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标续展证明丢失了怎么办?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商标续展证明丢失了怎么办?

一、商标续展证明丢失了怎么办?

商标注册人遗失变更/转让/续展证明的,应向商标局及时提出补发变更/转让/续展证明申请,由商标局及时予以补发。

申请补发变更/转让/续展证明有两条途径:

(一)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二、申请材料

(一)应提交的书件

1.每申请补发一件商标的变更/转让/续展证明,须提交补发变更/转让/续展证明申请一份;

2.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申请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二)具体要求

1.申请人应当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申请书件,不得擅自修改格式。申请书应当打字或印刷。

2.申请人名称、申请人章戳(签字)处加盖的章戳(签字)应当与其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名称一致。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在姓名后面填写证明文件号码。

3.申请人地址应冠以省、市、县等行政区划名称。申请人应当按照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地址填写,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地址未冠有省、市、县等行政区划的,申请人应当增加相应行政区划名称。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可以填写通讯地址。

4.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申报的,应当填写代理机构名称并在“代理机构章戳/代理人签字”处由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代理机构章戳。

5.补发证明事项应当选择需要补发证明的类型。补发变更证明的,应具体注明补发证明变更前后注册人的名义或地址,注册人名义与地址同时变更的,均需注明;补发转让证明的,应具体注明补发证明转让人与受让人名称;补发续展证明的,应具体注明申请补发的商标续展注册有效期。如申请人未具体注明,商标局将补发最后一次变更、转让、续展证明。

6.一份申请补发一件证明。一件注册商标同时办理补发变更、转让、续展证明的,应分别提出补发变更/转让/续展证明申请。

7.共有商标申请补发变更/转让/续展证明,需由代表人提出申请。

8.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在“申请人章戳(签字)”处盖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在此处签字。所盖章戳或签字应当完整清晰。

在进行商标续展时是不需要提交商标证的,商标也是在申请后有一定的使用期限,那么国家也是规定了如果要在到期后继续使用该商标也是需要办理商标续展手续的,一般情况下会要在期限达到前的十二个月内提出申请,如果没有提前申请也是会有六个月的宽展期。


·国外商标在中国抢注该怎么办
    国外商标在中国抢注该怎么办首先我们国家对于商标有着明确的保护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而注册商标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者直......


·恶意抢注他人商标法条的规定是什么?
    恶意抢注他人商标法条的规定是什么一、恶意抢注他人商标法条的规定是什么?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和实践,恶意抢注行为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种:1、复制、摹仿、翻译他人驰名商标申请注册的行为(《商标法》第十三条)。......


·发明专利年费缴纳是多少
    发明专利年费缴纳是多少专利权人在申请获得了专利之后,每年就要按照规定缴纳一定的专利年费,否则的话法律会终止对专利的相关保护。那么对于发明专利来讲,年费是多少呢?关于发明专利年费缴纳的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专利权以书面形式向专利局申请的规定是什么
    专利权以书面形式向专利局申请的规定是什么?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3条规定:“专利法和本细则规定的各种手续应当以书面形式办理。”可见,书面原则是申请专利文件和办理专利申请的各种法定手续,都必须依法以书面形式办理,......


·侵犯著作权罪定义量刑
    侵犯著作权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17条所定义,指的是一种目的非常明确,就是营利、赚钱,并且并未得到版权所有者同意就私自复制、粘贴并发表其文学、音乐、图像、数字及计算机硬件、软件等所有权物,私自冒名出版、发......


·建筑作品版权材料要求有哪些?
    建筑作品版权材料要求有哪些?一、建筑作品版权怎么注册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材料--登记机构核查接收材料—通知缴费—申请人缴纳登记费用—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审查—制作发放登记证书—公告。二、建筑作品版权材料要求申......


·专利权人的禁止权例外规定是什么?
    专利权人的禁止权例外规定是什么?专利权人的禁止权利外规定是未经许可不能够在其他的项目当中使用相同或相类似的商标,但是基于公共利益的除外,禁止权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有权禁止他人未经其许可,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服务项......


·对于商标侵权公司可以注销吗?
    对于商标侵权公司可以注销吗?一、对于商标侵权公司可以注销吗?是可以进行注的,但仍需要进行赔偿;对于公司侵权人通常需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明知或应知是侵权的行为人还要承担赔偿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进口产品被抢注商标是否合法
    进口产品被抢注商标是否合法进口产品被抢注商标是不合法的。商标抢注的对象基本上限于未注册商标;现阶段商标抢注的内涵有了进一步的扩展,将他人已为公众熟知的商标或驰名商标在非类似商品或服务上申请注册的行为,也属于抢注。......


·个人能否申请商标注册 很多时候,我们看到申请商标注册的都是
    个人能否申请商标注册很多时候,我们看到申请商标注册的都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此有的人就产生了质疑,是不是法律上面规定,个人不能申请商标注册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您个人能否申请商标......


·音同字不同商标侵权吗
    不侵权,像是同音不同字的这种情况肯定不算是商标侵权。构成商标侵权的,除非是使用的同样的汉字标识,并且应用于同一领域内,而且是自己的商标注册在先的。恶意伪造、制造他人已注册的商标标识亦或销售恶意伪造、制造的注册商......


·对方恶意抢注商标的情形有哪些
    一、恶意抢注商标法律规定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和实践,恶意抢注行为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种:(一)恶意抢注他人商标的行为1、复制、摹仿、翻译他人驰名商标申请注册的行为(《商标法》第十三条)。......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