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存在哪些限制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存在哪些限制 一、著作权存在哪些限制
在某些情况下,使用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不向其支付报酬,也即著作权的合理使用。但应当指明作者的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未发表作品不在其列。使用他人作品的方式可以是著作权法规定的复制、改编、翻译等多种形式的使用,但这种使用必须是以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为目的,而不能用来出版、出租、出借和其他营业性的使用。不能超出个人范围扩展至第三人或者家庭其他成员或为盈利等目的使用均不是法律规定的合理使用。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这一规定的适当引用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必须仅限于介绍、评论某一作品,说明某一问题;引用他人的作品应当说明作品出处和作者姓名;所引用部分不能构成引用人作品的主要部分或者实质部分。引用比例不适当,很可能转化为抄袭,不得损害被引用作品著作权人的利益。
(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视节目或者新闻记录片中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为了报导新闻时事即以报导单纯的事实消息为目的,由传播媒介在报刊、电台、电视台向公众提供作品的片断,不可避免地再现已发表的作品。在这里应注意以下四点:
1、使用目的仅限于报道时事新闻;
2、被使用的作品必须是已经发表的;
3、符合引用的数量限度;
4、应注明被引用作品的出处。
(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已经发表的社论、评论员文章,或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这些文章通常是表明国家和有关政府部门在经济、政治、外交等问题上的重大方针政策,希望广为传播,为国内外读者、听众迅速了解。
二、软件著作权存在哪些限制
对于著作权人的权利,著作权法通常予以一定限制,以平衡著作权人的局部利益与社会的整体利益。我国对软件著作权的限制主要是:
(一)时间限制:软件开发者的开发者身份权保护期不受限制。软件著作权的其他权利保护期为25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25年的12月31日,保护期满前,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向软件登记机关申请续展25年,但保护期最长不超过50年。因继承或单位分立、合并等法律行为使著作权人主体发生合法变更时,不改变相应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因依法签订使用权或使用权许可合同而转让有关权利时,转让活动的发生不改变有关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当拥有软件著作权的单位终止或拥有软件著作权的公民死亡而无合法继承者时,除开发者身份权外,有关软件的其他各项权利在保护期满之前进入公有领域。
(二)在保护期内,因课堂教学、科学研究、国家机关执行公务等非商业性目的的需要对软件进行少量复制,可以不经软件著作权人同意,不向其支付报酬。
(三)软件著作权人不得损害公众利益,违反其他法律。
(四)软件复制品合法持有人,在不经该软件著作权人同意的情况下,可以根据使用的需要把该软件装入计算机内,制作备份复制品,进行必要的修改等。
首先在使用著作权的时候,不能有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行为出现,同时在未经著作权人同意的情况下,是不能擅自使用他人的著作权的。当然,在上述四种情况下就属于例外情况,而这就刚好是行使著作权过程中的一些限制。



·取得专利权需要什么条件
    取得专利权需要什么条件自身首先要具备三个条件:1、新颖性---申报前未见有相同相似的技术方案(包括出版发表、公开使用、社会公知和已有申请);2、创造性---与在前已有技术比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3、实用性---能够制......


·在我国对于商标35被抢注怎么办
    一、在我国对于商标35被抢注怎么办商标被抢注了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准对该商标的争议、向商标局提出该国内抢注商标的撤销三年不使用。重新注册商标,商标不能与原商标类似、高价转让回来等方式来补救。一般来说提争议胜诉的可......


·请问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能在专利代办处备案吗?
    我们都知道,如果一项发明研制出来,是需要申请专利的。申请专利不仅是自己劳动成果获得肯定的表现,也是为了自己的成果不受侵犯,那么,如果是专利申请权转让呢?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请问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能在专利代......


·处理专利侵权的方式有几种
    1.依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当专利权被侵犯的时候可以通过合法的方式来进行维权处理,主要的维权处理方式有以下几个方面。(1)如果是因为专利权被其他人侵犯了,引发了民事纠纷,对于所引发的纠纷,可以由双方当事人来进行协商处......


·商标续展注册延迟是什么意思
    商标续展注册延迟是什么意思?延期续展注册指的是续展的延长期,商标有效期为10年,在到期前的12个月是续展期,如果到期了没有做续展,还可以在到期之后的6个月内做续展,而这段时间叫做延展期。商标局对商标续展注册申请审查后......


·专利权变更申请途径有哪些
    专利权变更申请途径有哪些所有人申请获得了专利权后,可以将法律赋予的相关权利转让给他人,此时也可以说成是变更专利权。那么您知道专利权变更申请途径有哪些吗?其实也就是专利权转让的途径,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分析解答。1、......


·商标权侵权的情况都有哪些
    商标权侵权的情况都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了七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


·一般专利权的有效期限是多久?
    一般专利权的有效期限是多久  在被授予了专利权之后,那么申请人就会成为专利权人,此时自己的专利就会受到法律的保护,自然专利权人也会享受到一定的权利。那么专利权的有效期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呢?一、一般专利权的有效......


·网络环境下对著作权主体保护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随着法律的不断健全,公民的权益都会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但是我国对著作权的意识不是很明确,尤其在网络环境中更是如此,经常会发生侵权的现象,网络环境下对著作权主体保护存在的问题有哪些呢?主要是对著作权的意识不够深刻......


·发明专利费用减免后多少钱
    发明专利费用减免后多少钱我们都知道,专利的申请需要交纳一定的费用,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但为了使所有发明专利的人能够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针对那些不能及时交纳发明专利费用的人,出台了可以申请发明专利费用减免的政......


·稿件的著作权的归属规定是什么?
    稿件的著作权的归属规定是什么?(1)由公民个人创作完成的作品,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该公民对作品享有著作权。(2)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


·发生专利侵权纠纷该怎么办
    发生专利侵权纠纷该怎么办专利侵权纠纷的发生,很多时候是因为专利权人对自己的专利没有采取恰当的措施进行保护造成的。而此时,对于专利权人来讲,发生专利侵权纠纷该怎么办呢?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