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业主拒绝交房有什么后果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业主拒绝交房有什么后果首先,根据合同交房时间跟卖家通知卖家交房。卖家不交,您可以跟他问问原因,商量下解决办法,可以请中介调解。实在商量不好,就只能走法律途径,起诉房东了。出卖人不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交付标的物义务的,买受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要求其承担未按照约定期限交付标的物的违约责任。 对于逾期未交房的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按照交易习惯或买受人实际造成的损失合理确定。二、有以下几种情况消费者可以拒绝收房:1、达不到合同约定的交房条件,约定条件是指消费者与开发企业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可以退房的条件。在此情况下,法律更注意强调交易双方的意思自治原则,充分尊重交易双方当事人的约定。根据《民法典》规定的基本原则,双方当事人约定了退房的具体条件,且消费者又能证明该退房条件成立(例如开发企业延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消费者就可以拒绝收房。如消费者可在合同中约定小区规划或配套设施不符合售楼广告或售楼书宣传、房屋交付后在一定期限内无法取得产权证等退房条件,再如可约定基础设施的交付使用条件,即我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第四百七十二条对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2、达不到法律规定的交付使用条件。例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规定的应当验收合格的项目———工程质量监督、规划、消防、人防等,未取得《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测绘成果表》等“两书一表”的楼房,以及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如果出现以上任一情况,消费者可以选择拒收房屋,相关违约赔偿责任应由开发企业承担。一般二手房完成了交易手续之后,那么卖方也就是我们说的业主,自然需要按照约定将房屋交付给买方,而之后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再办理二手房的过户手续。待买方办理了手续拿到了房产证之后,就真正取得了二手房的所有权。不过在一些情况下,如果二手房并未达到约定的交房条件或者不符合法定的交付条件,这个时候购房者是可以拒绝收房的。



·交通8级伤残鉴定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交通8级伤残鉴定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什么交通8级伤残鉴定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什么?八级残疾1、轻度器质性精神障碍,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明显受限。2、截瘫或偏瘫(肌力4级)。3、动眼神经完全性麻痹。4、双侧面神经不完......


·一、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是什么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1条的规定,认定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主要有三个标准:(一)事故当事人行为与事故发生之间有无因果关系;(二)事故当事人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


·商业车险有几个险种,怎么分类?
    商业车险有几个险种,怎么分类?一、国内常见车险种类:1、车辆损失险:车辆损失险是指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不包括地震)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本身损失,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2、第三者......


·成都儿童车祸应该怎么索赔?
    成都儿童车祸应该怎么索赔?发生了交通事故,其实受害对象是不分大人还是小孩的,只要机动车一方有过错,那么就需要按照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进行赔偿。一、2017年四川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根据四川统计局发布的......


·商品房交房标准包括什么?
    商品房交房标准包括什么?一、商品房交房标准包括什么(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工作内容,达到国家规定的竣工条件;(2)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安全规定的标准,如符合房屋土建工程验收标准、安装工程验收标准等;(3)符......


·驾车撞死人怎么进行赔偿
    驾车撞死人怎么进行赔偿机动车辆在运营过程中,因有关人员实施违反道路交通法规的行为,造成他人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就是交通事故,构成交通事故引起损害赔偿责任。那驾车撞死人的该怎么赔偿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


·一、交通事故中车辆无损伤可以索赔吗?
    一、交通事故中车辆无损伤可以索赔吗?在交通事故当中没有造成车辆损伤的情况下是不可以索要赔偿的,如果都没有造成车辆损伤,就算不上交通事故,因为法律上对交通事故的定义是造成了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在车辆都没有损伤的......


·一、不交社保辞职员工可以随时离职吗?
    一、不交社保辞职员工可以随时离职吗?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或称辞职)。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这是法律上的强制义务,而且是双方的法定义务,劳动关系的双方对此不可协商......


·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赔偿协议时应该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如今,机动车的数量越来越多,发生的机动车交通事故数量也在每年以一定数目增长着。在处理这种交通事故时,签定协议书是很重要的一部分。那么,在签定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赔偿协议时应该注意些什么问题呢?为您说明。机动车物损......


·肇事逃逸车被锁怎么办?
    一、肇事逃逸车被锁怎么办?肇事逃逸车被锁可以报警处理,车主肇事逃逸判三年左右才会被释放,发生交通事故肇事逃逸,交警机关是交通肇事逃逸查缉的主管单位。受害人或受害人家属,可以向事故发生地交通警察大队报案,或受害......


·交通事故前期医疗费垫付有哪些法律规定
    一、交通事故前期医疗费垫付有哪些法律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


·一、签订房屋交易合同注意事项都?
    一、签订房屋交易合同注意事项都有哪些(一)首先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即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该工程开发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二)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许多开发商在签订正式的预售......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