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哪些条件下才能适用缓刑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根据我国刑法典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而罪行的轻重是与犯罪人被判处的刑罚轻重相适应的。我国刑法典之所以将缓刑的适用对象规定为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就是因为这些犯罪分子的罪行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相反,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其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而未被列为适用缓刑的对象。至于罪行相对更轻的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由于管制刑的特点即对犯罪人不予关押,仅限制其一定自由所决定,故无适用缓刑之必要。所谓“3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指判决确定的刑期而不是指法定刑。犯罪分子所犯之罪的法定刑虽然是3年以上有期徒刑,但他具有减轻处罚的情节,判决确定的刑期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可以适用缓刑。二、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这是适用缓刑的根本条件。也即有些犯罪分子虽然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不能表明不予关押也不致再危害社会,不能宣告缓刑。但必须注意的是,由于犯罪人尚未适用缓刑,因而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只能是审判人员的一种推测或预先判断,这种推测或判断的根据,依法只能是犯罪情节较轻、犯罪人悔罪表现较好。在这两个因素中,犯罪情节较轻属于已然之罪的范畴,主要表明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较小,应当综合主观恶性与客观危害两个方面加以综合评判。犯罪人悔罪表现较好属于未然之罪的范畴,主要表明犯罪人的再犯可能性较小,应当根据犯罪人的罪后各种表现,并适当考虑犯罪人的一贯表现作出评判。三、犯罪分子不是累犯。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较深,有再犯之虞,适用缓刑难以防止其再犯新罪。所以,即使累犯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能适用缓刑。要想适用缓刑,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若不能满足规定的条件,法官也是不会枉法裁判适用缓刑。而从适用缓刑的刑罚要求上来看,若是仅仅判处附加刑或者判处的主刑是管制、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话,那必然是不符合对象要求,即使满足其他的条件,此时也不能被宣告缓刑。



·坦白和认罪的区别是什么?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国家的法律也在不断的健全,如果做出了违反法律的行为,也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如果在被有关部门审理后,如果犯罪嫌疑人主动的坦白或者认罪都将会减轻处罚的程度,那么坦白和认罪的区别是什么呢?一般情况下坦......


·在我国如何判定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罪?
    对于个人信息的保护应该具体到平常您所使用的微信号,如今街上有很多的商家,出于各种营销的目的让您拿微信号扫二维码,或者是随便填写自己的手机号码等这种行为,都很有可能给将来自己的信息泄露埋下相关的隐患的,情节严重的......


·违规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最新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违规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最新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一)造成股东、债权人或者其他人直接经济损失数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二)虚增或者虚减资产达到当期披露的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三)虚增或者虚减利润达到当期披露的利润总......


·对玩忽职守民事诉讼还是刑事诉讼?
    对玩忽职守民事诉讼还是刑事诉讼?一、对玩忽职守民事诉讼还是刑事诉讼?属于刑事诉讼,玩忽职守罪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本罪主要特征:(1)犯罪主体......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缓刑如何判?
    在我们日常生活当中,很多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抓获之后,进而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完毕之后,实际上并没有执行相应的刑法,因此您都是比较困惑,为什么,判了刑,但是却没有执行,实际上就是缓刑,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缓......


·诈骗罪有什么特征,该如何认定
    除了盗窃罪以外,诈骗罪也是比较常见的一种犯罪,并且近几年还有越演越烈的趋势。想要了解清楚诈骗犯罪,那么就要知道法律中规定的诈骗罪有什么特征。针对这个问题,我们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一、什么是诈骗罪?诈骗罪是指以非法......


·被行政拘留可以做律师嘛
    被行政拘留可以做律师嘛?被行政拘留过夜可以做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七条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二)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三)被......


·刑事案件中刑事证据特性有哪些
    刑事案件中刑事证据特性有哪些一、刑事案件中刑事证据特性有哪些?1、客观性。诉讼证据的客观性,是诉讼证据的本质特征,是由案件事实本身的客观性所决定的2、关联性。证据不仅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而且必须是与案件事实......


·一、刑法司法解释假释是什么?
    一、刑法司法解释假释是什么?刑法司法解释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患有严重疾病或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


·聚众斗殴罪立案标准新刑法是如何规定的
    每个刑事犯罪都有自己的立案标准,不过针对不同的刑事犯罪,刑法中规定的立案标准的内容是不同的。那么聚众斗殴罪立案标准新刑法中是如何规定的呢?带着这个问题看看由我们整理的下文吧。一、聚众斗殴罪立案标准新刑法是如何规......


·有期徒刑判刑时最高判多久
    有期徒刑属于刑事处罚中比较常见的一种主刑,实践中法官在对犯罪分子作出有期徒刑处罚的时候,需要在《刑法》中规定的刑期内作出,而我国对有期徒刑规定了最高刑和最低刑,那有期徒刑判刑时最高判多久呢?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做详......


·关于畏罪潜逃的概念是什么
    一、关于畏罪潜逃的概念是什么?畏罪潜逃,是指犯罪嫌疑人在犯罪以后,害怕被追究刑事责任、受到制裁而逃走,逃避法律追究。按照我国目前《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畏罪潜逃是不会增加刑期的,因为,犯罪嫌疑人犯罪以......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