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未分配利润中属于少数股东吗?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未分配利润中属于少数股东吗?未分配利润中属于少数股东,股东想要分红、前提条件是公司有可供分配的利润。公司股东会对公司分红作出有效决议;在公司通过分红决议但公司不执行的情形下,股东有权起诉公司,要求公司执行有效决议,及时支付红利给各股东。如果公司大股东不愿分红,利用表决权故意阻挠,导致股东会无法通过分红的决议,小股东还可根据《公司法》第75条规定实施司法救济。根据《公司法》第75条规定,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对股东会关于不分配股息红利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请求公司按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此种情况下,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公司法》第167条规定,公司股东分配利润的条件主要为,公司在盈利后、分配利润之前还应当完成下列事项:1、缴纳税款;2、弥补亏损;3、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如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提取任意公积金,还应当按决议提取任意公积金。“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给公司。”二、公司收购本公司的股份根据规定,公司在下列情形下,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按照本法有关条款的规定,公司成立以后股东是不得抽回出资的。在这种情况下,公司成立以后,要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只能通过以公司的名义购买本公司股份、再将该部分股份注销的形式。因此,对于公司因减少注册资本的原因而收购本公司股份,法律是允许的。(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公司的股份可以为其他公司所持有,当公司与拥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进行吸收合并时,被合并的其他公司的所有资产都归公司所有,其他公司所拥有的本公司股份自然也为本公司所有。(3)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近年来,为了激励公司职工,很多股份有限公司都推行职工持股计划,即奖励职工部分本公司股份,从而把职工利益与公司利益联系在一起,激励职工更好地为公司工作。为了推行这一计划,公司就需要收购本公司的股份,再将其发放给职工。(4 )因股东行使回购请求权,而收购本公司股份。本法第七十五条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回购请求权,即在公司出现法定情形时,股东可以请求公司以合理价格回购其所拥有的股权,从而达到离开公司的目的。这是针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流动性差而做出的规定,以防止出现在公司损害股东利益时,股东没有救济措施又不能通过向他人转让股权而离开公司的情况。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是可以自由转让的,股东对公司经营情况不满,可以直接转让其股权而离开公司。因此,本条对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股份回购请求权,只做了有限度的规定,即股东在对股东大会做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时,可以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当股东行使这项权利时,公司就会拥有本公司的股份。公司若是在盈利之后还有盈余,就需要给股东分红,此时不管该股东的份额高低,都是可以参与的,若是公司不给那些股份比较少的主体,提出不给其分红的请求,那么此部分的股东可以提出异议,并且向司法机关起诉该公司。



·企业拆迁中征收方的拆迁招数有哪些?
    企业拆迁中征收方的拆迁招数有哪些?一、企业拆迁中征收方的拆迁招数有哪些?招数一:这是国家出台的政策,我们也没办法在企业拆迁过程中,被征收企业常听到的最多的话就是:征收行为是由国家主导实施的,我们也是跟着国......


·上市公司并购流程规则
    上市公司并购流程规则收购是壮大公司的一种方式,不仅只是许多海外的公司有收购的行为,我国国内也有许多公司有收购的行为,尤其是上市公司。那么上市公司收购流程规则是什么?在收购的过程中该注意哪些事项?为您解答。一、......


·外资企业法公司法有什么联系?
    外资企业法公司法有什么联系?目前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综合经济成为世界第二,因此越来越多的外资企业参与进中国市场。当越来越多的外资企业涌入中国,相应的工作岗位也随之增多,为了保证互相的群益不受损害,加强管理,国家制......


·合伙企业属于法人组织吗
    合伙企业属于法人组织吗合伙企业不是法人。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而法人依法独立承当民事责任,所以合伙企业不是法人。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


·上市公司融资在我国应该怎样进行?
    上市公司融资在我国应该怎样进行?在当今这个社会,存在着很多的上市公司,对于人们来说上市这两字应该不是很陌生,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上市公司也需要进行融资,很多人对于上市公司融资并不是很了解。那么,上市公司融资在我国......


·个人注册成立公司的条件是什么?
    个人注册成立公司的条件是什么一、个人注册成立公司的条件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企业变更法人需要什么手续
    办理法人变更无需原法人参与,只需股东会决议,委托代理人到工商登记机关变更即可,具体手续如下:(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


·有限公司减资程序有哪些
    有限公司减资程序有哪些一、有限责任公司减资程序1、股东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减资应由股东会依法作出特别决议。国有独资公司减资由国有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作出决定。减资决议或决定的内容大体有:(1)减资后......


·外资分公司注册流程是怎样的
    外资分公司注册流程是怎样的一、外资分公司注册流程1、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批;2、公安局备案;3、刻制公司印章;4、质量技术监督局签发《组织机构代码证》;5、国家税务局及地方税务局税务登记;6、外汇管理局审批;7、客户根......


·合同到期公司倒闭怎么赔偿
    合同到期公司倒闭怎么赔偿这几年国家的经济都是不算景气的,常常还是会发生企业的倒闭。一个企业的倒闭对于劳动者来说往往是影响巨大的,因为现在不好找工作。那么如果合同即将到期了,公司发生倒闭该怎么赔偿呢?今天我们就为您......


·合伙企业是注册资本的有限制吗?
    合伙企业是注册资本的有限制吗?没有限制。合伙企业或者一人公司,这种公司的级别比工商户高,比有限责任公司低,申请的时候是不需要出具注册资本的。二、合伙企业和公司的区别(一)、成立基础不同。合伙企业是契约式企业,有限......


·原始取得如何认定股东资格 一、原始取得如何认定股东资格?
    原始取得如何认定股东资格一、原始取得如何认定股东资格?股东身份认定一是通过工商登记查询、二是公司内部有股东名册,另外公司会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以上三种途径均可以证明股东身份。原始取得股东资格的方式包括:1......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