类。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拘役由公安机关知在就......


·虚开增值税票罪单位犯罪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虚开增值税票罪单位犯罪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网贷不还需要判刑坐牢吗?
    网贷不还需要判刑坐牢吗?通常借钱不还这样的事件属于民事纠纷,没有上升到刑事层面。但是如果借款人拒绝执行或是有能力不还,坚决要当老赖的话,那么法院是可以追求借款人的刑事责任,过分严重的情节就会坐牢。无论是银行还是网......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