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最高院贩毒罪最新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一、最高院贩毒罪最新量刑标准是怎样的?根据法律规定,贩毒的,不论涉及多少,都构成犯罪,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贩毒罪具体的量刑标准如下:《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贩卖毒品的行为,由于不仅会损害他人的健康,同时还会危害社会治安。一般来说,贩毒案件的组织者,由于其社会危害性比较大,故此量刑也会较重。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伪造假冒伪劣商品罪最高判几年?
    伪造假冒伪劣商品罪最高判几年?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


·刑事案件的执行机关包括哪些
    对刑事案件的执行,其实主要是在经过法院审判之后,在审判结果生效之后的执行问题。既然有执行,肯定就会涉及到具体的执行机关。那么您知道刑事案件的执行机关有哪些吗?关于这个问题,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介绍。一、刑......


·犯了侵犯商业秘密罪怎么处罚
    犯了侵犯商业秘密罪怎么处罚?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判刑标准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侵犯商业秘密罪】有......


·确定犯罪既遂的标准是什么?
    确定犯罪既遂的标准是什么?犯罪既遂没有具体的标准,它只是根据犯罪的性质被分为了行为犯罪和结果犯罪等四种犯罪行为。犯罪既遂也就是说罪犯在实施犯罪的过程已经达成,最后如果没有造成犯罪结果就是行为犯罪,反之则不然。虽然......


·根据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算不算案底?
    根据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算不算案底?1、根据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不算案底,犯罪嫌疑人没构成犯罪不会留案底。刑事案件法院判决书会做出有罪判决或者无罪判决,如果是不定罪,则犯罪嫌疑人是无罪,不存在案底。2、对于证据不足或者情......


·过失致人重伤罪怎么判刑?
    过失造成他人人身伤害的情况下,只有出现了重伤或死亡结果的,那么才会涉嫌构成犯罪,即《刑法》中规定的过失致人重伤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那么针对其中的过失致人重伤罪怎么判刑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过......


·网络诈骗拘留37天释放的相关内容怎样?
    网络诈骗拘留37天释放的相关内容怎样?诈骗,就是行为人以其非法占有为其目的,通过虚构的事实或者是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被害人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行为。这种行为,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将该行为定性为犯罪,并且以诈骗罪定......


·私分国有资产罪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
    私分国有资产罪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一、私分国有资产罪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私分国有资产罪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条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


·犯罪构成的要素分类依据是什么?
    犯罪构成的要素分类依据是什么?一、犯罪构成的要素分类依据是什么?犯罪构成的要素分类依据是刑法中具体法律条文的规定,绝大多数构成要件要素都是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不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是指刑法条文表面上没有明文规......


·故意杀人罪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杀人的行为并不一定就会构成故意杀人罪,还有可能是过失致人死亡罪以及其他的犯罪。而要想成立故意杀人罪,就需要满足法律中规定的故意杀人罪成立的条件。接下来,我们就为您相信介绍一下这个问题。一、故意杀人罪成立的条件......


·酒驾拘留时间可以自定吗?
    酒驾拘留时间可以自定吗?酒驾拘留时间不可以自定,因为之所以做出醉酒驾驶的人员需要进行一个拘留,就是因为他们的行为已经严重的触犯到了法律当中的规定,而这种拘留的话是国家所采取的一种具体的强制措施,不能够由当事人随意......


·刑事诉讼法收取保证金标准是什么
    一、《刑事诉讼法》收取保证金标准是什么第七条规定,保证金的数额,应当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犯罪嫌疑人的经济状况以及案件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以及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等情况,综合考虑确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