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超过五年商标不能提无效属于合法的吗?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超过五年商标不能提无效属于合法的吗?抢注商标超过五年基本是不能抢回来的。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二、商标被别人抢注怎么办1、对尚未注册成功的商标,可以提出异议。如果发现您的商标被他人抢先注册,但抢注者的申请尚未获得批准,可以通过提出异议的方法进行救济。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申请商标应当先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进行初步审查,通过审查的进入公告期,公告时间为3个月。在这3个月内,符合条件的主体可以提出商标异议。那些被抢注商标的创业公司可以在这3个月的时间里,通过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准备证据材料,向商标局提出商标异议。2、已经注册成功的商标,可以申请无效宣告。如果被抢注的商标已经过了3个月的公告期获得核准注册了,此时公司可以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请求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商标法》对无效宣告申请有5年的时间限制,即如果某件商标获得注册时间超过5年,就不能以被抢注为由申请无效宣告了(驰名商标不受此时间限制)。对商评委的裁决,如果有任何一方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三、商标抢注的表现形式(一)抢注未注册商标中国商标法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公告期3个月内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予以核准注册。中国商标法未赋予未注册商标使用人任何排他权,在某种商标未注册而有使用的情形,该使用商标法 人无权阻止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服务或类似商品、服务上以自己使用的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使用或先申请注册。只有在未注册商标的使用人与未使用人同日申请注册时,根据中国商标使用和申请注册的现状,照顾使用在先的申请人,使之能获准注册。这个范围是有限的,它不能限制他人进行申请注册,不得违反在先申请原则。未注册商标使用人选择不将其使用的商标进行申请注册这是他的权利;如果其为使用的未注册商标做了大量的广告投入却未申请,或晚于他人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申请商标注册,结果被他人抢先申请商标注册,这仅能说明:1、自主决定导致其顾此失彼;2、商标权利意识淡薄。这当然不能给他提供法律上的保护。在商标专用权注册取得制国家,只要经营主体商标权利意识强烈,在使用商标之前或使用同时就申请商标注册,就不会发生抢先注册商标的事件。视所有的抢先注册商标的行为为非法的观点,其实质是主张使用取得商标专用权,因而从根本上否定注册取得商标专用权制度,这与中国《商标法》是相悖的。中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因此,有条件地确认抢先注册他人先使用的商标行为为法律禁止的行为,在坚持注册原则和申请在先原则的同时,法律对于绝对的申请在先原则作了合理调整。强调申请在先必须建立在诚实信用的原则下,不允许盗窃他人已经使用并且已经建立信誉的商标作为自己的商标申请注册,弥补了绝对注册原则的缺陷,防止事实上的不公平情况的出现。(二)抢注注册商标注册商标权是经国家法律确定的权利,但受到地域和时间的限制地域性决定了一个商标在某一个或几个特定国家地区获得保护,在注册国或地区以外的国家或地区则不能获得保护。这就可能使甲在丙国将a商标在b种商品或服务上进行了注册,如甲未在丁国为同样的申请注册,则可能会有乙将a商标或近似a商标的商标在b种或类似b种的商品或服务上,在丁国申请注册或先于甲申请注册并获得核准。虽然此种抢先注册商标的行为在道德上似有可议之处,但在法律上该注册并无不当。以往由于中国经营者的商标意识比较淡薄,其在中国所有而在一些国家和地区已经有一定或较好声誉的商标被他人在该国或地区抢先注册,导致我国经营者在该国或该地区不能使用在中国注册的原商标,最终退出该国或地区的市场;或者虽然继续使用该商标并占有市场,但付出了高额的价格以求得对方转让商标所有权;还有的不得不另起“炉灶”。经济利益上吃了亏,在法律上却无能为力。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国内的一些企业和个人为了谋求经济利益,在国内抢先注册国外的知名商标的情况也逐渐屡见不鲜。(三)抢注驰名商标比抢注使用的未注册商标、已注册的非驰名商标更复杂驰名商标在他国或地区被他人抢先注册后,该驰名商标的原所有人的商标专用权能否在该国或地区获得保护,最终完全取决于被请求保护的国家或地区的主管机关根据其本国的法律认定。认为他人的抢先注册正当的,原商标所有人将在其辖区内失去该商标的所有权,不能得到保护;反之,如认为注册不正当的,则能获得保护。(四)权利冲突问题解决不同类型知识产权的权利冲突问题,现行法律已有一项基本原则,就是“保护在先权利原则”。这一原则是民法公平、诚信原则的体现,并在专利法、商标法中都有具体的规定。从现行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看,围绕专利权、商标权所产生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分别受不同的法律调整,并不存在谁高谁低、谁强谁弱之分。如果发生权利冲突,就适用“保护在先权利的原则”。综合上面所说的,商标对于我们拥有者来说是特别重要的,自己的商标如果被他人侵权,那么就应该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条款来进行处理,如果超过了年限没有进行诉讼那么自己的商标交归他人所有,所以,自己的商标要自己爱护,这样才能维护自己的利益。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商标侵权的认定及处罚是怎样的
    一、商标侵权的认定及处罚是怎样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可处以罚款。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


·企业如何注册商标?流程是怎样的
    企业如何注册商标?流程是怎样的?1、商标查询。商标查询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在提出注册申请前,对其申请的商标是否与在先权利商标有无相同或近似的查询工作。以下几种情况在此说明:1)本身缺乏显着性或属于商......


·专利权的有效期是多久,它的相关法条规定是怎样的?
    专利权的有效期是多久,它的相关法条规定是怎样的?专利权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但无论是哪种专利,它都不可能是终生有效的,那么,专利权的有效期到底是多久了?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相关解答,您有兴趣可......


·对于一个企业来说,商标是非常重要的无形资产,代表企业形象。一
    对于一个企业来说,商标是非常重要的无形资产,代表企业形象。一些企业老板,为了搞不正当竞争,将其他企业注册好的商标拿来使用,这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我国刑法中关于非法制造商标有明确的罪名。那么,非法制造非法制造的注册......


·哪些行为构成假冒专利罪,假冒专利罪的特征是什么?
    从国家专利制度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角度看,冒充专利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并不逊于假冒他人专利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在知识产权保护越来越重要的今天,假冒专利罪也应该的得到您的关注。今天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哪些行为构成假冒专利......


·侵犯商标权的管辖法院是哪个
    侵犯商标权的管辖法院是哪个商标权在被他人侵犯的时候,当事人可以选择诉讼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在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前,需要先确定侵犯商标权的管辖法院是哪个。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侵......


·注册商标要多长时间
    注册商标要多长时间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越来越注重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商标是区分商品和服务的重要标志,将商标注册后可以受到法律的保护。那么注册一个商标需要多久时间呢?整理了相关资料,供您阅读了解。一、注册商标要......


·汇编作品的著作权归谁所有?
    汇编作品的著作权归谁所有?汇编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根本原因不在于汇编材料本身是否受著作权法保护,而在于汇编人对汇编材料内容的选择或编排付出了创造性劳动。在材料的选择或编排上体现独创性的数据库,可作为汇编作品受著作......


·专利权转让规定都有哪些
    专利权转让规定都有哪些《专利法》第十条规定,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


·著作权侵权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著作权侵权认定标准是怎样的你知道著作权侵权认定标准是怎样的吗?目前,在对著作权侵权进行认定的时候,暂时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不过可以通过著作权侵权的构成要件以及相应的原则,来判断是否构成著作权侵权。接下来,我们......


·专利出售程序是怎样规定的?
    专利出售程序是怎样规定的?专利的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转让后,原权利人丧失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未经许可不能够在自己原有的范围内继续使用。不过,在转让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时,发明人或设计人所享有的署名权和获得精神奖......


·专利权不保护对象具体是什么?
    专利权不保护对象具体是什么一、专利权不保护对象具体是什么依据我国《专利法》第5条和第25条的规定下列对象不授予专利权:1.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